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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美国的悲剧》的悲剧主人公克莱特

作者:胡克红




  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被誉为二十世纪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之父,先后发表了《嘉莉妹妹》、《珍妮姑娘》、和《欲望三部曲》等多部著名长篇小说。他的作品打破了美国早期的现实主义的乐观传统,用巴尔扎克式的锋利笔法,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富两个世界的对立,讽刺了资产阶级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无情抨击了它对人们的腐蚀和摧残,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因此,他的小说多次受到统治阶级的打击、歪曲、甚至是禁止出版。但是,1925年小说《美国的悲剧》的发表,却在美国上下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给德莱塞带来了世界声誉,从而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坛和世界文坛上的地位。
  《美国的悲剧》讲的是美国青年克莱特为了追求财富和地位,残忍谋杀了他的怀孕女朋友洛蓓达。小说是根据1906年发生在美国纽约州的一桩真实谋杀案创作的。德莱塞在小说中详细描写了克莱特短暂的悲剧生涯,细腻剖析了克莱特利己主义世界观逐步形成和发展,强烈谴责了他为满足个人私欲不择手段,谋害他人的卑鄙行径。小说以全部的情节、生动的事实和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揭露了美国社会的道德风尚和生活方式对美国人特别是青年人的腐蚀,批判了美国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虚伪和腐败。
  克莱特·格里菲斯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一个穷苦的街头传教士家庭,他的父母安贫乐道。幼年的克莱特终日跟着父母穿越大街小巷,到处卖唱布道,幼小的心灵时刻感受着贫穷的尴尬、屈辱和花花世界的无尽诱惑。克莱特厌倦贫穷生活,坚决拒绝子承父业当传教士,渴望向别人一样有“上等的农服,漂亮的房子、手表、戒指……”为此,十六岁的克莱特决定走向社会挣钱,于是他到但维逊宾馆当茶房。当时的他天真单纯,充满幻想,初次踏入社会就是在豪华的但维逊宾馆,每天目睹有钱人一掷千金、糜烂荒唐的生活,使他那纯洁的心灵逐渐被诱惑和熏染,克莱特漫漫开始由羡慕、向往到积极追求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他对父母隐瞒工资收入,但却把钱花在上戏院、下饭馆、逛妓院等个人享乐上。有一次,克莱特驱车外出游玩的时候轧死了一个孩子,为了逃避被捕而逃亡它乡,在外流浪了三年。当克莱特在芝加哥遇到了有钱的伯父后,生活道路发生了改变,他开始在伯父开的内衣厂当工头,这为克莱特追求个人享乐提供了前提和基础。随着身份地位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克莱特极端利己主义的生活观和私欲不断膨胀和发展。他利用自己是老板侄儿的优越身份和地位勾引纯洁美丽的女工洛蓓达,与她同居致使她怀孕,但却始终没有把她当成结婚对象,而只是一个满足他个人私欲的玩偶,他的这种心理在另一个姑娘桑德拉出现时彻底暴露。桑德拉是克莱特堂妹的同学,一个百万富翁的女儿,家庭富有,社会地位高,生活条件优越,这些对克莱特都充满无穷的吸引力,他意识到彻底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到了,他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桑德拉就是架起他和上流社会豪华生活之间的一座金桥。因此,当桑德拉向他表示爱慕的时候,他简直是受宠若惊。克莱特急于想通过桑德拉挤进上流社会,过上那种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奢华生活,拥有金钱和地位,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但是梦想和现实之间却有一个障碍,那就是已经怀孕的洛蓓达,在这个关键时刻洛蓓达就挡在了他前进的道路上。克莱特辗转反侧,几经思想斗争,他长久以来的奢望和野心,使他最终无法抵制桑德拉将带给他的富裕生活和光明前途,他决定铤而走险,巧妙地设计了一个圈套,以旅游结婚为借口,把洛蓓达骗到草湖风景区,坠入湖中淹死,彻底扫除了自己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小说中的克莱特由纯朴天真逐步走向堕落犯罪,最后被判处死刑,年仅22岁,一个年轻的生命无声地消失了。从克莱特谋杀犯罪事实来讲,他是罪有应得,这是他追求金钱不择手段的结果,是他追求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结果。但同时,克莱特自己也是美国腐朽生活方式的牺牲品,他的短短一生自始至终都受着社会力量与生物力量的支配而成为一个不值得同情的牺牲者。在民主的土地上,阶级是不可掩饰的存在,这就决定了克莱特在这美国式的长距离赛跑中必然要失败,走向毁灭。因此,克莱特悲剧的发生有个人的和社会的双重因素。
  首先,克莱特本人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克莱特从小生活在贫困的生活环境中,厌倦了穷苦日子的他急于想发财致富,摆脱穷日子。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他必须抓住身边出现的任何一个发财机会,而正是这种心态导致了他极端利己主义世界观的产生和逐步发展,并最终走向犯罪,葬送了他自己宝贵的生命和前途。在克莱特到但维逊宾馆当茶房的时候,他就非常羡慕那些有钱人荒淫无度的生活,眼前诱人的花花世界使他不能自拔,满脑子都在想如何能发财,也过上这种舒适生活,也正是在这里,他开始追求个人享乐,少年纯洁的心灵被金钱和私欲征服,逐步走向堕落的深渊。当他的母亲带着姐姐来向他求助的时候,他对她们撒了谎,隐瞒了自己实际的工资收入情况,而当时他的母亲和姐姐非常可怜,他的姐姐遭人抛弃并且怀有身孕,自己亲生母亲和亲姐姐的乞求都没能打动他,置母女二人于不顾。这件事本身就表明极端利己主义思想在克莱特身上已经根深蒂固,他已经丧失了温情和亲情,变得麻木不仁,冷酷无情。当克莱特为了逃避车祸被捕在外流浪的时候,他的所见所闻使他更坚定了他追求享乐的决心,他认定有钱就有一切,因此急于寻找发财的机会。当克莱特在伯父工厂当工头的时候,他认为自己现在是老板的侄儿,身份和地位得到了上升,于是开始肆无忌惮地追求享乐,引诱女工洛蓓达,把她当玩物消遣,满足自己的私欲,根本不打算娶她,此时的克莱特对自己的新生活非常得意。
  尽管伯父一家十分看不起他,但这也丝毫没有影响他个人私欲的膨胀,他的享乐主义生活观继续发展。当女友洛蓓达因怀孕急着要与他结婚的时候,就正好给他极端利己主义思想一个彻底暴露的机会,因为这时克莱特认识了有钱的姑娘桑德拉,更重要的是桑德拉已经向他表示了爱慕,在这个关于自己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决不能选择洛蓓达,让她阻挡自己获得金钱和地位,强烈的邪恶欲念促使他选择桑德拉,残忍地除掉了无辜的洛蓓达,此时克莱特已经彻底丧失了人性,堕落成了一个冷酷无情的杀人犯。
  其次,社会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克莱特从小跟随父母走街串巷,卖唱布道,终日跟穷苦日子打交道,这使他变得非常敏感,害怕看行人轻视的白眼,处处感觉自己卑微渺小,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悬殊和世态炎凉使他的心灵受到强烈冲击,他幻想自己有一天能过上有钱人的体面生活。但在踏入社会时所待的但维逊宾馆腐朽糜烂的生活环境的影响下,克莱特不仅没有走上正当发财致富的道路,却养成了吃喝嫖赌的恶习,这足以说明不良生活环境对青年人的腐蚀污染程度。上班第一天,当看见宾馆内五光十色,闪闪发光的景象时,他立刻被深深吸引,垂涎三尺,心中暗想:“发财啊,有钱有势啊……”旅馆内每天上演的阔老玩弄少女、贵妇勾引青年的丑剧,渐渐燃烧起克菜特放荡邪恶的情欲,他开始尝试花钱过这种荒唐生活,也就是他所认为的有钱人的生活。
  不可否认,小小的宾馆就是美国人社会腐朽生活环境的写照,它就是一个人染缸,克莱特身陷其中。深受其利己主义生活原则和拜金主义思想观念的的熏染,慢慢变成了为人处世以自我为中心,以金钱为衡量尺度。克莱特竭力迎求这种腐朽的美国式生活方式,然而也正是这种生活方式把他引向堕落、犯罪。可见,青年克莱特正是所谓的“美国神话”的殉葬品。
  克莱特是金钱的牺牲品。克莱特说过:“世界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从他的话中明显感受到美国社会的世态炎凉,金钱就是上帝。他的家人受歧视是因为没有钱;他遭受堂兄妹冷眼是因为他没有钱;他自己抛弃洛蓓达仍然是因为她没有钱。他把桑德拉奉为传说中的阿拉亭神灯,能为他召唤金钱和财富,从而指引他上升到美国社会金字塔的顶端,过上等人的富裕生活,眼看这一切唾手可得,然而洛蓓达出现了,阻挡着他。克莱特内心矛盾斗争异常激烈,他感到自己长期渴望并即将拥有的幸福生活,将因为洛蓓达而永远地失去。急剧膨胀的极端利己主义思想使克莱特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以致最后决定除掉洛蓓达,走向犯罪,这不是金钱作怪又是什么呢?
  克莱特是美国“民主”制度的牺牲品。当克莱特谋杀案被披露的时候,正值美国两党选举,小说详细描述了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围绕这一案件展开的一场丑恶角逐。检查官梅逊是共和党人,一个典型的官僚政客,终日饱食而无所用心,一向玩忽职守,因此注定这次要落选,丢掉官职。此时梅逊利用克莱特一案大做文章,企图把自己装扮成为民伸冤的青天,千方百计想判克莱特死刑。他不惜一切制造伪证,偷偷将死者头发塞进克莱特的照相机中,以加重案情。他亲选陪审团成员并大肆搜罗所谓证人127名,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将案情公布全国,以煽动选民激情,给人造成一种共和党人坚持正义、为民除害的假象,最终达到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目的,顺利当选纽约州法院院长。而梅逊的死对头民主党人勃尔纳贝也积力削弱共和党影响,力求政治上势力平衡。作为克莱特的辩护律师,他编造情节,伪造供词,企图掩盖案件真相,为犯人开脱罪责,以阻碍梅逊当选。克莱特案件从开始侦破到最终审判,表面看程序合法,非常民主,实际上完全是骗人的把戏,彻底暴露了美国司法机构的黑暗、腐败和美国的假民主。克莱特短暂的一生饱受统治阶级的凌辱和愚弄,临死又成了统治阶级政治上争权夺利的工具和牺牲品,这一点更加重了他的悲剧色彩。
  从根本上讲,克莱特不是个坏人。他也是个受害者,他的罪深深地植根于社会制度之中,这个制度培养了他,又残忍地毁了他。《美国的悲剧》发表后,在读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很多人写信给作者说他们“可能成为克莱特·格里菲斯”。从某种意义上讲,克莱特的悲剧更带有普遍意义,他的的悲剧是千千万万个美国青年的悲剧。美国社会广为宣传的人人可以发大财的的神话,刺激着青年人铤而走险,为了金钱、财富不顾一切地去冒险,去犯罪,为了发财不择手段。德莱塞说:“这本书整个讲来是对(美国)社会的一个控诉……小说之所以得到成功,并非因为‘它是悲剧’,而是因为‘它是美国的悲剧’。”所以作者把这个悲剧小说命名为“美国的悲剧”。小说的尾声(《忆往事》)意味深长地再次出现了小说开头的场面:穷教士格里菲斯一家正在沿街卖唱布道,只是其中的小孩已由克莱特换成了他的外甥。这暗示出:悲剧正在下一代身上重演。这不仅是美国青年的悲剧,更是腐朽的美国社会本身的悲剧。
  
  胡克红,女,河南驻马店教育学院副教授,在读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