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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对语言智能的三维观照

作者:冉正宝




  语言智能是霍华德·加德纳多元智能理论中提出的八种智能之一,加德纳把它定义为运用语言进行思维、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认识、感受、情感和欣赏语言深层次内涵等方面的能力。语文课程标准从语言智能的层面,对语文课程不可撼动的核心目标——语言学习,提出了多种维度的智能要求。解读语文课程标准对语言智能培养的各种要求,对于改良语言学习过程中重表达训练而轻思维培育的状况,是有益的。
  
  观照之一:发展语言与发展思维的同步
  
  加德纳对语言智能的第一个认识就是“运用语言进行思维”的能力,表明了语言与思维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语言和思维之间的关系在学术界一直是争议的焦点:语言决定论者认为语言是影响说话者世界观和思维过程的最重要因素;思维决定论者认为在语言学习过程中思维能力是先于言语能力发展的;语言与思维统一论者认为不存在脱离思维的语言,也不存在脱离语言的思维。语文课程标准在这个问题上是倾向于“语言与思维统一论者”的观点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全标》)在“课程的基本理念”第一条中便明确地指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在这条理念中,从“理解”、“运用”、“积累”和“培养语感”的实践表达层面提出了对语言学习的要求,同时还从智能层面提出了“发展思维”的具体要求,这两个层面的要求是同步的,即发展语言的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学生的思维。
  《全标》中的提法与加德纳的语言智能观是一致的。在他“运用语言进行思维”的表述中,“语言”可以看成一种背景知识,比如我们所使用的汉语,任何人在运用这种背景知识的同时,都要被这种背景知识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左右,比如母语为汉语的我们必然会在使用过程中以东方式或中国式的思维方式进行思维,也即我们的母语能让我们打上洗不掉的思维烙印。《全标》在“课程的基本理念”第二条中进一步指出:“语文课程还应考虑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对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学生思维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可见,一个人的思维发展与他使用的母语休戚相关,语言智能便在语言和思维同步发展中形成了。《全标》接着在课程总目标中又提出了“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的要求,更加强调了语言和思维发展的同步性,这其实是提醒我们在语言学习过程中,要同时注意语言的实践训练和语言的智能培养。《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普标》)在“基本理念”中提出“应继续坚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基本理念”,实际上也接纳了《全标》中在发展语言的同时“发展思维”的理念。同时,《普标》也在“实施建议”中提出了“应该继续关注学生的语言积累以及语感和思维的发展”、“引导学生在自己的语言实践中发展思维品质,提高思维能力”等相似要求。
  
  观照之二:语言表达与个体意识的同化
  
  加德纳对语言智能的第二个认识就是“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认识、感受、情感”的能力,表明了语言表达与个体意识之间的关系。个体意识包括了个人对世界的“认识”、“感受”或“情感”,而从语言的产生看,其主要的功能就是表达作为个体的人对世界的认识,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而使自己与世界、与他人融合起来。因此,语言自身就是个体意识的产物,个体意识又是通过语言传递出来,两者是一种同化的特殊关系,它们虽然是不相同的存在形式,但由于表达的需要而逐渐变得相同(指目的的统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也表明了语文应该着力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更好地掌握与世界和他人进行交流的工具。因此,能不能用语言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认识、感受、情感”等个体意识,成为我们衡量语言学习效果的主要标准。
  语文课程标准为此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全标》在“阶段目标”中指出,学生要“结合活动,用口头或图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想法”,“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个体意识是人类认识自我的存在、肯定自我的潜能、追求自我的实现的一种觉悟,其本质特征就是突出自我。而自我的突出不是单纯体现在行为意识或心理机能等方面,它需要语言的表达,即通过语言呈现出属于自己的东西。《全标》在“阶段目标”中制定的这些标准是符合人类个体意识的特征的,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想法”、“自我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恰好说明了语文课程标准对语言智能有着准确的观照。《全标》在“教学建议”中又进一步指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同时“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等,这些要求的唯一目的就是使学生逐步学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突现个体意识的存在。《普标》在“课程目标”中也提出了相似的要求,比如“能用普通话流畅地朗读,恰当地表达出文本的思想感情和自己的阅读感受”、“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学写小说、戏剧评论,力求表达出自己的独特感受和新颖见解”,在“教学建议”中提出了“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书面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的更高认识。
  
  观照之三:运用语言与理解语言的同归
  
  加德纳对语言智能的第三个认识就是“欣赏语言深层次内涵”的能力,表明了运用语言和理解语言之间的关系。语言学习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能够熟练地运用它,然而如果没有学生个体对语言的深刻理解,只是机械地模仿、复制、照搬照抄语言文字,那么语言的运用就会丧失创造力,失去活力,失去情感,最终影响到与世界、与人的沟通。因此,运用语言必先理解语言,能够对语言所包含的“深层次内涵”有所认识,它们之间是一种同归的关系,运用语言是实践表达的过程,理解语言是理论化解的过程,虽然不属于一个层面,但方向是同归的,理解语言是为了更好地运用语言,运用语言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语言,当然,理解语言是运用语言的前提。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了这种同归。《全标》在“阶段目标”中提出了“能借助词典阅读,理解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恰当意义,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等要求,在“评价建议”中提出了“在7~9年级,可通过考察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的具体建议。一个学生表达能力的强弱实际上是他思维能力强弱的具体表现,而思维能力又体现于他对语言的理解程度上。因此,《全标》侧重强调了对语言的理解,也就强调了对思维能力的培育,为最终的运用语言提供了强有力的思维保障。这种“同归”,一方面可以使语文教学落到“实处”(语文课很难把思维培育放在教学任务的首位),另一方面可以突出“语文性”,即突出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普标》在“课程目标”中提出了“根据语境揣摩语句含义,运用所学的语文知识,帮助理解结构复杂、含义丰富的语句,体会精彩语句的表现力”、“能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作品的丰富内涵”、“观察语言文字应用中的新现象,思考语言文字发展中的新问题”等要求,在“实施建议”中提出了“能对语言文字的发展变化、对语言文字应用的创新和规范化有较好的理解和认识”的建议。《普标》无论是在“目标”还是“建议”中,都把对语言的理解作为其运用的前提,并且进一步从语言的“复杂”、“丰富”、“新问题”、“创新”等方面,强调了加深对语言的理解,这是对《全标》“同归意识”的补充和提升,为运用语言明确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大前提。
  语文课程标准对语言智能的这三种观照是从三个不同层面出发的,是有维度的,也是相互关联的:语言智能获得的前提是发展语言与发展思维的同步,获得的过程是语言表达与个体意识的同化,而获得的结果是运用语言与理解语言的同归。这三维观照的意义在于纠正了以往教学大纲中偏重语言“工具性”训练的认识,使语言学习从简单的听、说、读、写的实训中走出来,步入观照思维同步发展的新天地。
  
  单位:广东梅州市嘉应学院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