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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十则》三辨

作者:王廷荣




  《〈论语〉十则》常被选为初中语文教材,也给人以常教常新之感,但常年来按课文注释和《教师用书》(人教版)的“说明”来诠词释文,总觉既单薄又难通。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辨析辨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辨“时习”
  
  原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注释:[时习]:按一定时间复习。
  《教师用书·课文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学习需要不断复习才能掌握,学了知识,按时复习,这是愉快的事。”
  笔者认为这里把“时”释为“按时”、“习”释为“复习”都嫌单薄。我们知道,古人尚简,但言简而意丰。做学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终生的无尽的,所以老夫子教导弟子要“学而时习之”,这不仅是学习方法的指导,还有个态度与认识的问题。所以这个时其实是“时时”,即无时无刻、自始至终、不间不断的时间保证,“习”则指“见习、实习、练习、复习”——认知事物的全过程即:认识——实践——再认识的学习过程。略近于今天的“学习”一词倒还通顺,若仅限于“复习”一义,实在不能客观地反映学习的过程和规律,也有违夫子本意。“习”之本义是鸟儿在空中盘旋飞翔。这当然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螺旋式上升,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习”的真实内涵正在这里。学子的反复认识,不断实践,便越学越有趣,越学越神旺,从而获得无尚的精神愉悦便在情理之中。若仅限于“复习”一义,便只有枯燥而毫无兴趣可言,何“说”之有?后文“温故而知新”中的“温”才是“复习”的意思,说“温故”而不说“习故”也可以证明这里的“习”不只指“复习”了。
  
  二辨“师”
  
  原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说明》释:“复习旧知识,能够从中有新的体会和发现,这样可以做老师了。”
  据此,只要做到“温故知新”就可以当老师,让人觉得为师之道太容易了些。笔者认为这则关于学习方法的言论,重在强调复习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不是要告诉弟子怎样才能做老师。反复温习旧知识,会有新领悟新发现这点没错儿。总是有点儿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当老师吗?或者说掌握了这一学习方法就可以当老师?我看问题就出在对于这个“师”的诠释上。愚以为:“师”者“范”也,若把“师”释为“表率、榜样、模范”等等则更畅通。学习能“温故知新”便能不断进步,掌握这一正确方法就可以成为学习的榜样,而能不能成为老师那当是另外一回事。后文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中的“师”确可释为“老师”,那就是“一事之师”、“一言之师”,乃至“一字之师”的“师”,下面还要论及。
  
  三辨“行”与“师”及“从”与“改”
  
  原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说明》译释:“几个人在一起走路,其中一定有人可以当我的老师,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
  通观文意,依“从善改恶”义出发,则“三人行”之“行”不是指“走路”,而是指“行为”的,若释为“行事、行动”等则更贴近文意。几个人一同走路怎么会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缺点呢?一个人的优缺点大多是在他说话和办事时表现出来,所以,几个人一同“行动做事”,如同学习,同生活,同工作等。在这些共同行为中,一定有某人在某方面值得我去学习,他(他们)说得对,我听从;做得对,我顺从;品行端,我跟从;不对的,反照检查自己并加以改正。(他们就是我的好老师啊)这样看来,可以为师者的可听之言,可学之行,可从之德,绝不是在一同“行走”中随便可以认识并学习的,而正是在一同“行事”中才能体察和把握。所以,把这里的“行”释为“行为、行动、行事”等更容易讲通。这里的“师”,当无疑是“老师”义。
  再者,笔者认为“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实属互文。择善择恶,弃恶扬善,一个意思,两个方面,分而述之,实为整体。意思是:要比较选择他们的优缺点,学习他人长处以弥补自己的不足。如果不用互文串解,则“从”“改”二字极难讲通。如《说明》“……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则意思含混,对象不明。究竟要注意改正的是他们的还是自己的?若说改“他”,就成了帮助别人改正错误,有违原意;若说改“己”,则明明是“其不善者”,改从何来?反复推敲,这里的“从”、“改”,正是以人为鉴,择其优劣,从人之善,改己之恶,互文见义,要言不烦。既说明了一种学习的方法和态度,又揭示了良好的修身之道。夫子用心,可谓良苦;我辈析释,岂可轻忽!
  
  单位:甘肃会宁县土门岘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