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淡化文体值得商榷

作者:徐新民




  近年来,高考作文改变了以往命题作文的方式,不再限定文体,学生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擅长。这无疑有利于学生发挥其才能,同时也是促使作文教学走出僵化、教条模式的有力举措。但随之兴起的“淡化文体”的风潮却值得警惕。我们认为,“淡化文体”如果是指面对所给的材料和话题,可以选用多种文体,那么它有充足的理由。如果把“淡化文体”看作是不要文体规范,那就大错特错了。
  古往今来的文章大家多赞成文章要有规范。刘勰提出:“才童学文,宜正体制”。倪思也认为:“文章以体制为先”。他们所说的“体制”,就是文体规范。现当代作家、学者,如鲁迅、茅盾、朱自清、朱光潜等也都赞成要有文体规范。著名学者郭绍虞指出:“昔人学文常受文体分类学的指导,所以容易产生早慧的作家”。他还举出王勃、李泌等人加以佐证。
  当然,反对文体规范的声音也存在。林语堂先生就曾将文体分类斥之为文评家们骗人的玩意儿。然而,写作实践却作出了相反的回答。“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这看似没有文体规范的指引,实则是从“熟读”中获得了“文体感”。并且还会由感性而逐渐上升到理性。试想,我们给报刊杂志投稿,不分真实与虚构,混淆通讯、报告文学与小说的界限,能得到编辑和读者的认可吗?我们递交的司法文书或上传下达的公文中,如果运用文学的夸张、隐喻,直接抒发自己的主观感情,又将是什么结果呢?
  事实上,任何类型的文体,都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表达方式、基本格调和结构间架。文体会出现发展、变化、交融的现象,随后又会出现相对稳定的特性和规范,文学与新闻的边缘地带出现了报告文学;文学与历史交叉之处产生了传记文学;文学与自然科学分野之际诞生了科学小品。虽然有时界限难以截然划分,但这正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它们确实存在界线。
  尽管“淡化文体”的呼声如潮迭起,但中学语文教育的主流认识并未被其左右。近几年高考作文试题仍明确要求“文体自选”!“自选”者,正是要我们选定某种文体!那种非驴非马的“四不像”仍然不合要求,不能得到高分。新修订的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改变了以往按文体类型设置单元的编排方法,每一册只有一两种文体,意在集中突破。其中透露出的绝非“淡化文体”的信息。
  当然,对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层次的学生,把握文体的要求应有所区别。但是,让他们逐渐建立起“文体感”,尽可能多的掌握文体知识并逐渐懂得文体规范还是十分必要的。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