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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情]
 



  此篇題為編者所加。本篇以矢、弩、發者分別比喻士卒、將帥和君主,認為只有三方面都合乎要求,才能勝敵。此篇字體與《勢備》篇相同,文章思路也近似,有可能就是《勢備》篇的後半。 

  ——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 

  孫子曰:若欲知兵之情,弩矢其法也。矢,卒也。弩,將也。發者,主也(1)。矢,金在前,羽在後(2),故犀而善走(3)。前……今治卒則後重而前輕,陣之則辨,趣之敵則不聽(4),人治卒不法矢也。弩者,將也。弩張柄(5)不正,偏強偏弱而不和,其兩洋之送矢也不壹(6),矢雖輕重得,前後適,猶不中[招也]……將之用心不和……得,猶不勝敵也。矢輕重得,前[後]適,而弩張正,其送矢壹,發者非也,猶不中招也(7)。卒輕重得,前……兵……猶不勝敵也(8)。故曰,弩之中彀(9)合於四,兵有功……將也,卒也,□也。故曰,兵勝敵也,不異於弩之中招也。此兵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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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循以成道也。知其道者,兵有功,主有名。 

  (1) 發者,指發射的人。主,君主。 

  (2) 金,箭簇。羽,箭羽。 

  (3) 犀,犀利。走,疾行。 

  (4) 辨,同辦。以上兩句意謂使之列陣,雖能辦到,但使其進攻敵人,則不聽命。 

  (5) 柄,指弩臂。 

  (6) 洋,疑借為翔。兩翔,兩翼。此句意謂由於弩臂不正,弩弓兩翼發矢的力量就不一致。 

  (7) 招,箭靶。猶,仍然。這幾句的意思是說:弩和箭都合標準,但發射的人有錯誤,仍不能射中箭靶。 

  (8) 本句殘缺,大意似謂將與卒都合標準,君主不能善用,也不能勝敵。 

  (9) 彀(gou夠),箭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