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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襄公論陳必亡
 



  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遂假道於陳,以聘於楚。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候不在疆,司空不視塗,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蓺,膳宰不致餼,司里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施舍,民將築臺於夏氏。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不見。

  單子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王曰:“何故?”對曰:“夫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本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節解而備藏,隕霜而冬裘具,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偫畚梮,營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期於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財賄,而廣施德於天下者也。今陳國火朝覿矣,而道路若塞,野場若棄,澤不陂障,川無舟梁,是廢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國有郊牧,疆有寓望,藪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禦災也。其餘無非穀土,民無懸耜,野無奧草。不奪民時,不蔑民功。有優無匱,有逸無罷。國有班事,縣有序民。’今陳國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閒,功成而不收,民罷於逸樂,是棄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行理以節逆之,候人為導,卿出郊勞,門尹除門,宗祝執祀,司里授館,司徒具徒,司空視塗,司寇詰姦,虞人入材,甸人積薪,火師監燎,水師監濯,膳宰致饔,廩人獻餼,司馬陳芻,工人展車,百官以物至,賓入如歸。是故小大莫不懷愛。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至於王吏,則皆官正蒞事,上卿監之。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今雖朝也不才,有分族於周,承王命以為過賓於陳,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故凡我造國,無從非彝,無即慆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今陳侯不念胤續之常,棄其伉儷妃嬪,而帥其卿佐以淫於夏氏,不亦瀆姓矣乎?陳,我大姬之後也。棄袞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簡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帥其德也,猶恐殞越。若廢其教而棄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將何以守國?居大國之閒,而無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單子如楚。八年,陳侯殺於夏氏。九年,楚子入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