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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周語中
8、劉康公論魯大夫儉與侈
 

  定王八年,使劉康公聘於魯〔一〕,發幣於大夫〔二〕。季文子、孟獻子皆儉〔三〕,叔孫宣子、東門子家皆侈〔四〕。

〔一〕 劉,畿內之國。康公,王卿士王季子也。

〔二〕 發其禮幣於魯大夫。

〔三〕 二子,魯卿。季文子,季友之孫、齊仲無佚之子季孫行父。孟獻子,仲慶父之曾孫、公孫敖之孫、孟文伯歜之子仲孫蔑。儉,居處節儉也。 案發正卷二:“‘歜’,各本同。案孟文伯名穀,公父文伯名歜,此涉公父文伯而誤也。”

〔四〕 二子,魯大夫。叔孫宣子,叔牙之曾孫、莊叔得臣之子叔孫僑如也。東門子家,莊公之孫、東門襄仲之子公孫歸父也。

  歸,王問魯大夫孰賢?對曰:“季、孟其長處魯乎〔一〕!叔孫、東門其亡乎〔二〕!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對曰:“臣聞之:為臣必臣,為君必君〔三〕。寬肅宣惠,君也〔四〕;敬恪恭儉,臣也。寬所以保本也〔五〕,肅所以濟時也〔六〕,宣所以教施也〔七〕,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則必固,時動而濟則無敗功〔八〕,教施而宣則遍,惠以和民則阜〔九〕。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長保民矣,其何事不徹〔一0〕?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業也,恭所以給事也,儉所以足用也〔一一〕。以敬承命則不違,以恪守業則不懈,以恭給事則寬於死〔一二〕,以儉足用則遠於憂〔一三〕。若承命不違,守業不懈,寬於死而遠於憂,則可以上下無隙矣〔一四〕,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徹,下能堪其任,所以為令聞長世也〔一五〕。今夫二子者儉,其能足用矣〔一六〕,用足則族可以庇〔一七〕。二子者侈,侈則不恤匱,匱而不恤,憂必及之,〔一八〕若是則必廣其身〔一九〕。且夫人臣而侈,國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幾何?”對曰:“東門之位不若叔孫,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二0〕。叔孫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二一〕。若皆蚤世猶可〔二二〕,若登年以載其毒,必亡。〔二三〕”

〔一〕 言儉也。

〔二〕 言其侈也。

〔三〕 臣尚敬,君尚惠也。

〔四〕 肅,整也。宣,遍也。惠,愛也。

〔五〕 本,謂寬則得眾,故可以守也。

〔六〕 濟,成也。

〔七〕 施遍則人不怨。

〔八〕 不干時而動,則無敗功也。

〔九〕 阜,厚也。

〔一0〕徹,達也。

〔一一〕儉則有餘,故所以足用也。

〔一二〕寬,猶遠也。

〔一三〕無乏絕之憂,且遠驕僭之罪也。

〔一四〕上下,君臣也。隙,瑕舋也。

〔一五〕長世,多歷年也。

〔一六〕二子,季、孟,言二人其能以儉足用也。

〔一七〕庇,覆也。恭儉節用,無取於民,國人說之,故其宗族可以覆廕也。

〔一八〕志在奢侈,不恤人之窮匱,故憂患必及之也。

〔一九〕廣,大也。務自大,不顧其上也。

〔二0〕東門,大夫;叔孫,卿也。位在人下而侈其上,重而無基,故不可以事二君也。

〔二一〕叔孫,下卿。季、孟,上卿。

〔二二〕早世,早即亡也,其家猶可以免也。

〔二三〕登年,多歷年也。載,行也。毒,害也。必亡,家必亡也。

  十六年,魯宣公卒〔一〕。赴者未及,東門氏來告亂,子家奔齊〔二〕。簡王十一年,魯叔孫宣伯亦奔齊,成公未歿二年〔三〕。

〔一〕 定王十六年,魯宣之十八年也。

〔二〕 來告,告周大夫也。東門子家謀去三桓,使如晉,未及,宣公薨,三桓逐子家,遂奔齊也。諸侯大夫以君命使出,出必有禮贄私覿之事,以通情結好,吉凶相告,子家嘗使於周,故以亂告也。告在魯宣十八年。赴者未及,明不及二君也。

〔三〕 簡王,定王之子簡王夷也。十一年,魯成十六年也。宣伯,僑如也,通於宣公夫人穆姜,欲去季、孟而專公室,國民逐之,故出奔齊。言成公未歿二年,明不及三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