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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晉語七
3、悼公始合諸侯
 

  始合諸侯于虛朾以救宋〔一〕,使張老延君譽于四方,且觀道逆者〔二〕。呂宣子卒〔三〕,公以趙文子為文也〔四〕,而能恤大事,使佐新軍〔五〕。三年,公始合諸侯〔六〕。四年,諸侯會于雞丘〔七〕,於是乎布命、結援、修好、申盟而還〔八〕。令狐文子卒〔九〕,公以魏絳為不犯〔一0〕,使佐新軍〔一一〕。使張老為司馬〔一二〕,使范獻子為候奄〔一三〕。公譽達于戎〔一四〕。五年,諸戎來請服,使魏莊子盟之,於是乎始復霸〔一五〕。

〔一〕 虛朾,宋地。宋魚石叛宋而之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之,故悼公合諸侯以救宋。在魯成十八年。

〔二〕 延,陳也,陳君之稱譽於四方,且觀察諸侯之有道德與逆亂者。

〔三〕 宣子,呂相。

〔四〕 文子,趙武。文,有文德。

〔五〕 說云:“新軍,中軍也。”昭謂:時但言新軍,新軍無中。 案:正文“使佐新軍”,述聞卷二一:“‘佐’字涉下文‘使佐新軍’而訛,‘佐’當為‘將’。”

〔六〕 悼公三年,魯襄二年。悼公元年,始合諸侯于虛朾。此言始合者,謂四年將會于雞丘,於此始命。

〔七〕 雞丘,雞澤也。在魯襄三年。

〔八〕 命謂朝聘之數,同好惡、救災患之屬。申,尋也。

〔九〕 文子,魏頡。

〔一0〕不可犯以罪。

〔一一〕傳曰:“魏絳多功,以趙武為賢而為之佐。”然則讓武使為將,而絳佐之。

〔一二〕代魏絳。

〔一三〕代張老。候奄,元候也。獻子,范文子之族昆弟士富也。

〔一四〕戎,諸戎無終子之屬。

〔一五〕莊子,魏絳。繼文公後,故曰復霸。

  四年,會諸侯於雞丘〔一〕,魏絳為中軍司馬,公子揚干亂行於曲梁〔二〕,魏絳斬其僕〔三〕。公謂羊舌赤〔四〕曰:“寡人屬諸侯〔五〕,魏絳戮寡人之弟,為我勿失〔六〕。”赤對曰:“臣聞絳之志,有事不避難,有罪不避刑,其將來辭〔七〕。”言終,魏絳至,授僕人書而伏劍〔八〕。士魴、張老交止之〔九〕。僕人授公,公讀書曰:“臣誅於揚干,不忘其死〔一0〕。日君乏使,使臣狃中軍之司馬〔一一〕。臣聞師眾以順為武〔一二〕,軍事有死無犯為敬,〔一三〕君合諸侯,臣敢不敬〔一四〕,君不說,請死之〔一五〕。”公跣而出〔一六〕,曰:“寡人之言,兄弟之禮也。子之誅,軍旅之事也,請無重寡人之過。”反役,與之禮食〔一七〕,令之佐新軍〔一八〕。

〔一〕 述上會時。

〔二〕 揚干,悼公之弟。行,行列。曲梁,晉地。

〔三〕 僕,御也。

〔四〕 赤,羊舌職之子銅鞮伯華。

〔五〕 屬,會也。

〔六〕 戮,辱也。為我執之勿失。

〔七〕 辭,陳其辭狀。

〔八〕 僕人,掌傳命。絳聞公怒,欲自殺。

〔九〕 交,夾也。

〔一0〕誅,責也。

〔一一〕日,前日。狃,正也。

〔一二〕順,順令也。

〔一三〕有死其事,無犯其令,是為敬命。

〔一四〕敢不敬奉其職。

〔一五〕請就死。

〔一六〕跣,徒跣也。

〔一七〕反役,自役反也。禮食,公食大夫之禮。

〔一八〕上章曰“以魏絳為不犯,使佐新軍”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