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姑射之山 之人也物莫之傷




 
  【“之人也,物莫之傷,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是其塵垢粃穅,將猶陶鑄堯舜者也。孰肯以物爲事?】

  上一段講神人不以天下爲事,這一段講神人不以物爲事。以天下爲事,可以說是求“名”;以物爲事,可以說是求“利”。聖人可以做到不求名,“聖人无名”上一節許由就辭讓天下;但做不到不求利。不是不想做到,而是還沒法做到。上一節所引善卷的話,也說明聖人不具神通,還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還是要食人間煙火,還是要衣服蔽體,不勞動不得食、不得衣。只有到了神人境界,才能不“以物爲事”。不爲名不爲利,才可以說“无功”。所以,神人與聖人,怎麽可能是一回事呢?

  本段講不以物爲事,又分兩個層次。

  先說物已經不能對神人構成傷害。爲什麽把“物莫之傷”放到前面來講?我想,大概有兩個原因。其一,前面接輿的話,已描述了神人所享之物利與美。其二、是承著前句不以天下爲事而來的。“天下”,在這裏又是人類社會的代稱。人組成社會群體,首要的目的,是增強力量,來對抗物的傷害,或者把傷害減輕到最低程度。但可悲的是,社會在形成不久就發生異化,異化越來越嚴重,到現在,我們已可以看到,能對人造成最大最酷烈傷害的,恰恰是同類的人。老莊在二千多年前發出“絕聖棄知”[按:郭店楚簡《老子·甲》本一開頭時這樣說:絕知棄辯,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絕爲棄作,民複孝慈。這段話相當於今本第十九章或馬王堆帛書本第六十三章,只有三個關鍵字不同。那就是:“絕知棄辯”,今本和帛書本均作“絕聖棄知”;“絕爲棄作”,今本和帛書本均作“絕仁棄義”。(《讀書》1998vol234)]的呼籲。就因爲他們從處於萌芽狀態的社會異化現象中,看到了這可怕的趨勢,希望能在異化初期予以制止和糾正。莊子比老子晚生二百多年,社會異化現象已嚴重了許多,倡仁義導致的天下趨名逐利、動蕩紛亂,已是明顯的事實,過不多久,荀卿就要出來爲這社會異化正名,爲強權政治立論,爲專制統治鳴鑼開道。因此,莊子一方面盡力闡述老子“絕聖棄知”的思想,另一方面,對這理論的有效性已不抱太大的希望。他己經看到,社會的異化可能不是社會的力量所扭轉得了的,內聖外王之道再現於世的希望極微,個人通過全社會的改善而得救的想法是不現實的。“以天下爲沈濁,不可與莊語。”所以,他更傾向于與每個人心靈的對話,傾向於求道、得救是個人的事,與社會環境無關。“以卮言爲曼衍,以重言爲真,以寓言爲廣,獨與天地精神往來”,就是說,他著書言說,不是給一部分人看的,哪怕這部分人是所謂“君子”(有社會地位因而也被認爲應該有較高道德水準的人);而是對每個有向善願望的靈魂直接發出的呼喚。每個人與天地精神的往來只能獨立進行,別的人怎麽幹、怎麽想無關宏旨。不會因爲社會的普遍贊同使你更容易得道,同樣,也不會因爲社會的普遍反對使你與道無緣。所以,莊子說到了神人境界就可以不受到物的傷害,就是要打破人們習慣對社會環境的依賴。

  莊子舉物對人構成的傷害,列了水、火兩種。“稽”(jī)是“留止”之義,引申爲“至、及”,也有滯留在那裏的意思在。“大浸稽天”就是水漫到了天上。洪水儘管淹到天上,但還淹不到神人。“金石流”,太陽曬得金石都溶化爲液體了,“土山焦”,泥土山崗都烤焦了,但神人仍然不感到熱得難熬。有意思的是,莊子所形容的與佛經中所說的很相似。《瑜珈師地論》:“又彼壞劫由三種災。一者火災能壞世間,從無間獄乃至梵世。二者水災能壞一切,乃至第二靜慮。”佛經中還有風災,但水、火之災先起,可見人們認爲水、火之災最厲害。佛經中又把人力不可預防的災難,分爲“王、賊、水、火”四種,其中“王、賊”是人爲的,“水、火”是自然的,可見“水、火”是人間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中國古代“災”字,寫爲“災”,就足“上水下火”,水火爲災。水火既能爲災,卻又是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水火也是人之大利。利與災是會相互轉化的,所以,中國古代早就産生禍福相依相倚的辯證思想。神人能不爲物害,也是因爲他們不取物利的結果。“不食五穀,吸風飲露”是“物莫之傷”的必要條件。

  神人不取物利,就能盡得物之利。就像滿山鮮花,你只是欣賞,不去採摘,更不以賣花贏利,這山花就會越開越茂盛,而你則可以從中獲得更大的愉悅。神人不取物利,又“使物无疵癘”,所以神人世界裏的物就格外地好,好到何種程度?那裏最差的東西,“塵垢粃穅”,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垃圾,都可以用來製作堯舜這樣的物。“陶”是制陶,“鑄”是鑄銅鐵,是當時兩門最重要的手工藝,“陶鑄”代稱製作。“堯舜”是人間聖王,社會公認的最優秀的人,所以也是物中最優秀的,“堯舜者”,代稱世間最好的物。世間最好的物,只是神人世界中垃圾的再生品。神人對物事還會有什麽興趣呢?“以物爲事”,是以物取利的意思,不是爲物做些什麽。同樣,“以天下爲事”,是以天下取名,而不是爲天下做些什麽。上一節,許由說,天下之人本可以適性(天性)生存,不需要什麽人來治,我不能爲天下做些什麽,所以辭讓。《讓王》篇中,善卷說自己“逍遙於天地之間,而心意自得,吾何以天下爲哉”,就是視以天下取名爲弊事。莊子是從不同角度來闡述他的“无爲”思想的,我們既要將這些話融會貫通來看,以理解他的思想一致性;又要注意具體語境的細緻分別,以免張冠李戴,影響對其難言宏旨的深刻領會。

  郭象有意抹殺“神人”與“聖人”的差別,他在注中,自然要把莊子盡可能說得明白形象可感的神人境界,注成“子虛烏有”之境。“夫安於所傷,則傷不能傷,傷不能傷,而物亦不傷之也。”“無往而不安,則所在皆適。死生無變於己,況溺熱之間哉?故至人不嬰乎禍難,非避之也,推理直前,而自然與吉會。”就是說,只要你能不感到傷害,就是沒受到物的傷害。修行的實際境界,變成了純粹的精神勝利法,這是對莊子最大的褻瀆。

  根據現有資料,尚不能確認莊子所言“至人”、“種人”境界是其親身體驗,但至少可以說是他的信仰。信仰是一件嚴肅的事。一個有堅定信仰的人,一個虔誠的宗教信徒,他可以容忍別人對他的信仰表示懷疑、反對,乃至認爲他走火入魔;卻不能容忍別人說他是在虛構、造假、說謊,大言欺世。在佛教中,未證謂證,未得謂得,自贊毀他,貪求供養,是犯了“不妄語”的根本大戒,罪孽深重。反過來,固執自己的一孔之見,貢高我慢,低毀、攻擊、歪曲、貶低佛的智見,也是犯了謗佛的重罪。佛教反對迷信,反對什麽“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允許懷疑,提倡辯論,主張“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認爲“真理越辯越明”,但反對作爲求道而爲求利的諍論,反對但有空言、並無實際的戲論,反對引誘衆生墮落到欲壑之中的魔說。其他宗教亦然如此[按:馬教剛好相反]。像郭象這樣篡改莊子的本意,取消修行,若在佛教中就是魔說。魔說迎合的是人的物欲,具體來說,郭象之說迎合的是魏晉士大夫空談、縱欲的需要,是使頹廢與享樂主義神聖化。所以,郭象的話儘管強辭奪理,卻有人愛聽,能大行其道。故而中國有句老話,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