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姑射之山 瞽者无以與乎文章之觀




 
  【連叔曰:“然,瞽者无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无以與乎鐘鼓之聲;豈唯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是其言也,猶時女也。】

  連叔這段話回答得很妙。他沒有按照肩吾的思路,去分析接輿的話有沒有道理,而是直接指出肩吾的思想方法有問題。一般人都習慣以已知經驗去套未知事物,這種經驗主義的思想方法,在認識世間事物方面尚且會造成許多陳見、定見與偏見,遑論求道。求道的第一步,是以全新的體驗否定世俗的經驗;第二步,是否定之否定,從世俗經驗中見道,否定有得道體驗與世俗經驗之分別,得道體驗與世俗經驗無不是道的體現;真正得道,可以轉俗世爲仙境,處俗世如仙境,俗世仙境於我均無挂礙,不求不恃不失不離。但這第二步的否定之否定,一定要在第一步的否定之後才有可能進行。如果以否定之否定的結果與第一層否定之前的狀態有許多相似之處,就摒棄第一層否定,這不是對修行的意義毫不瞭解,對辯證思維沒有入門,就是大言欺世,結果是否定了積極的求道修行,使有志於道的後學衆人誤入歧途。郭象歪曲《莊子》的後果的嚴重性,正在於茲。千百年來,留在人們心目中的莊子,是個語言怪誕、行爲放蕩、消極頹廢、孤傲不群之徒,這都是郭象注出來的僞莊子,正是莊子貶斥的“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的“慎到之道”。莊子之道與慎到之道的原則區別,可以從本節莊子熱情渲染神人境界,對固執世俗經驗的肩吾之輩進行當頭棒喝,再一次地看出來。

  禪宗裏有個著名的公案:“吉州青原惟信禪師上堂:‘老僧三十年前未參禪時,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及至後來,親見知識,有個入處,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而今得個休歇處,依前見山只是山,見水只是水。大衆,這三般見解,是同是別?有人緇素得出,許汝親見老僧。”(《五燈會元·卷十七》)本節莊子所說,接輿與連叔對肩吾而言就是“知識”(善知識,佛教中指稱能引導求法者進入正道的師傅),“藐姑射山”就是個“入處”,目的是要讓肩吾“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對世俗經驗進行第一層否定。連叔所稱“聾盲之知”,就是對求道來說有嚴重缺陷的世俗經驗,也就是佛教中所說的“所知障”。《齊物論》就專論知性的局限。在《齊物論》中,單稱“知”,就是指的“聾盲之知”,“知”的用法跟本節中有所不同。

  這段話易譯,但有幾個字要說明一下。

  “文章”,是指圖案色彩,與今天所說的“文章”,指一篇優美的文字,意義有很大差別。

  兩個“无以與乎”的“與”,陳鼓應都譯成“共賞”,他把“與”都理解爲“和”了。其實,這裏的“與”都是“給予”的意思。《人間世》中“不敢以生物與之”,“不敢以全物與之”的“與”,就是這個意思。這裏的“與”,如果是“和”的意思,那麽,這兩句話就變成沒有謂語了,應改成“瞽者无以與乎共文章之觀,聾者无以與乎共鐘鼓之聲”才是。另有一證,可說明“與”是“給予”而不是“和”。據《釋文》說,崔譔、向秀、司馬彪的注本,在這兩句話下面還有兩句:“眇者无以與乎眉目之好,夫刖者不自爲假文屨”僅就文章來看,沒這兩句倒更爲精煉,添這兩句反爲蛇足,既然郭注本已刪,也沒有必要再改回去。但“眇者无以與乎眉目之好”這句話,能更清楚地看清“與”只能作“給予”解。“眇”是“一目小”的意思。兩隻眼睛長得明顯有大小,再化妝也是白搭。“眉目之好”就是對月毛與眼睛的修飾與化妝。這個“與”,就再不能譯爲共賞或共用了。

  老實說,我沒有細讀各家注時,根本想不到“是其言也,猶時女也”這句話會解得這麽一塌糊塗。《釋文》:“時女:司馬(彪)云:‘猶處女也。’向(秀)云:‘時女虛靜柔順,和而不喧,未嘗求人,而爲人所求也。’”我嚇了一跳,怎麽驀地跳出個“處女”來?《集解》王先謙案:“時,是也。云,是其言也,猶是若處女者也。‘此人也,此德也’云云,極擬議之詞。”按照王先謙的理解,這句話要與後面的“之人也,之德也”並在一起,“之人”指的就是“處女”。前面莊子既已把神人比作處女,這裏應該讓神人再以處女面目出現。至於“處女”怎麽跟“旁礴萬物”扯在一起,這樣扯在一起是否恰當,這個他們就不管了。

  在這點上、郭象倒顯出比司馬彪、向秀更爲高明了些。他注道:“謂此接輿之所言者,自然爲物所求,但知之聾盲者,謂無此理”《今注譯》引林希逸說:“‘時’,是也。‘女’,與汝同。前後解者,皆以此‘時女’爲‘處子’,故牽強不通其意。蓋謂如此言語,豈是汝一等人能之。”近人奚侗說:“‘時’,借作‘之’,‘女’讀爲‘汝’,肩吾也。‘是其言也’,乃指上‘豈惟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之語,猶之汝也。‘之’爲助詞,謂是言乃似汝也。”奚侗的解釋,在諸解中比較正確。但我覺得“時”不用通假爲作助詞的“之”。“時”字單舉,就可以特指過去與現在的某一時刻。這裏,“時”就是指“現在”、“眼前”、“當下”。這句話可譯爲:“那樣的話呀,就是說的眼下的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