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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二十四点钟内生命的一种形式

沈从文

第一节

  晚上十一点钟。
  半点钟前我从另外一个地方归来,在离家不多远处,经过一个老式牌楼,见月光清莹,十分感动,因此在牌楼下站了那么一忽儿。那里大白天是个热闹菜市,夜中显得空阔而静寂。空阔似乎扩张了我的感情,寂静却把压缩在一堆时间中那个无形无质的“感情”变成为一种有分量的东西。忽闻嗅到梅花清香,引我向“空虚”凝眸。慢慢的走向那个“空虚”,于是我便进到了一个小小的庭院,一间素朴的房子中,傍近一个火炉旁。在那个素朴小小房子中,正散溢梅花芳馥。
  像是一个年夜,远近有各种火炮声在寒气中爆响。在绝对单独中,我开始阅读一本奇书。我谨谨慎慎翻开那本书的第一页,有个题词,写得明明白白:
  “神在我们生命里。”

第二节

  炉火始炽,房中温暖如春天,使人想脱去一件较厚衣服,换上另外一件较薄的。橘红色灯罩下的灯光,把小房中的墙壁、地毯和一些触目可见的事事物物,全镀上一种与世隔绝的颜色,酿满一种与世隔绝的空气。
  近窗边朱红漆条桌上,一个秋叶形建瓷碟子里,放了个小小的黄色柠檬,因此空气中还有些柠檬辛香。
  窗帘已下垂,浅棕色的窗帘上绘有粉彩花马,仿佛奔跃于房中人眼下。客人来到这个地方,已完全陷入于一种离奇的孤寂境界。不过只那么一会儿,这境界即从客人心上消失了。原来主人不知何时轻轻悄悄走入房中,火炉对面大镜中,现出一个人影子。白脸长眉,微笑中带来了些春天的嘘息。发鬓边蓬蓬松松,几朵小蓝花聚成一小簇,贴在有式样的白耳后,俨若向人招手,“瞧,这个地位多得体,多美妙!”
  手指长而柔,插入发际时,那张微笑的脸便略微倾侧,起始破坏了客人印象另一个寂静。
  “真对不起,害你等得多闷损!”
  “不。我一点不。房中很暖和,很静,对于我,真正是一种享受!”
  微笑的脸消失了。火炉边椅子经轻轻的移动,在银红缎子坐垫上睡着的一只白鼻白爪小黑猫儿,不能再享受炉边的温暖,跳下了地,伸个懒腰,表示被驱逐的不合理,难同意慢慢的走开了。
  案桌上小方钟达达响着,短针尖在八字上。晚上八点钟。
  客人继续游目四瞩,重新看到窗帘上那个装饰用的一群小花马,用各种姿势驰骋。
  “你这房里真暖和,简直是一个小温室。”
  “你觉得热吗?衣穿得太厚。我打开一会儿窗子。”
  客人本意只是赞美房中温暖舒适,并未嫌太热,这时节见推开窗子,不好意思作声。
  窗外正飘降轻雪。窗开后,一片寒气和沙沙声从窗口涌入。窗子重新关上了。
  “我也觉得热起来了。换件衣服去。”
  主人离开房中一会儿。
  重新看那个窗帘上的花马。仿佛这些东西在奔跃,因为重新在单独中。梅花很香。
  主人换了件绿罗夹衫,显得瘦了点。
  “穿得太薄了,不怕冷吗?招凉可麻烦。药总是苦的,纵加上些糖,甜得不自然。”
  “不冷的!这衣够厚了。还是七年前缝好,秋天从箱底里翻出,以为穿不得,想送给人。想想看,送谁?自己试穿穿看罢,末后还是送给了自己。”侧面向炉取暖,一双小小手伸出作向火姿势,风度异常优美。还来不及称赞,手已缩回翻翻衣角,“这个夹衣,还是我自己缝的!我欢喜这种软条子罗,重重的,有个分量。”
  “是的,这个对于你特别相宜。材料分量重,和身体活泼轻盈对比,恰到好处。”要说的完全都溶解在一个微笑里了。
  主人明白,只报以微笑。
  衣角向上翻转时,纤弱的双腿,被鼠灰色薄薄丝袜子裹着,如一棵美丽的小白杨树,如一对光光的球杖,——不,恰如一双理想的腿。这是一条路,由此导人想象走近天堂。天堂中景象素朴而离奇,一片青草,芊绵绿芜,寂静无声。
  什么话也不说,于是用目光轻轻抚着那个微凸的踝骨,敛小的足胫,半圆的膝盖,……一切都生长得恰到好处,看来令人异常舒服,而又稍稍纷乱。
  仿佛已感觉到这种目光和遐想行旅的轻微亵渎,因此一面便把衣角放下,紧紧的裹着膝部,轻的吁了一口气。“你瞧我袜子好不好?颜色不大好,材料好。”瘦的手在衣下摸着那袜子,似乎还接着说,“材料好,裹在脚上,脚也好看多了,是不是?”
  “天气一热,你们就省事多了。”意思倒是“热天你不穿袜子,更好看。”
  衣角复扬起一些,“天热真省事。”意思却在回答,“大家都说我脚好看,那里有什么好看。”
  “天热小姐们鞋子也简单。”(脚踵脚趾通好看。)
  “年年换样子,费钱!”(你欢喜吗?)
  “任何国家一年把钱用到顶愚蠢各种事情上去,总是万万千千的花。年青女孩子一年换两种皮鞋样子,费得了多少事!”
  (只要好看,怕什么费钱?一个皮鞋工厂的技师,对于人类幸福的贡献,并不比一个EE厂的技师不如!”)
  “这个问题太深了,不是我能说话的。我倒像个野孩子,一到海边,就只想脚踢沙子玩。”(我不怕人看,不怕人吻,可是得看地方来。)
  “今年新式浴衣肯定又和去年不同。”(你裸体比别的女人更好看。)
  这种无声音的言语,彼此之间都似乎能够从所说及的话领会得出,意思毫无错误。到这时节,主人笑笑,沉默了。一个聪明的女人的羞怯,照例是贞节与情欲的混合。微笑与沉默,便包含了奖励和趋避的两种成分。
  主人轻轻的将脚尖举举,(你有多少傻想头,我全知道!
  可是傻得并不十分讨人厌。)
  脚又稍稍向里移,如已被吻过后有所逃避。(够了,为什么老是这么傻。)
  “你想不出你走路时美到什么程度。不拘在什么地方,都代表快乐和健康。”可是客人开口说的却是“你喜欢爬山,还是在海滩边散步?”
  “我当然欢喜海,它可以解放我,也可以满足你。”主人说的只是“海边好玩得多。潮水退后沙上湿湿的,冷冷的,光着脚走去,无拘无束,极有意思。”
  “我喜欢在沙子里发现那些美丽的蚌壳,美丽真是一种古怪东西。”(因为美,令人崇拜,见之低头。发现美接近美不仅仅使人愉快,并且使人严肃,因为俨然与神对面!)
  “对于你,这世界有多少古怪东西!”(你说笑话,你崇拜,低头,不过是想起罢了。你并不当真会为我低头的。你就是个古怪东西,想想许多不端重的事,却从不做过一件失礼貌的事,很会保护你自己。)
  “是的,我看到的都是别人疏忽了的,知道的好像都不是‘真’的,居多且不同别人一样的。这可说是一种‘悲剧’。”
  (譬如说,你需要我那么有礼貌的接待你吗?就我知道的说来,你是奖励我做一点别的事情的。)
  “近来写了多少诗?”(语气中稍微有点嘲讽,你成天写诗,热情消失在文字里去了,所以活下来就完全同一个正经绅士一样的过日子。)
  “我在写小说。情感荒唐而夸饰,文字艳佚而不庄。写一个荒唐而又浪漫的故事,独自在大雪中猎鹿,简直是奇迹,居然就捉住了一只鹿。正好像一篇童话,因为只有小孩子相信这是可能的一件真实事情,且将超越真实和虚饰这类名词,去欣赏故事中所提及的一切,分享那个故事中人物的悲欢心境。”(你看它就会明白。你生命并不缺少童话一般荒唐美丽的爱好,以及去接受生活中这种变故的准备。你无妨看看,不过也得小心!”)
  主人好像完全理解客人那个意思,因此带着微笑说,“你故事写成了,是不是?让我看看好。让我从你故事上测验一下我的童心。我自己还不知道是否尚有童心!”
  客人说:“是的,我也想用你对于这个作品的态度和感想,测验一下我对于人性的理解能力。平时我对于这种能力总觉得怀疑,可是许多人却称赞我这一点,我还缺少自信。”
  主人因此低下头,(一朵白合花的低垂。)来阅读那个“荒唐”故事。在起始阅读前,似乎还担心客人的沉闷,所以间不久又抬起头瞥客人一眼。眼中有春天的风和夏天的云,也好受,也好看。客人于是说,“不要看我,看那个故事吧。不许无理由生气着恼。”
  “我看你写的故事,要慢慢的看。”
  “是的,这是一个故事,要慢慢的看,才看得懂。”
  “你意思是说,因为故事写得太深——还是我为人太笨?”
  “都不是。我意思是文字写得太晦,和一般习惯不大相合。
  你知道,大凡一种和习惯不大相合的思想行为,有时还被人看成十分危险,会出乱子的!”
  “好,我试一试看,能不能从这个作品发现一点什么。”
  于是主人静静的把那个故事看下去。客人也静静的看下去——看那个窗帘上的花马。马似乎奔跃于广漠无际一片青芜中消失了。
  客人觉得需要那么一种对话,来填补时间上的空虚。
  ……太美丽了。一个长得美丽的人,照例不大想得到由于这点美观,引起人多少惆怅,也给人多少快乐!
  ……真的吗。你在说笑话罢了。你那么呆呆的看着我脚,是什么意思?你表面老实,心中放肆。我知道你另外一时,曾经用目光吻过我的一身,但是你说的却是“马画得很有趣味,好像要各处跑去。”跑去的是你的心!如今又正在作这种行旅的温习。说起这事时我为你有点羞惭,然而我并不怕什么。我早知道你不会做出什么真正吓人的行为。你能够做的就只是这种漫游,仿佛第一个旅行家进到了另外一个种族宗教大庙里,无目的的游览,因此而彼,带着一点惶恐敬佩之忱,因为你同时还有犯罪不净感在心上占绝大势力。
  ……是的,你猜想的毫无错误。我要吻你的脚趾和脚掌,膝和腿,以及你那个说来害羞的地方。我要停顿在你一身这里或那里。你应当懂得我的期望,如何诚实,如何不自私。
  ……我什么都懂,只不懂你为什么只那么想,不那么作。
  房中只两人,院外寂静,惟闻微雪飘窗。间或有松树上积雪下堕,声音也很轻。客人仿佛听到彼此的话语,其实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心跳。
  炉火已渐炽。
  主人一面阅读故事,一面把脚尖微触地板,好像在指示客人,“请从这里开始。我不怕你。你不管如何胡闹也不怕你。
  我知道你要做些什么事,有多少傻处,慌慌张张处。”
  主人发柔而黑,颈白如削玉刻脂,眉眼斌媚迎人,颊边带有一小小圆涡,胸部微凸,衣也许稍微厚了一点。
  目光吻着发间,发光如髹,柔如丝绸。吻着白额,秀眼微闭。吻着颊,一种不知名的芳香中人欲醉。吻着颈部,似乎吸取了一个小小红印。吻着胸脯,左边右边,衣的确稍厚了一点。因此说道:
  “EE,你那么近着炉子,不热吗?”
  “我不怕热,我怕怜!”说着头也不抬,咕咕的笑起来。
  “我是个猫儿,一只好看不喜动的暹罗猫,一到火炉边就不大想走动。平日一个人常整天坐在这里,什么也不想,也不做。”
  说时又咕咕的笑着。
  “文章看到什么地方?”
  “我看到那只鹿站在那个风雪所不及的孤独高岩上,眼睛光光的望着另一方,自以为十分安全,想不到那个打猎的人,已经慢慢地向它走去。那猎人满以为伸一手就可捉住它那只瘦瘦的后脚,他还闭了一只眼睛去欣赏那鹿脚上的茸毛,正像十分从容。你描写得简直可笑,想象不真。美丽,可不真实。”
  “请你看下去!看完后再批评。”
  看下去,笑容逐渐收敛了。他知道她已看到另一个篇章。
  描写那母鹿身体另外一部分时,那温柔兽物如何近于一个人。
  那母鹿因新的爱情从目光中流出的温柔,更写得如何生动而富有人性。
  她把那几页文章搁到膝盖上,轻轻吁了一口气。好像脚上的一只袜子已被客人用文字解去,白足如霜。好像听到客人低声的说,“你不以为亵渎,我喜欢看它,你不生气,我还将用嘴唇去吻它。我还要沿那个白杨路行去,到我应当到的地方歇憩。我要到那个有荫蔽处,转弯抹角处,小小井泉边,茂草芊绵,适宜白羊放牧处。总之,我将一切照那个猎人行径作去,虽然有点傻,有点痴,我还是要作去。”
  她感觉地位不大妥当,赶忙把脚并拢一点,衣角拉下一点。不敢再把那个故事看下去,因此装着怕冷,伸手向火。但在非意识情形中,却拉开了火炉门,投了三块煤,用那个白铜火钳搅了一下炉中炽燃烧的炭火。“火是应当充分燃烧的!
  我就喜欢热。”
  “看完了?”
  摇摇头。头随即低下了,相互之间都觉得有点生疏而新的情感,起始混入生命中,使得人有些微恐怖。
  第二回摇摇头时,用意已与第一回完全不同。不在把“否认”和“承认”相混,却表示唯恐窗外有人。事实上窗外别无所有,惟轻雪降落而已。
  客人走近窗边,把窗帘拉开一小角,拂去了窗上的蒙雾,向外张望,但见一片皓白,单纯素净。窗帘垂下时,“一片白,把一切都遮盖了,消失了。象征……上帝!”
  房中炉火旁其时也就同样有一片白,单纯而素净,象征道德的极致。
  “说你的故事好。且说说你真的怎么捉那只鹿罢。”
  “好,我们好好烤火,来说那个故事……我当时傍近了它,天知道我的心是个什么情形。我手指抚摸到它那脚上光滑的皮毛,我想,我是用手捉住了一只活生生的鹿,还是用生命中最纤细的神经捉住了一个美的印象?亟想知道,可决不许我知道。我想起古人形容女人手美如荄荑,如春葱,如玉笋,形容寒俭或富贵,总之可笑。不见过鹿莹莹如湿的眼光中所表示的母性温柔的人,一定希奇我为什么吻那个生物眼睛那么久,更觉得荒唐,自然是我用嘴去轻轻的接触那个美丽生物的四肢,且顺着背脊一直吻到它那微瘦而圆的尾边。我在那个地方发现一些微妙之漩涡,仿佛诗人说的藏吻的窝巢。它的颊上,脸颊上,都被覆上纤细的毫毛。它的颈那么有式样,它的腰那么小,都是我从前梦想不到的。尤其梦想不到,是它哺小鹿的那一对奶子,那么柔软,那么美。那鹿在我身边竟丝毫无逃脱意思,它不惊,不惧。似乎完全知道我对于它的善意,一句话不必说就知道。倒是我反而有点惶恐不安,有点不知如何是好。我望着他的眼睛:我们怎么办?我要从它温柔目光中取得回答,好像听到它说:“这一切由你。”“不,不,一点不是。它一定想逃脱,远远的走去,因为自由,这是它应有的一点自由。”
  “是的,他想逃走,可是并不走去。因为一离开那个洞穴,全是一片雪,天气真冷。而且……逃脱与危险感觉大有关系,目前有什么危险可言?……”
  “你怎么知道它不想逃脱,如果这只鹿是聪明的,它一定要走去。”
  “是的,它那么想过了。其所以那么想,就为的是它自以为这才像聪明,才像一只聪明的鹿应有的打算。可是我若像它那么作,那我就是傻子了,我觉得我说的话它不大懂,就用手和嘴唇去作补充解释,抚慰它,安静它。凡是我能做到的我都去做。到后,我摸摸它的心,就知道我们已熟悉了,这自然是一种奇迹,因为我起始听到它轻轻的叹息——一只鹿,为了理解爱而叹息,你不相信吗?”
  “不会有的事!”
  “是的,要照你那么说话,决不会有。因为那是一只鹿!
  至于一个人呢,比如说——唉,上帝,不说好了。我话已经说得太多了!”
  相互沉默了一会儿。
  “不热吗?我知道你衣还穿得太多。”客人问时随即为作了些事。也想起了些事,什么都近于抽象。
  不是诗人说的就是疯子说的。
  “诗和火同样使生命会燃烧起来的。燃烧后,便将只剩下一个蓝焰的影子,一堆灰。”
  二十分钟后客人低声的询问,“觉得冷吗?披上你那个……”并从一堆丝质物中,把那个细鼠灰披肩放到肩上去,“窗帘上那个图案古怪,我总觉得它在动。”事实上,他已觉得窗帘上花马完全沉静了。
  主人一面搅动炉火,一面轻轻的说,“我想起那只鹿,先前一时怎么不逃走?真是命运。”说的话有点近于解嘲,因为事情已经成为过去了。
  沉默继续占领这个有橘红色灯光和熊熊炉火的房间。
  第二天,主人独自坐在那个火炉边读一个信。
  EE:我好像还是在做梦,身心都虚飘飘的。还依然吻到你的眼睛和你的心。在那个梦境里,你是一切,而我却有了你,展露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单纯的肉体,竟是一片光辉,一把花,一朵云。一切文字在此都失去了他的性能,因为诗歌本来只能作为次一等生命青春的装饰。白色本身即是一种最高的道德,你已经超乎这个道德名辞以上。
  所罗门王雅哥说:“我的妹子,我的鸽子,你脐圆如杯,永远不缺少调和的酒。”我第一次沾唇,并不担心醉倒。
  葡萄园的果子成熟时,饱满而壮实,正象征生命待赠与,待扩张。不采摘它也会慢慢枯萎。
  我欢喜精美的瓷器,温润而莹洁。我昨天所见到的,实强过我二十年来所见名瓷万千。
  我喜欢看那幅元人素景,小阜平冈间有秀草丛生,作三角形,整齐而细柔,萦迴迂徐,如云如丝,为我一生所仅见风景幽秀地方。我乐意终此一生,在这个处所隐居。
  我仿佛还见过一个雕刻,材料非铜非玉,但觉珍贵华丽,希有少见。那雕刻品腿瘦而长,小腹微凸,随即下敛,一把极合理想之线,从两股接榫处展开,直到脚踝。式样完整处,如一古代希腊精美艺术的仿制品。艺术品应有雕刻家的生命与尊贵情感,在我面前那一个仿制物,依据可看到神的意志与庄严的情感。
  这艺术品的形色神奇处,也令人不敢相信。某一部分微带一片青渍,某一部分有两粒小小黑痣,某一部分并有若干美妙之漩涡,仿佛可从这些地方见出上帝手艺之巧。这些漩涡隐现于手足关节间,和脸颊颈肩与腰以下,真如诗人所谓“藏热吻的小杯”。在这些地方,不特使人只想用嘴唇轻轻的去接触,还幻想把自己整个生命都收藏到里边去。
  白合花颈弱而秀,你的颈肩和它十分相似。长颈托着那个美丽头颅微向后仰。灯光照到那个白白的额部时,正如一朵白合花欲开未开。我手指发抖,不敢攀折,为的是我从这个花中见到了神。微笑时你是开放的白合花,有生命在活跃流动。你沉默,在沉默中更见出高贵。你长眉微蹙,无所自主时,在轻颦薄媚中所增加的鲜艳,恰恰如浅碧色白合花带上一个小小黄蕊,一片小墨斑。……
  这一切又只像是一个抽象。

第三节

  这个记录看到后来,我眼睛眩瞀了。这本书成为一片蓝色火焰,在空虚中消失了。我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那个“房间”,重新站到这个老式牌楼下。保留在我生命中,似乎就只是那么一片蓝焰。保留到另外一个什么地方,应当是小小的一撮灰。一朵枯干的梅花,在想象的时间下失去了色和香的生命残余。我只记得那本书上第一句话:神在我们生命里。
  我已经回到了住处。
  晚上十一点半,菜油灯一片黄光铺在黑色台面上,散在小小的房间中。试游目四瞩,这里那里只是书,两千年前人写的,一万里外人写的,自己写的,不相识同时人写的;一个灰色小耗子在书堆旁灯光所不及处走来走去。那分从容处,正表示它也是个生物,可是和这些生命堆积,却全不相干。使我想起许多读书人,十年二十年在书旁走过,或坐在一个教堂边读书讲书情形。我不禁自言自语的说,“唉,上帝,我活下来还应当读多少书,写多少书?”
  我需要稍稍休息,不知怎么样一来就可得到休息。
  我似乎很累,然而却依然活在一种有继续性的荒唐境界里。
  灯头上结了一朵小花,在火焰中开放的花朵。我心想,“到火息时,这花才会谢落,正是一种生命的象征。”我的心也似乎如焚如烧,不知道的是什么事情。
  梅花香味虽已失去,尚想从这种香味所现出的境界搜寻一下,希望发现一点什么,好像这一切既然存在,我也值得好好存在。于是在一个“过去”影子里,我发现了一片黄和一点干枯焦黑的东西,它代表的是他人“生命”另一种形式,或者不过只是自己另一种“梦”的形式,都无关系。我静静的从这些干枯焦黑的残余,向虚空深处看,便见到另一个人在悦乐中疯狂中的种种行为。也依稀看到自己的影子,如何反映在他人悦乐疯狂中,和爱憎取予之际的徘徊游移中。
  仿佛有一线阳光印在墙壁上。仿佛有青春的心在跳跃。仿佛一切都重新得到了位置和意义。
  我推测另外必然还有一本书,记载的是在微阳凉秋间,一个女人对于自己美丽精致的肉体,乌黑柔软的毛发,薄薄嘴唇上一点红,白白丰颊间一缕香,配上手足颈肩素净与明润,还有那一种从莹然如泪的目光中流出的温柔歌呼。肢体如融时爱与怨无可奈何的对立,感到眩目的惊奇。唉,多美好神奇的生命,都消失在阳光中,遗忘在时间后!一切不见了,消失了,试去追寻时,剩余的同样是一点干枯焦黑东西,这是从自己鬓发间取下的一朵花,还是从路旁拾来的一点纸?说不清楚。
  试来追究“生命”意义时,我重新看到一堆名词,情欲和爱,怨和恨,取和予,上帝和魔鬼,人和人,凑巧和相左。
  过半点钟后,一切名词又都失了它的位置和意义。
  到天明前五点钟左右,我已把一切“过去”和“当前”的经验与抽象,都完全打散,再无从追究分析它的存在意义了,我从不用自己对于生命所理解的方式,凝结成为语言与形象,创造一个生命和灵魂新的范本,我脑子在旋转,为保留在印象中的造形,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完整造形,重新疯狂起来。
  到末了,“我”便消失在“故事”里了。在桌上稿本内,已写成了五千字。我知道这小东西寄到另外一处去,别人便把它当成“小说”,从故事中推究真伪。对于我呢,生命的残余,梦的残余而已。
  我面对着这个记载,热爱那个“抽象”,向虚空凝眸来耗费这个时间。一种极端困惑的固执,以及这种固执的延长,算是我体会到“生存”唯一事情,此外一切“知识”与“事实”,都无助于当前,我完全活在一种观念中,并非活在实际世界中。我似乎在用抽象虐待自己肉体和灵魂,虽痛苦同时也是享受。时间便从生命中流过去了,什么都不留下而过去了。
  试轻轻拉开房门时,天已大明,一片过去熟悉的清晨阳光,随即进到了房里,斜斜的照射在旧墙上。书架前几个缅式金漆盒子,在微阳光影中,反映出一种神奇光彩。一切都似乎极新。但想起“日光之下无新事”,真是又愁又喜。我等待那个“夜”所能带来的一切。梅花的香,和在这种淡淡香气中给我的一份离奇教育。
  居然又到了晚上十点钟。月光清莹,楼廊间满是月光。因此把门打开,放月光进到房中来。
  似乎有个人随同月光轻轻的进到房中,站在我身后边,“为什么这样自苦?究竟算什么?”
  我勉强笑,眼睛湿了,并不回过头去,“我在写青凤,聊斋上那个青凤,要她在我笔下复活。”
  从一个轻轻的叹息声中,我才觉得已过二十四点钟,还不曾吃过一杯水。

                    三十年七月作,三十二年三月重写

             (原刊《新文学》第一卷第1期1943年7月15日桂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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