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关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

作者:陈久健




  摘要: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保障。要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必须处理好“五个比例”,克服“三个缺乏”;全面、准确地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是建立“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的前提:只有树立“一个核心。两个基础”的观念。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关键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核心素质
  
  近年来,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各职业院校面临一系列等待解决的问题,师资队伍建设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团队,是高职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现行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存在许多认识模糊、认识混乱、甚至认识错误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些认识问题,高职师资队伍的建设很难取得成效,师资队伍的结构很难合理。
  关于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是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第七节专门论述了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另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文件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在“评估方案”的评估指标体系中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评估提出了具体的评估等级指标,同时对评估指标的等级标准、主要观察点、参考权重等都有较具体的规定和说明。这两个文件是探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进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的理论依据。脱离这两个文件探讨师资队伍的建设,就会走人误区,就会背离高职教育发展的正确轨道。因此,笔者拟紧紧围绕这两个文件探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在认识上必须厘清的几个问题。
  
  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是处理好“五个比例”
  
  高职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因此,对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应有独特的师资构成成分要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构成具体包括哪些构成成分呢?根据“意见”和“评估方案”中的说明,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构成是由经历比、兼职比、学历比、职称比、“双师”比等五个方面的比例构成的,具体地说,这五个比例的内容是:(1)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在全部专业教师中所占的比例;(2)兼职教师在整个教师队伍中所占的比例;(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占全部教师的比例;(4)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全部教师中所占的比例:(5)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教师中所占的比例。
  高职院校要合理地搞好师资队伍的结构建设,就要紧扣这“五个比例”制定培养教师、引进教师的计划。“五个比例”处理好了,师资队伍的结构就能达到高职教育对师资队伍的要求。
  在当前的背景下,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高职院校在师资队伍的结构建设上存在着“三个缺乏”现象,即缺乏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缺乏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缺乏由行业企业引进的兼职教师(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这是师资队伍建设的最大障碍,如果不能克服这“三个缺乏”,师资队伍结构的“五个比例”就很难处理好,
  在师资队伍的结构建设与管理上,一些学校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重视了青年教师学历的提高,却忽视了安排青年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重视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却忽略了兼职教师的引进,使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不能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学校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不同成分的构成比例缺乏清醒的认识,没有制定有步骤的、合理的建设计划,因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始终无法建设好比例合理的师资队伍。
  笔者认为,要建设比例合理的师资队伍。必须“五个比例”同时抓,针对多数学校普遍存在的“三个缺乏”现象,在师资队伍的结构建设上,必须重视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从企业聘请的担任实践技能课程教学的兼职教师比例、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比例,要重点解决这三个比例失衡的状况。
  
  准确理解“双师型”的内涵是“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的前提
  
  目前,各高职院校为了达到评估指标。都在抓“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证。但是,对如何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却存在着认识偏差,对“双师型”教师的特征认识不明或存在误区,这种偏差或误区产生的根源在于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缺乏准确、全面的认识。
  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理解与认识出现偏差的主要表现为:(1)“双证”即“双师”。就是以教师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技术等级证书为标准。这种标准忽视了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与专业的相关性,有的教师取得的证书与所从事的专业教学无关,因而其“双证”的有效性值得怀疑。(2)有“双师”经历的教师即“双师”。就是将引进的曾经在企业工作过的具有高校教师经历并经过一定的教育理论培训的人员视为“双师”。在高职院校教师待遇不高的情况下,引进的人员是否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操作技能。是否经过系统的教育理论学习与教育技能训练,是否符合高职教育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要求,均无法认真查考。(3)“双师”即“双职称教师”。就是将从企业引进的、具有一定职称的、进入高校后转为高校职称的“工程师+讲师”视为“双师”。这一类人员的“双师”素质也是值得商榷的。
  上述片面、模糊的认识不利于“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建立,是导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混乱的认识根源。由此可见,理清“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是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必要的前提保证。
  “评估方案”对其一级指标“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双师型”素质教师作了四点界定:(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一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这一界定说明虽较宽泛,但涵盖了当前“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所有素质内涵,为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奠定了基础。笔者认为,正确理解这些内涵应把握以下几点:(1)“双师型”教师首先应具有普通高校教师的专业理论素质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2)“双师型”教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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