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英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保障措施

作者:陈 仙 李 敏




  摘要:英国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历史悠久,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其原因在于政府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各种保障,政府出台了相关法律,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加以宏观引导,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借鉴英国的经验,我国政府在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出台促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并严格执行职业准入制度,要让行业企业代表进入政府职业教育相关管理机构。
  关键词:英国;企业;职业教育;保障措施
  
  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术教育法》,规定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从法理上解决了企业能否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但是,企业的参与力度远远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政府在促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还需理顺各种关系。英国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诸多保障措施,对我国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英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概况
  
  英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2世纪的基于家庭作坊的学徒制。
  当时在行业组织中采取的是师傅带徒弟的做法,即作坊主招收青少年为徒,按行会的规定实施7年左右的培训,此后学徒可转为工匠。进入19世纪后,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企业主开始兴办“技工讲习所”,主要对工人讲授能应用于职业岗位的各种科学知识原理。“技工讲习所”体现了现代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到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职业教育立法的逐步完善,英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得到了发展。
  如今,英国的企业从多个方面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企业主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组织机构中任职,参与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和领导决策:企业支持学校的职业教育教学,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设计、课程教学及专业设置;企业参与制定职业资格能力标准:参与对学校的评估;以各种方式对学校提供资助,与政府合作创办城市技术学院:积极参与由政府推动的各种职业培训项目等等。
  
  英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保障措施
  
  在英国,传统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基于“自愿自助”,政府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企业无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义务。但是,进入20世纪20年代,经济的不景气导致失业人数上升,尤其是青年失业人数上升速度很快。有数据显示,“1974-1977年这三年中,英国离校青年的失业人数从54000人增加到25300人,其中25%的人在25岁以下”。于是英国政府开始反思,逐渐认识到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英国的职业教育改革开始酝酿。在此次变革中,政府强调市场力量对职业教育的支配作用,致力于“用强制的手段,达到自由市场化的结果”。英国政府在促使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法律规定
  20世纪60年代后,英国政府连续出台了旨在发展职业教育的法案,尤其注重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宏观引导。1964年,英国政府颁布《产业训练法》,依据该法规定成立了由劳资双方代表与教育专家按一定比例组成的产业训练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权在部门系统中集资或拨款以资助企业外职业教育与培训,突显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该委员会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训练标准和考试大纲、设计考试、开设训练课程、向企业征税拨款、提供建议与帮助等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后来。英国政府又颁布了《职业培训法》,要求由企业、教育部门和工会三方组成“企业培训委员会”,从企业工资总额中征收一定百分比的税。1973年。颁布了《就业与培训法》,规定设立由劳资双方、地方教育代表和教育专家组成的人力服务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大臣任命,在该委员会下设立就业服务处和培训服务处。人力服务委员会的成立,使职业培训与劳动力供求紧密联系起来,可以更好地说服企业主参与职业教育。1988年的《90年代的就业状况》白皮书提出应该将培训的领导权交给企业主,明确了企业在能力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具有决定作用,能力标准必须由企业制定。同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规定由企业与政府共同创办城市技术学院,实行联合办学。学校成为企业的一部分。
  英国政府出台的旨在发展职业教育的法规,从法理层面上确保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可能性。明确了企业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将企业内的职业培训纳入到国家干预的范围内,提高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话语权,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主为主导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政策支持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仅仅依靠法律的硬性规定还远远不够,英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加以引导和规范。
  出台促使企业参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政策 1988年,《90年代的就业状况》白皮书明确要求职业能力标准必须由企业制定。为了使企业更积极地参与构建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政府推行职业准入制度。规定新就业或重新就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就业的青年学徒必须在三年内每周用1-2天的时间到职业学校学习,政府对录用证书持有者和实施职业教育制度有成效的企业予以奖励,并在税收政策上提供一定的优惠。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参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积极性。
  推行多个由企业主导的培训计划并加以资助 政府在推行由企业主导的培训计划时,不忘对这些培训提供资助。1993年,英国政府计划在三年内拨款1.5亿英镑,以支持企业推行现代学徒计划。2002年9月。在学习与技能委员会的资助下推行了雇主培训计划。雇主培训计划以雇主需求主导培训,为各类雇主提供多种培训。这种培训力求在工作时间内提高雇员的技能,把培训项目设计成灵活的组块,供雇主和雇员选择。在短短的三年内,政府为这项培训计划投入2.9亿英镑,2005年又对此项计划追加投入6500万英镑。在政府的资助下,雇主培训计划大获成功,吸引了超过2.3万名雇主与20万名雇员参加了此项培训。在试点成功后,2006年,英国正式推行国家雇主培训项目。
  推行训练信用卡制度,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训练信用卡是一种有价凭证,在16-17岁的青年离校后交给他们。可以使用信用卡“购买”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训练信用卡的特别之处在于政府拨款不是通过教育提供者,而是通过受教育者,将选择权交给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可以在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内,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自南地选择培训计划和课程。1991年,“21世纪的教育与培训计划”将10个培训企业委员会和1个地方企业作为试点,其做法是将教育提供者推向市场,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因为吸引更多的青年参加企业培训,就意味着获得更多的政府资助,如果选择企业培训的人少,就意味着该企业对青年缺乏吸引力,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知名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