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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问题、对策与趋势

作者:孙小丽




  摘要: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我国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初步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但是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认证权利的归属不明,认证活动的组织不当与各种机构的协调不力。为完善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管理,必须将行业协会作为职业资格认证的主体,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机构体系,实现教育机构、认证机构与企业的有机协调。
  关键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趋势;对策
  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是一种标准参照化的考试,即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鉴定。是以职业资格为核心,围绕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证书颁发建立起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及其运作内容的统称。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是求职、任职、从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1994年我国正式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至今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认证体系。据统计,国内已有23个行业,90个职业工种有了职业资格证书的准入门槛,包括了会计、银行、证券、保险、医师、药剂师、导游、公关、秘书、推销、洗衣等各个方面。①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已经推出了100多项职业资格认证,人事部推出了30多项职业资格认证(有些是职称),农业部推出了近20项职业资格认证。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职业资格的国际化认证也被引入我国。但是,我国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仍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认证制度的管理跟不上市场的步伐,使得各种职业资格的认证出现了混乱无序的状态。简而言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认证权利的归属不明、认证活动的组织不当与各种机构的协调不力。
  认证权利归属不明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认证呈现出多个主管部门、多家机构、多条渠道共同进行认证与管理的局面。各种各样的资格证书热在校园和社会上流行起来,不仅增加了教育的负担,而且扰乱了就业市场的聘用标准。认证附带的巨大经济利益促使各部门争权夺利,割据一方。我国的认证主体主要包括劳动和人事部门、行业协会、国际认证机构等。原则上劳动和人事部门是主要的认证管理部门,劳动部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劳动和人事部门既是认证机构的监督机构,又是某些认证机构的上级机关,这种自我认证和自我监督势必影响认证的客观公正性。目前,许多行业上岗前必须经过指定的培训和考试,而这些培训是颁证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利益关联机构)独家举办的,这种垄断性培训与关联性考试又将“一口价”的培训费、考试费不断推高,这样一个闭合的利益链条,必然会把越来越多的权力部门吸附到资格证书制度中来。于是,在部门权力的不断自我扩张中,部门权力实现了利益化。此外,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同时,职业资格认证正逐步向行业认证过渡,行业认证与政府认证并存,谁也不愿意放弃这个权利,一些国际认证机构的加入更导致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的混乱。因此,当前的首要问题是确定职业资格认证权利的归属问题,即由谁进行认证。
  职业资格认证活动组织不当职业资格认证活动包括职业资格的培训、考核、鉴定与证书颁发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认证活动明显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偏离了认证的初始目的,将通过考试当作最终目的而不是手段。首先,认证培训工作因追求利益而走向形式主义。在我国,多种认证在人才市场上相互交叉,多部门共同从事认证培训。由于许多培训认证单位往往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拉生源重于认证质量。因此认证教育大有发展为认证经济的趋势,而且培训机构缺乏专业性,一般没有专门的师资,也没有有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的。培训的内容浮于表面,培训过程完全是形式主义的。其次,培训和考试普遍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书面考试、轻实际操作的倾向。目前我国培训认证的教材是按课程学科体系编排的,这一体系考虑了学习过程中学习者认知的心理顺序,即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表及里。这样的教材,对培训学员来说,学到的知识体系虽然是完整的,但对所要从事的职业活动而言却是不完整的。就证书考试而言,书面考试的组织比实践考试更成熟,实践考试不仅缺乏培训场地,而且专门用于考试的场地与设施也十分缺乏,相应的组织和规章制度仍不完善。再次,认证考试缺乏权威性。我国的职业资格考试标准落后于实际工作的要求,试题的编排不够合理。现在很多职业资格认证都有模拟题和试题汇编,出题者往往从其中选择一部分进行考试,导致考试只考查学生的记忆能力,而不是职业创造能力。而且考试过程中冒名顶替与作弊现象时有发生。许多认证机构为吸引生源,盲目追求考试通过率,也导致考试的组织缺乏应有的客观公正性和严肃性。
  机构协调不力职业资格认证是联系教育机构与就业市场的纽带。但是,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还没有充分发挥这一中介作用,教育、认证与就业存在脱节的现象。首先,职业教育的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缺乏有机联系。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办学和教育教学过程中,高职教育的职业性特点虽然得到了贯彻,但落实得还不够。有的高职院校的教学仍倾向于理论知识教育和学历教育,这对高职教育的发展、对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及毕业生的就业都带来不利影响。为增加就业筹码,许多学生不得不参加各种培训,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这种学校教育与证书考试脱节的现象大大提高了职业资格认证的成本。其次,认证标准偏离企业的实际需要,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当前我国企业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参与和支持的力度不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建立以企业需要为导向的职业资格标准。由于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制定的标准不能突破传统的学科分析体系,因此培训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地适应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就业方式的变化,不能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劳动者和技术人才的需求,最终表现为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由于职业资格认证与企业需求的不一致,我国的就业市场缺乏就业准入制度,企业中无证招聘现象也十分普遍,因而社会上尚未形成职业资格认证的普遍意识。
  
  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管理的对策
  
  在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影响下,公共管理部门出现了市场化的浪潮。其代表性观点认为,运用市场的概念、原则和做法运作公共事业和公营部门,可以使服务变得更有效率和效能。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政府与国家在福利和社会服务上的角色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从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变成监控者。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改革就是政府逐步下放权利,由认证主体转变为认证监督者的过程。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借鉴国际上职业资格认证的做法,我国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管理工作。
  将行业协会作为职业资格认证的主体职业技能鉴定采用第三方认证模式是我国在人力资源质量认证和管理方式上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对于提高我国人力资源质量评价系统的科学性与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行业协会认证是国际上通行的第三方认证的做法。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行业的情况牵头制定职业水平考试大纲、职业水平等级标准、教学培训课程等,并与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达成一致,推广该认证,并争取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我国应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宏观指导与督促检查,行业协会负责制定岗位职业标准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即充分依托行业协会,由各行业协会建立相应机构,以行为能力为导向制定职业岗位需要的职业标准,并且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调整,加强对职业标准的研究和更新,使职业标准能充分反映行业对员工工作能力的实际需要。要瞄准国际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我国职业标准的水平,缩小与国际标准间的差距,使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成为国际上通行互认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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