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论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作者:束慧娟




  (一)序言
  
  言语行为理论是一种对语言的意义进行研究的理论,它根源于语言哲学家对于意义问题,即语言与世界的关系问题的深刻思考,最初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这一理论挑战了当时语言哲学界盛行的逻辑实证主义语言理论。如果说奥斯汀开创了言语行为理论,那么美国哲学家舍尔(John R.Searle)则是“言语行为理论的集大成者”。舍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学说,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之处,为这一理论提供了语言哲学的基础,阐明了言语行为的分类原则和标准,提出间接言语行为问题等,最终使这一理论成为当代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起源于语言哲学家们有关意义与指称问题的讨论,传统上,意义被简单地归结为语言表达形式的指称对象。后来,语言哲学家的进一步研究表明意义不仅仅局限于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还牵涉到认知主体——人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和舍尔论证了语言和世界的紧密联系,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旨在说明意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人通过语言所要实施的交际意图.
  奥斯汀提出人在说话时大多情况下同时实施了三种行为,即所谓的以言述事行为(locutionary act)(“说话”这一行为本身),以言行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通过“说话”所要实施的行为)和以言成事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说话带来的后果)。奥斯汀进一步将以言行事行为分为五类:裁决型(verditctives)、行使型(exercitives)、承诺型(commissives)、行为型(behavitives)和阐述型(expositives)。他的分类非常粗糙,缺乏明确的分类标准,不具科学性和系统性。但奥斯汀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最初观点为后来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他的学生舍尔将这一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
  
  (三)舍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舍尔认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是言语行为,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单词或句子。因此语言交际过程实际上是由一个接一个的言语行为构成的,每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而说话人则根据一定规则表达自己所要实施的言语行为
  1、基本理论。舍尔和奥斯汀一样重视言语行为的分类问题,但舍尔在研究时注意到了命题内容(propositional content)和以言行事行为之间的关系。舍尔列举了下面这组著名的例子来说明他关于命题内容的观点,
  (J)Will John leave the room?
  (2)John will leave the room,
  (3)John,leave the room!
  (4)Would that John left the room,
  (5)If John will leave the room,I will leave also.(Searle,1965)
  舍尔认为这组例子无论表达的是怎样的以言行事行为:疑问、断言/预言、请求/命令、愿望、亦或是假设,它们都表达了一个共同内容,即Johnwill leave the room,舍尔将其称为“命题”。根据这样的观点,舍尔在《言语行为:语言哲学论》中将奥斯汀的以言述事,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行为进一步分为话语行为(illocutionary act)、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 sact)、以富行事行为和以言成事行为。
  舍尔在奥斯汀提出的三个恰当条件基础上将制约人们社会活动和行为的各种规则分为两类:调节规则(regulative rules)和构成规则(constitutiverules),前者调节独立地存在于规则之外的行为或活动,如礼仪、交通规则;后者不仅调整而且创造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这些行为或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规则而存在的,如球类比赛的规则,之所以作这样的区分是因为舍尔要说明以言行事行为的规则是构成规则。
  如前所述,奥斯汀曾对以言行事行为进一步分类过,但并不科学,于是舍尔对此进行了完善。根据以言行事的目的不同、适合方向上的差异以及表达的心理状态不同这三大主要标准,舍尔将以言行事行为也分为五类:宣告类(declarations)、阐述类(representatives)、表达类(expressvies)、指令类(directives)和承诺类(commissives)。
  2、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人们日常使用语言时,常常不是坦直地去说,而是通过某种间接的方式表达自己。舍尔也注意到了语言的这一间接性: “在暗示、暗讽、反语和隐喻中,随便举几个例子就可以看到,说话者的表达意义与语句意义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分离着的。”因此,舍尔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这一特殊的以言行事行为类型。舍尔认为间接语言现象实际上是“通过实施另一种语言行为来间接地实施某一种言语行为”。他认为说话者在间接使用语言时同时实施了两个以言行事行为:首要以言行事行为(primary illocutionary act)和次要以言行事行为(secondary illocutionary act),前者体现了说话人的真正意图,不仅仅是字面意义;后者则与字面意义吻合。
  言语行为理论是关于语言使用的理论,因此该理论必须对语言间接性现象作出解释。舍尔倾向于用推理的方法进行解释,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和非语言的背景知识,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言外之意”。
  在舍尔所分出的五类以言行事行为中,人们最多关注的是间接指令行为,因为人们在交际中需要讲礼貌。舍尔总结出六类用于完成间接指令的语句。同时舍尔认为言语行为理论能够为间接语言现象作出解释。如前所述,舍尔曾总结出成功进行以言行事行为的四条规则,在此舍尔继续列举其中两类最常使用间接语言的指令式和承诺式的条件。对照他的六类间接指令语句,舍尔认为有三类间接指令分别与准备、真诚和命题内容条件有关,于是舍尔将其归为三种类型:“与完成指令以言行事行为的恰当条件有关的一类,与完成该行为的理由有关的一类,以及包一种成分纳入另一种成分的一类”。
  
  (四)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与不足
  
  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当代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语言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言语行为理论注重对人类语言中所有可能的言语行为进行分类,使人们对语言研究的中心从语言形式和语法转向言语功能,从语言本身转向语言使用者,从语言知识转向交际功能,因此对外语教学与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运用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在外语教学中,不仅要使学生理解话语的字面意义或交流的内容,还必须使他们了解发话者为什么这样说或交流的目的”,合尔的这一理论对其他学科也有借鉴作用。因为共同的哲学基础,言语行为理论可以很好地弥补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人际隐喻理论的不足,另外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实践也有巨大的指导意义。译者对交际中言语行为及言外功能(illocutionary function)的充分认识有助于译者跨越文化障碍,正确理解原文,从而获得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语用对等(pragmatic equivalence)的最高对等境界。
  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虽然是一个相刘成熟的理论,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理论能解释全部语言现象,言语行为理论和所有理论一样也有着自身的不足。舍尔将以言行事行为分为五类,这样的分类相对于奥斯汀的分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这样的分类仍是相当概括的,人们实施的言语行为有千余种,很难将这所有言语行为都“对号入座”地归人这五类中。另外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局限于人际交往的只言片语的方面,对于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的实现手段,虽然舍尔提出过诸如重读、语序等方法,但没有进一步探讨,而这一关于语言形式与交际功能关系的问题,如果离开对语境的考虑很难得到圆满的回答。并且,虽然很多言语行为几乎为所有文化所共有,如问候、告别、拒绝、邀请等,但毕竟由于受制于不同的文化制约,它们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情况下,单一的言语行为理论就无法给出完美的解释,我们就必须同时借鉴社会语言学、跨文化交际等其他研究领域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