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线性思维与应用文写作 

作者:刘素军




  [摘要] 应用文是一种具有约定俗成的模式和习惯用语的文种,因为它缺少变化、缺乏创造性,所以采用线性思维的方式去思考和写作显得十分必要,它能让作者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应用文的特点和写作规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这仅限于“入体”而求“形似”的初级阶段,要想真正地进入高级阶段,必须突破线性思维的羁绊,和非线性的创造性思维有机结合起来。
  [关键词] 应用文写作 模式 线性思维 非线性思维
  
  我们首先看一下应用文的涵义:应用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处理公共事务或私人事务所使用的具有某种惯用格式和直接应用价值的文章,包括机关应用文和私人应用文两类,或称为公务文书与私务文书。正因为应用文写作的“直接应用价值”的特性,决定了其写作动机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得某个外部目标。因此,写作主体往往显得较为被动,写作主体的创造性思维更多地被剥离,取而代之的是对写作客体的框架式、格式式的客观感知,即当第一信息符号—拟写某一文体输入大脑时,首先涌现出来的就是对这种文体的写作格式、行文规则、叙述话语等一系列要求的感知,突出客观性,作者的再现思维发挥主导作用。也正由于文体感知在公文写作过程中处在首发地位,所以有学者把这种写作称作“规定性写作”。“写作者的自我感觉,应当限定在完全的、非个性的职业角色的执行者上,写作行为必须有效地抑制个性,这时候,写作的性质,只被认作是角色的、事物性的、对象—问题的交往。”
  也正因为应用文是一种具有固定格式和习惯用语的文体,它的线性思维(the linear thought)体现得最为明显。引用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上的解释:of,relating,orresembling aline;straight,或者,having only one dimension。线性思维是指思维沿着一定的线型的轨迹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的一种思维方法。线性思维在一定意义上说属于静态思维,是一种单向的、缺乏变化的、由固定的因果关系、可重复的、具有必然性的思维方式。所谓单项,是指在认识事物或者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时,只是针对事物本身,从一点出发,沿着一个固定不变的方向发展的思维模式。线性思维极易形成定势思维、经验思维、模式思维,而应用文写作则恰恰需要这种思维类型。
  首先,我们看它的思维模式化。文学写作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写作的成品在最大限度上要满足读者的新奇感,它要求作者展开艺术想象的羽翼,突破规范和模式,创造崭新的虚拟的艺术境界,给读者以“陌生化”的审美享受。应用写作虽然也是一种精神生产,但思维的启动接受明确的指令,有意无意地受某种文体规范的制约,往往按照某种模式去遣词造句。作者虽也可以发挥个人的独创性,灵活地去处理材料,寻求最佳的办事方法,但是,毕竟是在框框里跳舞,最终受某种规范性的制约,把写作的应用价值放在第一位,把真实地传达信息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所以说这种思维的运行方式,是一种模式化的线性思维。模式作为“内在尺度”制约着作者的思考的方式、方法。比如,某一作者需制定一则计划,一般都沿着这样的“线性”思维展开:为什么要制定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怎样实施该计划等。作者沿着模式思考下去,往往能迅速成文,满足了应用文写作应“时”而作的需要。为此,写作者必须掌握多种写作模式,在思维上有模式化意识,自觉地按照模式去想,去写。与文学写作的创造性思维、发散思维相比,应用写作的模式相对越稳定,对作者的制约性也就越大。
  其次,我们看它的文本模式化。由于应用文写作目标单一、明确,语言表达单纯,在漫长的写作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人们普遍遵从的文本模式。具体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某一权威机构颁发的、对文本格式有严格规定的法定模式。法定模式是一种具有权威性的必须遵从的模式,人们在实践中必须按照文本的格式要求写作。我国应用文规范化较早,秦统一全国后,就对公文写作作了一系列规定,如“避讳”制度、“抬头”制度、“用印”制度等。汉袭秦制,产生了书、议、策、论、疏等公文体式,明确皇帝对臣下用诏、制、策、敕,臣下对皇帝则用章、奏、表、议,在表述上也采用了相对固定的格式。秦汉以降,历代统治者都对应用文作了严格的规定,公务文书的模式化越来越强。第二类是“约定俗成”的模式。即在民间代代相传,互相仿效,习惯成自然,得到社会公认的模式,如书信、条据、日记等日常应用文。写一封平常的书信,比起写一篇行政公文来,固然要自由得多,但仍需要按照书信的格式写作。要有称谓、问候语、正文、祝语、尾签、日期六个部分。
  应用文的标题有三个模式类型:一种是应用文普遍采用的三因素式,即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公文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一种是直接标明文种的标题,如《请示》、《启事》、《聘请书》等;还有一种点明主题、揭示文章中心内容的标题,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常见的结构模式有三种:第一种,“凭”-“事”-“断”式。应用文中的法定行政公文、事务文书中的计划、总结等文体一般都用这种文本模式。“凭”指的是公认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性的理论或是行文的目的。“事”,在行政公文中主要指具体的“事项”或“事实”。“断”,是在叙“事”的基础上提出“希望”和“要求”。第二种,“断”-“事”-“析”式。这种模式常见于诉状文书中。“断”是根据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引出的思维终端。前置的目的是起到强调而引起读者注意的作用。“事”是“事实”,往往以事情本身的过程顺序展开,以典型的有说服力的“事”起到对“断”的论证作用,而这一模式中的“析”是以某种法律条文为依据对所述“事实”作透彻的事实分析,从而证明“断”的正确性。第三种,“事”-“析”-“断”式。这种模式是调查报告等文体的文本模式,这是叙述和论证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是把“事”的原委、过程叙述出来,作为“析”的对象和“断”的依据。“析”则是针对“事”作原因分析,不一定有完整的论证过程。“断”不是在“事”的基础上作出的结论,而是针对“事”和分析的结果,提出某些建议。
  再次,应用文语体的模式化。由于应用文的语体具有社会化和稳定化的特征,在长期的反复实践中,形成了模式化的语体规律。这些语言模式,不仅使作者能够很快地掌握应用文的语言,为应用文写作提供方便,而且能适应书写技术的的现代化的需要。这一语体规律是在下列几种常用的模式语的格局中体现出来的:一是起首语。常见的起首语有:“根据……现……如下”、“为了……”、“关于……”、“在……下”、“遵照……如下”、“首先……”、“据查……”、“来文悉”、“欣悉……”、“根据……原则,特制定本办法如下……”这些起首语有时阐明写作目的,有时引出行文依据,有时直接引出话题。二是衔接语。应用写作特别注重外结构的衔接,除了用序码词衔接外,还大量运用衔接语连贯。通常用于段的起句和段的结句。如:“据上所述”、“以上各点”、“如前所述”、“由此可见”、“总而言之”、“为此”等。三是结束语。应用文的结束语一般带有期请、总概的意味,如:“为盼”、“当否,请批示”、“此呈”、“特立此据”、“特此函达”、“请依法处理”、“恭请光临”等。
  随着应用写作的工具电脑化,应用文文本将更趋于线性的模式化,因而掌握应用写作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学会了应用文写作的规矩,能达到规范、快速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线性思维常常显得过于拘泥、死板、僵化,而墨守成规、落于俗套。“比着葫芦画瓢”只是“入体”求“形似”的初级阶段,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中说:“宜摹仿以定习”。在应用文写作中,虽然追求模式的线性思维是必需的,但不等于完全抹煞作者的个人创造性。相反,在写作的高级阶段,作者也要有个性化的非线性思维。
  
  参考文献:
  [1] 司马晓雯.行政公文问题感悟与语感.《写作》杂志,1999,(10).
  [2] 裴显生,王殿松.应用写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7-28.
  [3] 赵玉荣.现代应用文写作.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24.
  [4] 裴显生,王殿松.应用写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