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某日广东陵丰县发生了这么一桩家庭官司。
有个老妇人到县衙告媳妇林氏不孝之罪。她悲切地哭诉着:“大人,平日里,我受的是媳妇的冷言冷语,吃的是媳妇的冷粥冷饭。今天是我的生日,见她做了大鱼大肉,满想可以快快活活过个好日子,谁想,她把鱼肉端到自己房里,给我留的却是青菜萝卜汤。大人,你想想,我在这么黑心的媳妇手下还能活得下去吗?望青天大老爷替我作主哇!”
县官忙责问林氏。那媳妇却也哭了起来。婆媳俩倒像是来公堂上举行哭鼻子比赛的,“呜哩呜哩”的好不热闹。眼泪把公堂打湿了两大滩。两旁的差役见了暗自发笑。
县官却笑不起来。见那老妇人白发散乱,背弯腰弓,啼哭不止,非常可怜;瞧这小媳妇红脸激愤,手颤脚抖,不止啼哭,可怜非常。弄得这位素能明断的县官很是为难。
他思忖片刻,心平气和地对老妇人说:“你媳妇不孝,理应受罚。不过,本县身为百姓的父母官,也应负教化不明之责。现在,本县为你们备下两碗寿面,一来为你祝寿,二来祝你们今后婆媳和睦相处,你看可好?”
老妇人见县官亲自为自己祝寿,觉得脸面光彩,得意了一下。没多久,几个差役端上来两碗热气缭绕、香味诱人的寿面。县官劝他们不必拘束,趁热快吃。婆婆也不客气、端起来便吃;媳妇迟疑了一下,也只好进餐。
可是,刚吃完不久,婆媳俩捧腹而吐,一天的食物全都倾泻于大堂之上。县官令差役上前查看。只见婆婆吐出的内有鱼肉,而媳妇吐出的却是青菜萝卜。原来,县官叫差役在寿面里放了呕吐药。
县官当堂把那婆婆训斥了一顿。从此,那老妇人再不敢无理取闹了。这场官司反倒使婆媳关系有了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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