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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初唐宫廷文人和律诗的完成




  唐初统治者对文艺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以李世民本人为代表,他虽然也主张文学为政教所用,对前代帝王如梁武帝父子、陈后主、隋炀帝等虽有文才却不懂得管理国家大为不满,但作为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却懂得文艺同政治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他也不相信所谓“亡国之音”的陈词滥调。而且,李世民在文艺方面也有相当的造诣,能够从艺术上欣赏文学。他亲自撰写的《晋书·陆机传论》,就大力称赞陆机“文藻宏丽”的创作。这虽不能直接引起文学的兴盛,至少也是为之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唐初的几代君主,不仅太宗如其自称喜“以万机之暇,游息艺文”(《帝京篇·序》),高宗、武后、中宗等,也都如此。
  为了炫耀大唐帝国的治世气象,他们又广引天下文士,编纂类书,赋诗唱酬。由此在唐初先后出现了几个宫廷文人集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诗人,有太宗朝的虞世南、许敬宗,高宗朝的上官仪,武后时的“文章四友”(李峤、杜审言、苏味道、崔融),中宗时的宋之问、沈佺期等。这些宫廷文人,或位居显贵,或为帝王所奖掖,每有所倡,天下靡然成风。他们的大量创作,内容也不外歌功颂德、宫苑游宴,既无须亦难以深入抒发情思。与南朝及隋代宫廷诗相比,可以说稍归于“雅正”,但也因为这种“雅正”而更显得苍白无力。其意义主要在于维持了一种艺术风气。但在他们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却有时透露了诗歌沿革的消息;其中有的诗人,还对诗歌体制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初唐的宫廷诗人在艺术上所追求的是繁缛绮错的装饰风格。这种装饰性的重点,起初是对偶的修辞技巧,尔后又增之以调声的技术,并且最终把对偶技巧和声韵技术结合起来,从而在形式上推进了律诗的完善和定型。早在齐梁时期,诗坛上便已出现对偶说和声病说,但前者失之粗略,后者又失之琐细,且两者各不相侔。至北朝后期和陈隋诗人,五言诗的律化更进了一步,有少数诗篇已经符合唐人定型格律的规定,但在理论上没有提出新的总结,有些问题(如粘附规则)还没有完全解决。七言诗的律化,更处于幼稚阶段。唐初的上宫仪提出“六对”、“八对”之说,在刘勰提出的“事对”、“言对”、“正对”、“反对”之外,又增之以“双声对”、“叠韵对”、“扇对”等,把原来仅限于词义的对偶又扩大到字音和句法的对偶。稍后的元兢,不仅提出了字形和词义的对偶,而且提出了调声三术,表现出将声律与对偶紧密结合的新努力。从武后至中宗神龙、景龙年间,在当时的一批宫廷诗人笔下已大量涌现平仄协调、又合乎粘附规则的全篇合律的诗篇,标志着五、七言律诗的完全成熟。可以说,在律诗形式的完成过程中,宫廷文士起了规范化和统领风气的作用。
  其中,尤以杜审言、宋之问、沈佺期三人的成绩最为显著。
  杜审言(约645—708)字必简,今存的诗主要系五言律诗,也有少数七律。他的诗,句律精严而笔力雄健,无论是五律还是七律均完全合律,无一失粘者。他在武后天授初所作的五言排律《和李大夫嗣真奉使存抚河东》,长达四十韵,完全合粘,可见他对律诗这种新体制驾轻就熟的功夫,所以深为时人所重。杜甫曾称引李邕对审言的评价:“钟律俨高悬,鲲鲸喷迢递。”(《八哀诗》)意即指此。明人许学夷称其为“律诗正宗”(《诗源辩体》)。他在江阴任职时所写的《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一诗,曾被明代的胡应麟誉为“初唐五言律第一”(《诗薮》):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诗以大地回春的绚丽风光反衬游宦者有家难归的悲哀,用声色俱现的外景点醒时不我与的苦涩情思。“偏惊”、“忽闻”两句,顿挫有力;“云霞”、“梅柳”一联,感觉何其明快。从诗情来说,在当时也算是较为充实的了。
  与杜审言同称为“文章四友”的,还有李峤、苏味道、崔融,他们均在武后朝任过凤阁舍人。李、苏曾为执宰大臣,位显名高,所写的多为奉诏应景之作,李峤并有咏物诗百余首,均了无情致。但在诗律上他们却是高手,在当时频繁的应制活动中,他们的诗合律率最高,宜为“一时学者取法”(《新唐书·李峤传》)。
  宋之问(约656—约713)、沈佺期(约656—713),主要活动在武后和中宗两朝,尤其在中宗神龙、景龙年间,他们均以修文馆学士的身份频频出入于宫廷文会,堪称词臣班首、文场勍敌,时人号为“沈宋”。据《唐诗纪事》载:“武后游龙门,命群官赋诗,先成者赐以锦袍。左史东方虬诗成,拜赐坐,未安,之问诗后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就夺锦袍衣之。”同书又载:“中宗正月晦日幸昆明池赋诗,群臣应制百余篇。帐殿前结彩楼,命昭容选一首,为新翻御制曲。从臣悉集其下。须臾,纸落如飞,各认其名而怀之。既进,唯沈、宋二诗不下。又移时,一纸飞坠,竞取而观,乃沈诗也。及闻其评曰:‘二诗工力悉敌,沈诗落句……盖词气已竭;宋诗……犹涉健举。’沈乃伏,不敢复争。”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在宫廷文人集团中的地位。
  沈宋的主要贡献,在于完成律诗的体制和扩大律诗的影响。他们倾大力于律体的写作,以自己的创作实践总结了五七言近体的形式规范。一方面,他们完全避免了五律中的拗涩之病,另一方面,他们又进一步推进了七言歌行体律化的过程,截长挈短,使之趋于凝炼和完整,脱胎为较为严格的七律。沈佺期早在武后时期,便已写出全无失粘现象的七律,他的为数甚多的七律,在合乎规范方面堪称宫廷诸诗人之首。
  由他们所倡导的“沈宋体”,实际上就是“华藻整栗”(王世贞《艺苑卮言》评沈、宋语)的五七言律诗。元稹在《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中说:“沈、宋之流,研炼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由是而后,文变之体极焉。”这是“律诗”之名首见于文献。可见是先有沈宋合轨表率在前,尔后律诗一体才为人们所公认,从而确立其在诗坛的地位的。自齐永明以来两百多年,中国古典诗歌的格律化过程终于完成。
  沈、宋以后,律诗的规范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神龙以还,卓然成调”(《诗薮》),当时应制诸题已大多合律,风气之盛,并已越出宫廷圈子之外了。
  当沈、宋把生活实感注入到这种律体诗中去时,他们也写出了一些颇为精警动人的篇什。五律如宋之问的《题大庾岭北驿》:
  阳月南飞雁,传闻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江静潮初落,林昏瘴不开。明朝望乡处,应见陇头梅。
  又如沈佺期的《杂诗》其三:
  闻道黄龙戍,频年不解兵。可怜闺里月,长在汉家营。少妇今春意,良人昨夜情。谁能将旗鼓,一为取龙城。
  宋诗抒发贬谪之悲苦,借风物以寄兴,以虚拟的望梅之举将归思委婉写出,唱叹有情;沈诗虽是传统题材,却也写得真切动人,中二联以时空交错的手法,把相思双方叠影在一起,于对偶整炼中又见飞动之致。
  沈、宋的七律,虽尚不能同后世大家之作媲美,但这种规整的形式,在他们手中已是挥洒自如,不觉有何束缚,说明他们对律体的运用,已到了相当纯熟的程度。兹举沈佺期《遥同杜员外审言过岭》一诗为例:
  天长地阔岭头分,去国离家见白云。洛浦风光何所似?崇山瘴疠不堪闻。南浮涨海人何处?北望衡阳雁几群。两地江山万余里,何时重谒圣明君。
  初唐宫廷诗人虽然在诗歌形式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建树,也偶有情致动人的佳作,但其总体面貌,却是在华美的形式中呈现出情调上的苍白平庸,这是宫廷文学很难避免的。使诗歌摆脱宫廷的羁縻,面向更广阔的时代生活,焕发新的蓬勃生机,这个任务,不能不主要落到了那些来自草野闾里的作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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