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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秉文“四个平衡”的大学教学思想探微

作者:张大良 王运来




  摘 要:郭秉文提出的“四个平衡”的观点既是他的办学理念,也是他的大学教学思想。“通才与专才平衡”,可以使“通才不致流于空疏,专才不致流于狭隘”;“科学与人文平衡”,强调科学与人文并重,优秀民族文化与先进世界科学技术并重;“师资与设备平衡”,是说所谓“大学”者,既是“大师”之谓,亦是“大楼”之谓;“国际与国内平衡”,是说要想把大学办成国内外的学术中心,就必须博取百家之长、广求世界知识,以使学生放宽眼界、开拓心胸、广纳人类无限的知识和智慧。南京大学传承了这些思想,并创造性地运用于教学活动之中。
  关键词:郭秉文;平衡;大学教学
  
  “四个平衡”的思想是由20世纪上半叶中国最著名的教育家之一、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东南大学校长郭秉文(1879—1967)博士提出的。郭秉文将平生办学体验,归结为一个“平”字:“平,是治学治事的最好的座右铭。”办理大学,他认为应该力求达到四个“平衡”,即通才与专才平衡,科学与人文平衡,师资与设各平衡,国内与国际平衡。四个平衡,是郭秉文办学理念的高度概括。它渗透到并且体现在国立东南大学教学的诸多方面。
  
  一、通才与专才平衡
  
  郭秉文认为大学应设立多种学科,培养多种类型的人才:“正科注重通才教育”,但不忽视应用;“专修科注重专才教育”,但不忽视基础,“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但两者并非截然划分。一个综合大学的好处,通才与专才相互调剂,使通才不致流于空疏,专才不致流于狭隘。大学生都应成为平正通达的建国人才。”
  在这方面,郭秉文与同期出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的观点不尽一致。蔡元培认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所谓“学问”就是学术中的“学”。蔡元培认为,“学”与“术”是有区别的,即“学”是学理“,术”是应用;“学”是根本,“术”是枝干。所以办高等教育应正确定位、合理分工、科学命名,如工、农、医等“术”科要偏重于应用,宜称“高等专门学校”:文、理、法等“学”科要偏重于研究,可称“大学”;“高专与大学”,“只是分工的不同,没有层次的高低”。故他在北大校长任内,就曾将北洋大学的法科归并于北大,而将北大的工科调入北洋大学,并停办了北大农科,而只设文理科与法科,意在使“北京大学”集中力量办好真正的“学”科。北大的学科设置为不少大学所效仿。但是,郭秉文对此却有不同看法:“大学与高专分立,意在以大学养成闳材硕学,以高专养成专门应用人才。盖不啻分文化与职业为两系,以大学居文化系统之首,而以高专居职业系统之首。言学理,其可批评者固多;言实例,则其制仿日本,而日本各高专,己纷起升格之运动。”郭氏认为,一所综合大学,可以既设偏重学理的学科,同时又设偏重应用的学科,两者互补,相得益彰。按照郭秉文的这一思想创建的东大既设置了文理科、教育科,又设置了工科、农科、商科,学科之多,居全国之首。东大首任工科主任茅以升曾赞许说:“本大学学制以农、工、商与文、理、教育并重,寓意深远。此种组合为国内所仅见,亦即本大学精神所在也。”笔者认为,蔡元培“兼容并包”的思想可能更多的是对“主义”、“学派”的接纳和政治态度、治学风格上的宽容, 而郭秉文则更加看重“学科”的组合、学科之间的交融和具有专门知识的“通才”的培育。
  为了培养“通才与专才平衡”的学生,南高、东大一直都在选科制的框架内施行必修、“分组选修”、选修和“主辅系”等制度。
  选科制,即学分制。当时规定,“每周上课及自修合2小时,历一学期者为1学分”,“修满120学分即可毕业”。南高、东大的选科制是一种包括了必修、分组选修和选修3类课程的选科制度。
  必修课强调厚基础。例如,教育科规定了39个学分的“共同必修之普通学程”和12个学分的“共同必修之专修学程”。普通学程是:英文12学分,国文、体育、生物各6学分,世界大势、科学发达史各3学分,哲学入门2学分,社会学大意1学分;择业指导是零学分,但是必修。专修学程是:教育通论6学分,教育心理学大纲和教育统计各3学分。而各系也会开设一些必修课。如体育系学生还须学习社会学4学分,物理、有机及生理化学、无机化学各3学分,细菌学2学分。可见。必修课的覆盖面是多么之宽。
  分组选修,其实是介乎必修与选修之间的指定选修。其基本做法是分成学科性质大体接近的若干组,每组包括若干系的课程,学生在每一组中都须选修课程,并且要达到规定的选修学分数。换言之,在每~组选修课程,是必须的;在组内选修何系的课程,是任意的。而且,该组中如有主系者,所选的这类4~8个学分,必须是其他系的课程。例如,文理科的学生,除必修国文6学分、英文12学分之外,还须从下列5组中选修,每组选修至少4学分、至多8学分的课程,从各组中选修的学分至少要达到30个。A组是国文、英文、西洋文学;B组是历史、政治、经济;C组是哲学、数学、心理学;D组是生物学、地学;E组是化学、物理。如以哲学系为主系的学生,选修C组的课程时,便只能在数学系与心理系中选择:国文系的学生选修A组课程时也就只能修读英文系或西文的课程,或者是兼选英文和西文系的课。再如,农科的学生须从下列4组的各个门或系中每组至少选修3个学分的课程:A组是植物学门、植物病理学门;B组是动物学门、昆虫学门;C组是土壤学门、作物学门、农具学门、园艺学系;D组是畜牧系、作物学系、农产制造系。同样,该组中如有主系者,所选的这类学分,必须是其他门或系的课程。中央大学继承了这一“分组选修”制度。
  我们如果把每一“组”视作一种颜色,把每一门课程看成一种形状,那么,每一位学生“分组选修”的组和便是一份色彩丰富、形态各异的课程“套餐”。时至今日,这种“分组选修”仍然有其合理性和先进性。因为可供选择科目过少,达不到选科的目的,也难以培养基础宽厚的人才;如果可选科目过多,学生随心所欲、信马由缰地修读课程,便容易建构成畸重畸轻或者是四平八稳的知识结构,成为有较大知识缺陷或者是“万金油”式的毕业生。而“分组选修”这种让学生在学校精心设计好了的一系列经典性、通识性的“组合课程”中自主选择的做法,既可防止其仅好一科而不顾其余的过于狭窄的选课取向,又能避免其缺乏主见而随俗沉浮的短视性选课,是“必须”和“任意”的有机结合,是个人兴趣和成才需要的综合体现,是知识面与学科性的和谐统一,是培养既不空泛又不狭隘、既修人文又习科学、保持着“通才与专才平衡”的优秀人才的得力手段。
  不难发现,这种“分组选修”制,与50年以后即20世纪70年代后期哈佛大学开始实施的“核心课程”制度,无论是本质还是做法都是十分接近的。譬如,后者实施核心课程的一个坚定理念就是“每一个哈佛学生都必须在广泛的领域里接受过教育,同时又在一个特定的学术领域上受过训练”,这可看作是“专才与通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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