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西方文化史教学核心主线的探讨

作者:马渭源 范祖民




  目前,有关西方文化史的教材或丛书很多,仅笔者看到的就不下十几种,如易杰雄主编的《欧洲文明的历程》、汝信总主编的《世界文明大系》、张广智主编的《世界文化史》、美国人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等人著的《世界文明史》等。但由于上述的几个系列大多是卷轶浩繁,供大学教学似乎部头太大,因此就教学适用而言,庄锡昌主编的《西方文化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篇幅可能最为适中,读者群可能最大,我们也使用它作为授课教材。诚然,该书的主编和编者都是该领域学有所成的学者,我们无意于说三道四,但我们在使用该教材时也发现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拟就西方文化史教学的核心主线问题作一探讨。
  
  一、文化四层面与大学西方文化史教学核心
  
  文化史,顾名思义,指的是文化发展演变史。那么到底什么是文化呢?关于文化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迄今已达两百多种。既然文化的定义差异性如此多,各种观点和视角的优劣各有千秋,那么我们只能从文化的实质性内涵来给文化下定义。“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类化’,是人类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象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价值,经由符号这一介质在传播中的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包括外在的文化产品的创制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简言之,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产品,都属于广义的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从文化形态学角度,宜于将文化视作一个包括内核与若干外缘的不定型的整体,从外而内,约略分为几个层次;(1)物态文化:由人类加工自然创制的各种器物,即“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的物态文化层;(2)制度文化:由人类社会实践中组建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的制度文化层;(3)行为文化: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尤其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定势构成的行为文化层;(4)心态文化: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絪蕴化育出来的价值观、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体因素构成的心态文化层,这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而“心态文化”,大体相当于“精神文化”或“社会意识”这类概念。而“社会意识”又可区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两个层次。
  上述理论纯属文化学的一般理论,那么将之运用到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学研究亦然。西方文化,一般来说是指“发端于古代希腊与古代罗马的那支文化,以后这支文化在欧洲地区得到充分发展与演变,近代以后又传播到其他洲最后其影响遍及世界各个地区。”那么西方文化的核心是什么?有人说是功利主义,可在中国及其他民族中也有功利主义,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说是享乐主义,但传统基督教文明中人们服侍上帝见不到享乐主义的影子;还有说是自由主义,等等。我们认为,综观西方文化的发展历程,其对西方社会历史甚至世界其他地区历史发展具有积极和决定性影响的最核心部分恐怕是科学与民主、宪政与法治、自由与理性等精神文化。其体现在经济层面就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反映在政治层面就是以自然法为基础构建自由、平等、人权、民主、法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文明。贯彻在思想精神文化领域里的是理性主义和科学。我们认为,这应是大学西方文化史教学的核心主线。
  
  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近现代西方文明从本质上来讲是资本主义文明,那么资本主义文明或精神到底是什么?20世纪初,现代西方伟大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在其学术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发表了惊世骇俗的观点,他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他说“……在中国、印度、巴比伦、埃及,在古代地中海地区,在中世纪以及在近代,(资本主义)都一直存在着。……总之,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和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家(不只是偶尔从商的企业家,而是固定从事实业的企业家),乃是古已有之,并且遍布世界各地的。”而韦伯又认为西欧和美国的现代资本主义应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它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前的宽泛资本主义有质的区别的一种文化、一种经济、一种政治制度和一种具有特殊动因的价值体系。韦伯所谓的这种特殊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是由近代西方社会生活所具有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精神气质和西方多元化社会结构和特殊封建制诸方面合力所造成。其中西方特殊社会精神气质起了重要的作用。而这种社会精神气质由许多因素组成。十八世纪下半期以来在欧洲的科学、法律和经济、宗教中占统治地位的理性精神的发展就是一个因素。而欧洲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即新教及其伦理道德比起其他因素来说更能体现现代资本主义这种新的文明的本质,它的确立和发展大大地促进现代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在韦伯的眼里,勤勉、认真、机敏、精心策划,按照节省的原则,用健全的会计核算把资本投入流通领域从而获取利润,所有这一切构成了一种经济合理性的观念,这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精神。韦伯在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同时,又把人们追求世俗利益看作是合乎理性的活动,并用“合理化”这个概念赋予人在尘世的活动以合法的地位。即实现合理的资本主义原则是人们应该履行的天职。从新教伦理引出“天职”概念再引向世俗活动的合理化,新教伦理中的节省、精打细算、节欲等观念作为一种符合理性化的社会精神气质或社会心理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在西欧传播开来,最终导致了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开创了现代西方物质文明。
  
  三、自然法与西方政治文明
  
  自然法思想在西方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它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在明确提出自然法思想的斯多噶学派之前,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已经在形成之中。“希腊化时代”的斯多噶派继承了古希腊早期自然法思想并有所发展。“斯多噶学派还从世界理性出发,提出了世界社会的理想。在这种社会里,没有城邦界线,没有种族之分,没有贵贱之别,人人平等,大家都是世界公民,并且都遵守一个世界范围的法律,即‘自然法’,它与理性原则是一致的。这种自然法思想和人类同一思想对后来的罗马法学和基督教思想都产生了影响。”罗马共和国末期的法学家和政治家西塞罗则将希腊哲学的自然法发展为法学的自然法。他认为“自然法是‘最高的理性,产品能够自然生出来,指导应做的事,禁止不应做的事’,具有高于一切人类社会立法的权威,并且具有普遍的和永恒的性质。因此,它是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是衡量一切社会立法的标准,只有与之相符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另一个方面,自然法体现了人和自然的本质,是‘任何民族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因此在它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每个人都是‘世界国家’这个大家庭中平等成员”。这与斯多葛派的世界社会中人人平等的自然法思想一脉相承。
  进入中世纪后,虽然以自然法为基础的罗马法受到了严重摧残,但斯多噶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并没有消失,它开始与基督教会的神学思想相结合。从奥古斯丁的“永恒法”和“尘世法”之说,伊西多尔的“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的分类,到托马斯邛可奎那的“永恒法”、“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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