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谈高职学生创业素质的培养

作者:章金萍




  一、高职学生创业素质的内涵和特点
  
  1.创业素质的基本内涵
  创业素质是创业者开始创业实践前所经历的物质与精神力量的聚集过程。按照目前较为公认的说法,创业素质一般可以包括如下内涵:
  (1)良好的创业意识。它是创业实践的原动力,指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对人起动力作用的个性心理倾向,包括需要、动力、兴趣、思想、信念和世界观等心理成分。它支配着创业者对创业活动的态度和行为,集中表现为自强、自立,注重自主学习、自我推销,产学合一,较强的危机意识等。
  (2)健康的创业心理品质。主要表现为良好的心态和坚忍的毅力。创业毅力体现为一种信念,还体现为一种韧劲,需要创业者能够吃常人不能吃的苦,做常人不愿做的小事。许多高职学生在创业之初,往往雄心勃勃,希望能一鸣惊人,在实施过程中,却不屑做身边的小事,因为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或困境而最终灰心失败。
  (3)丰富的创业知识。工作岗位要求创业者不但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更要在工作中灵活运用所学的各种非专业知识创造性地处理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专业知识是创业成功的基本条件,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就难以把握商机和经营之道;而非专业知识,包括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营销学知识、社会技能、方法论等综合性知识,也对成功创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出色的创业与实践能力。包括创新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等。创业实践本身所具有的开创性特点使创新成为基础和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在创业过程中也要学会分析和判断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现象及其相互关联性和发展规律:同时,还必须学会妥善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培养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2.高职学生创业素质的特点
  高职教育因其与本科的培养目标存在差异,反映在高职学生应具备的创业素质上,与本科相比存在不同特点。主要表现在:
  (1)更强烈的创业意识。由于高职学生本身的文化水平与学历层次与本科学生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社会对高职学生的认同度往往低于本科生,用人单位更愿意接纳本科生。特别是近年来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越来越高,使得高职学生的就业状况不甚理想,也使他们的心理存在较大落差。这就需要高职学生树立更为强烈的创业意识,作好自主创业的心理准备。
  (2)更务实的创业精神。高职学生的就业岗位大部分会在市场第一线,与许多本科生成为“白领”相比,不少高职毕业生则被称为“灰领”。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代企业日益需要大量掌握熟练专业技能的高级技工,在许多地方,高级技工的工资甚至已经超过了研究生,因此,高职学生只有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学得一技之长,才会有良好的前途,务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是通向成功的必备要素。
  (3)更熟练的创业技能。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应用型就是动手能力强,用人单位录用高职毕业生时往往把技能测试作为重要的考核项目。在目前许多高职学校的教学中,也已经构建起理论与实践教学相互融合的教学体系。理论与实践“零距离”,毕业与上岗“零过渡”已成为一些学校教学中的新理念。技能练习成为高职学生的重要学习内容,也是用人单位评判学生优劣的重要指标。
  
  二、高职学生创业素质培养的路径
  
  在高职教育阶段,要迎合全社会自主创新的氛围,完成创业素质的凝练,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学校教学过程中应打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框架,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现创业素质提升、自主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下列路径:
  (1)实行课程目标模块化,整合教学内容。创业素质中所需要的创业知识往往更注重针对性而非系统化。许多高职院校虽然纷纷构建起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框架,但在具体到教学过程中往往仍摆脱不了片面追求知识的广泛性,系统性与复杂性教授的毛病,而忽视了知识的针对性传授。因此,必须整合教学内容,打破原来按学科、课程设计的做法,而代之以模块及项目的形式,以职业目标引领,按照职业岗位能力的标准体系设置各级目标教学模块,如职业素质模块、职业能力模块、就业准备模块及毕业设计模块等,每个模块下可再设若干子模块或项目。
  (2)实施实践主导型教学,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实践主导型教学应以自主创业中各项知识及技能的要求为主线进行教学与实践,采取实践——理论——再实践的分段式教学或完全以实训替代理论教学。例如,在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践教学中,由来自实践部门的“双师型”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创设和运营“模拟公司”或学生自组创业团队。学生在各个模拟岗位轮岗锻炼,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和职业岗位所需的各种理论知识、经济政镶和法律法规,即在实践中学习理论;同时还可培养与他人相互合作和交流的能力。通过这种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为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提供开放式、规模化的渠道。
  (3)采用完全学分制,创新教学管理制度。高职院校由于种种原因,其推行完全学分制还存在一定困难。但高职的学生也同样有自由选择专业、选择课程、提前毕业或延迟毕业的需要,因此,完全学分制在高职的实施也将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在一定程度内根据自身的发展及市场的需要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形成适应社会需要的才能。而不同专业、系科、年级之间的学生交往活动更为频繁,复合型的通才,也有利于锻炼学生的沟通和人际交往的能力,这些恰恰是创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4)推行“师生合作”式的导师制,改变传统师生关系模式。 “师生合作”式导师制的特点在于:学生一进入专业学习后便组建团队,一个团队配备1~2名导师,导师全面介入学生的专业教学及课内外实习、实训、订单式培养、自主创业、公司项目经营、毕业设计指导、职业生涯设计等。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还可以吸纳学生参与其研究课题,从事课题的调研,或是参与导师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项目。合作式导师制的推行,将在校园内营造起师生之间“零间隙”的文化氛围,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动手能力的提高,培养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交流与合作的素质,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5)过程评价及形成性评价相结合,调整教学评价方式。创业素质的培养需要在教学评价方式上突破传统方式,淡化考试分数,而以学生在实践实训中的表现及经营各种真实与模拟项目中的业绩作为评价依据。这种评价方式甚至亦可应用于对学生最终的毕业设计评价上。由于高职毕业生走上社会后衡量其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是看具体做了些什么,取得了什么业绩,为公司带来多大利润:而参与自主创业的学生,创业的成败当然就更集中地反映在业绩上。因此,在高职教育阶段,为培养创业能力应引入业绩考评的做法,使学生树立绩效观念,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市场意识,锻炼其为取得良好“业绩”而克服困难的毅力。
  在高职学校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为创业素质培养创造各种有益条件的同时,高职学生创业素质的养成还有赖于社会和家庭的支持。如政府应在经营领域、融资渠道和税收优惠等关系到学生创业的关键问题上,给予政策支持,提供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如专门针对高职学生的系统创业培训:建立一条有效引导创业、有利于培养创业人才的“绿色通道”;降低学生创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同时家长也要支持、扶助子女的创业素质培养活动,保证学校的各种举措真正收到成效。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业意识和精神,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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