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信息四则

作者:佚名




  广州:有望扩大幼教地方立法适用范围
  
  据新华网报道,去年年底,广州市教育局在答复民革广州市委员会提案时表示,将积极争取促成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启动。
  民革广州市委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广州的早期教育研究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市民对早期教育的接受程度也较高,在广州推出《广州市早期教育条例》已具备条件。《广州市早期教育条例》不应该只是《广州市幼儿园教育条例》的扩充,而应该组织力量认真编写,以便对广州市的早期教育进行规范。并提供法律保障。对此,广州市教育局答复称,广州市将适时考虑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修改和完善问题,比如进一步扩大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适用范围,由现在的3岁一6岁幼儿教育延伸到整个学前阶段。该市教育局将积极争取市立法机关支持,将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修改和完善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启动相关的立法程序。
  
  安徽:幼儿园今后只准收“两费”
  
  安徽省教育厅出台文件,要求从今年春季幼儿园开学起,在该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含托儿所、幼儿班、学前班)均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只准收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江苏:扶持建设农村合格幼儿园
  
  今年江苏省财政将投入资金1亿元,扶持苏北苏中地区改造幼儿园1000所,并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把全省每一所公办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幼儿园。同时,指导民办幼儿园按照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和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装备标准加强建设。到今年年底,该省学前3年入园率以省辖市为单位将全部达到90%;到2010年,以县为单位学前3年入园率全部达到90%。
  在此基础上,江苏开展了优质幼儿园创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创建2000所省优质幼儿园。在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中,该省把“60%的幼儿园创建为省优质园”作为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和前提条件,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重视幼儿教育。目前,全省已有500多所幼儿园通过了省优质园的验收,今年将再创建500所省级优质幼儿园。
  
  舟山:教育部门首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1月份,舟山市教育部门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7名幼儿教师。此次新教师招考与以往不同,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并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