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日本幼儿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及启示

作者:汪 丞




  日本幼儿教育的迅速发展得益于举国上下对幼儿教育,尤其是对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高度重视。在日本,幼儿教师被认为是国民重要的早期智力启蒙者,最终对幼儿教育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为确保幼教师资质量,日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教员许可法》等法规;建立幼儿教师资格证制度;建立职后进修制度等。本文拟就这三方面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幼儿师资培养与培训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一、资格证制度
  
  1949年,日本《教员许可法及实施令》的颁布和实施,使日本幼儿园教员(包括教师、保育员,下同——编者注)资格证书制度得以建立并付诸实施,从而使日本幼儿教师的培养驶入了快车道。日本国立、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的教员,均需具备幼儿园教员资格证书。目前,日本幼儿园教员资格证书分为普通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两类。普通资格证书又分为幼儿园教谕专修资格许可证、一种资格许可证和二种资格许可证三种,这类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其中,专修资格证是最高等级的资格证,授予修完学前教育专业硕士课程的研究生,或在幼儿园工作一定年限并通过在职进修达到硕士水平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的教员。一种资格证书是标准资格,授予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生,二种资格证书授予在短期大学学习两年学前教育课程,至少修完62学分的大专毕业生。有关的法律规定,获得二种资格许可证的教师必须在15年内通过在职进修获得一种资格许可证书。临时资格证书授予参加当地都道府县举行的幼儿教师任用考试,经“教员检定考试”合格的高中毕业生,这种资格证仅在当地的都道府县使用,有效期三年。持临时资格证的人只能做助理教谕或助理养护教谕。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并通过在职进修获得规定学分,经“教员检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正式资格证。
  
  二、职前培养
  
  1.培养机构。战后,日本实行“开放式”的教师培养制度,这一制度遵循两大原则:一是由大学承担培养教师的责任;二是教师资格证的颁发实行开放制。日本教师的培养机关包括国立、公立、私立的师资培养大学、综合大学的教育部、一般大学、短期大学。幼儿教师主要由300多所四年制大学和二年制的短期大学培养。另外,当按大学规定的正规课程所培养的教员不足所需时,可由文部大臣指定某些机构培养。其水平相当于2年制短期大学的水平,毕业生可获得幼儿园教谕二种普通资格证书。此外,3所新设想教育大学(为在职教师提供研究生教育的大学,类似我国的成人教育学院,但学历较高——编者注)大学院(研究生院)及18所国立师资培养系统大学大学院所设的学前教育研究部,开设硕士课程,为培养幼教师资和幼儿教师在职研修服务。其资格证颁发的开放性体现在:只要在设有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大学完成了规定学业、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都可以平等地通过考试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幼儿教师培养的课程设置。日本战后师资培养课程不像战前那样强行规定师范学校固定划一的学科设置,各大学在不违反《教育许可法》的前提下,可根据文部省设立的领域和目标,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超过法定基准的学科课程和教育内容。课程的开设除了考虑社会对教师素质的要求外,还注重依据各种科学尤其是教育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根据《教员许可法》规定,教育课程包括一般教养科目、学科教育专业科目和教职专门科目,并设定履修标准和最低学分数,学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中,一般教养科目分为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三大领域,至少各修8学分,其中,外语科目要修12学分以上。保健体育需修4学分。学科教育专业科目和教职专门科目与将来的教职密切相关,其中,教职科目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教育基础性、理论性素养的,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史、教育制度及政策、教育与社会、文化的关系等;二是关于教育实践性的技术和方法的,指在学科学习及学科外的教育活动中,把从一般教育及专业教育中学到的知识编成教材,系统地传授给学生的方法和技术。教育实习是教职专门科目中的必修科目。新修定的《教员许可法》增加了教育实习的时间和学分。在幼儿园进行的教育实习一般分为观摩教学、自我体验和上课实习三个阶段,还包括研究讲义、参加研究会和研究教材等。
  
  三、职后培训
  
  日本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作为提高教师质量,进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因而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1.出台相关法规,建立教师进修制度。按照日本《地方公务员法》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相关规定,在职进修是每个教员的权利也是义务,主管单位必须为之提供各种条件。幼儿教师的进修机构主要是各都道府县市设立的教育研究(研修)中心和新设想教育大学。目前,已发展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师进修制度。
  2.制定完善的进修激励政策和措施。为了激发教师的进修热情,日本采取了一系列的激励性措施:①取得高一级学位和资格证书。《教员许可法》规定:“在职教师通过在职培训取得学分,经过学历检定,可获得高一级许可证书”,幼儿教师还可通过进修硕士课程获得硕士学位。②有利于升薪晋级。虽然日本法律并未规定幼儿教师参加进修与升薪晋级有直接关联,但通过进修获得高一级教师资格证或学位对今后升薪晋级有利。③给予资助。短期进修一般免费,中长期进修幼儿教师可向学校或教育委员会申请必要的费用,住宿费、伙食费、路费等都可报销。④有计划地为在职教师提供带薪进修、休假进修的机会。
  3.实行多样化的进修形式。幼儿教师可以在园外进行半日至一个月以内的短期进修;也可以到大学和都道府县教育中心参加一个月至一年的中期进修;还可以在新设想教育大学,甚至海外进行一年至两年的长期进修。从进修形式来看,有自主进修和共同进修,有脱产进修和半脱产进修;有面授和函授等,非常灵活。从主办单位看,有文部省、都道府及市町村教育委员会、教育研究(研修)中心、民间团体、师资培养机关以及幼儿园。此外,还实施新任教师进修制度。另外,幼儿园园内教师经常性的教研活动,是教师进修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业务学习的主要形式。教研活动形式多样,有以园长、教谕等为对象的“幼儿园教育指导者讲座”;有以助理教谕为对象的“幼儿园实际技术讲习会”;有以中坚骨干教员为对象的“教员中央研修讲座”等。还有通过各种协会开展的活动,如:专门以园长为对象的“园长研究协会”;以幼儿园教员为对象的“幼儿园教育课程都道府县研究集会”和“幼儿园教育研究发表大会”等。在诸如《保育大纲》、《幼儿园教育大纲》等法规颁布之际,都要通过举办各种讲习班,加深幼教工作者对新法规的理解,提高其执行的自觉性。
  此外,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在师资培训中,日本特别强调培训课程要适应社会和时代的要求,进修内容随时代变化和社会需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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