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奥运总动员(三)

作者:本刊编辑部




  《奥林匹克宪章》,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定的有关基本原则、规则和附则的法典。它指导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和运行,并规定奥运会的举办条件。第一部《奥林匹克宪章》是由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倡导人法国著名教育家顾拜旦倡议和主持制订,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的。100多年来,曾多次修改、补充,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1989年《奥林匹克宪章》中译本开始在中国出版。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是1999年12月在瑞士洛桑由国际奥委会第110次全会通过的,1999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
  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奥林匹克主义谋求把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合起来,创造一种在努力中求欢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的生活方式。
  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没有任何歧视、具有奥林匹克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
  奥林匹克精神,是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
  奥林匹克格言,亦称奥林匹克座右铭或口号,系奥林匹克运动宗旨之一。奥林匹克格言是:“更快、更高、更强。”它是国际奥委会对所有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人们的号召,号召他们本着奥林匹克的精神奋力向上。这句格言是顾拜旦的一位密友迪东于1895年在其学生举行的一次户外活动上提出的,顾拜旦对此颇为赞赏,经他提议,1913年获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将其定为奥林匹克格言。1920年它又成为奥林匹克精神体系的一部分。
  此外,奥林匹克运动还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重要的是参与,而不是取胜。”这句名言来源于1908年在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一次宗教仪式上宾夕法尼亚主教的一段讲话。顾拜旦解释说:“正如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胜利,而是斗争,不是征服,而是奋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