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形象再认识

作者:王 磊




  一直以来,《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冷酷无情、专横自私,一个蛮横无理的封建专制家长,一个十足的反面人物。每于此处,我仿佛看到老太太在无奈的注视着我们——我以为这种解读实在过于简单化、表面化、功利化,是语文学科偏执思想性、漠视人文性的产物,与故事情节、文化背景、社会心理多有抵牾。
  《孔雀东南飞》是基于事实而成的一曲悲楚凄艳的挽歌。很多人认为焦母驱遣刘兰芝是因为“共事二三年”尚未生下一男半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子便不能“上事宗庙,下继后世”。
  其实这是一种误读。
  封建社会关于夫妻离婚,较早的文献要数《大戴礼记·本命》,其中有“七去”的说法,即:不顺舅姑(父母)、无子、淫佚、妒嫉、恶疾、多言,盗窃。“七去”中最不可饶恕的就是不顺父母,它排在了第一位。在古代,不要说有意得罪父母,就是无意冒犯或稍有过失都可能成为父母逼迫夫妻离婚的理由。《礼记·内则》详细记载了媳妇侍奉公婆的规矩,如“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涕”。后来的《唐律疏义》、《宋刑统》、《元通制条格》、《大明律》、《清律辑注》将离婚的理由列为“七出”:无子、淫佚、不顺父母、多言、盗窃、妒嫉、恶疾。此时虽然将“无子”排在了第一位,但那已经是唐宋及以后的事了,更何况,汉唐以来“无子”者离婚律令规定得非常苛刻,妻五十岁以上才允许离婚;再者,由于媵、妾制度作为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妻若无子,丈夫可以纳妾补救,生子同样具有法定继承权。所以无子不是焦母驱遣刘兰芝的理由(事实上焦母也没有使用这条理由),“不顺父母”可能才是《孔雀东南飞》中焦母逼迫仲卿夫妻离婚的口实。
  那么,刘兰芝是真的“不顺父母”吗?面对“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她默默无语;经历“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她无怨无悔;遭遇“今日被驱遣”,她仍“念母劳家里”。归遣之际,她拜公婆、别小姑、惜丈夫,实在是一个勤劳、善良、懂事,纯洁如玉、温柔似水的好女子。那为什么在焦母看来,兰芝却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焦母“吾意久怀忿”、“遣去慎莫留”呢?要回答这些问题需从社会背景、文化环境、心理意识诸方面留心。
  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文化自先秦以来,逐步形成了以“礼”为中心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在“修身,治国、平天下”中提倡“抑欲”,构成了一种规定人、约束人、否定人的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实际上是以人的伦理关系取代一切,追求人生境遇、人格自我完善,即道德家所谓的“物物而不物于物”。于是亲子之爱扩展到社会、天际,一切情感、意志纳入“天——地——人”的系统中,我们一般称之为“实用理性”或“天人合一”。
  这种礼法体现在婚姻上就是,维系婚姻的基础不取决男女双方的感情,而取决于家族的利益,家长的个人意志。汉代正处于封建制度上升时期,统治归于儒教,思想定于一尊,礼法的制度化,道德的人格化,伦理越发张扬,人性渐趋式微。表现在现实主义文学的创作上,同是民歌,春秋时期的《诗经》与汉乐府诗歌在婚姻题材上的各自表述大不相同。周至春秋统治者为了“观风俗”、“正得失”,“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十分重视“礼乐”,于是《诗经》里出现了大胆、率真、追求自由浪漫的爱情生活的诗篇,这些诗篇与上层社会荒淫、糜烂、矫饰生活构成鲜明对比,起到了“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的作用。与《诗经》中的民歌一样,在汉乐府民歌里,妇女的歌唱也占重要地位,但鲜见描写男女自由相爱、情绪欢快的诗篇,而往往笼罩着不幸与悲哀的阴影。
  正是由于这种文学社会功能的内省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观念的嬗变,才构成了焦母这个特殊的女性形象。
  《孔雀东南飞》没有告诉我们本该做为一家之主的焦仲卿的父亲是死了还是亡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焦母在支撑着这个家。可以想象,在夫权思想极为浓重的年代,没有丈夫的日子,妻子是怎样的含辛茹苦、一把屎—把尿的将仲卿拉扯成人,个中酸辛只有她自己才能品味得真真切切。此时儿子成了她的精神支柱,儿子是她心中的太阳,儿子是她的全部人生与世界。儿子绝不仅仅代表他自己,更代表这个家,代表这个家族。“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在母亲看来,儿子的前途本应是非常了得的。然而,眼前的仲卿只图风月缱绻,两情相悦,到现在还只是一个衙门小吏,并且自认“儿已薄禄相”,完全将家族的振兴抛之脑后。是什么让这个男人不思进取、胸无大志的呢?那就是儿女私情。
  由诗的字里行间我们不难想象出,自从焦父不在之后,焦氏家业每况愈下,如此一个破落户的公子只能去娶“自小出乡野”的女子兰芝,但没想到这一对痴男怨女恩爱有加,天造地设一般。这种情感虽属当事人双方,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母亲断然不会责备儿子,只能将儿子的专情归罪于媳妇。难怪《大戴礼记·本命》中还有“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的离婚说法,这可能就是焦母驱遣刘兰芝最实在的托辞。
  从焦母的心理分析,一方面,这个早年独立自强的妇女的恋子心态已抑郁成结,然而成年后的仲卿非但没有肩负起自己期望的光耀门楣的重任,倒是儿媳把自己心爱的、相依为命的儿子从自己身边夺走了,“幸复得此妇,结发共枕席”,而且儿子又是那样的执迷不悟。这种精神支柱的轰然坍塌,这种希望成为泡影的失落、打击可想而知,人生的“斯芬克司之谜”终于让母亲走向了极端。另一方面,在焦母的价值认同里,维护封建礼法、维护家族利益,就是维护儿子终生幸福。什么是幸福?亚里斯多德说,幸福就是我们身上各种特定的人性得以实现。在焦母看来,儿子忠于爱情就是跨越雷池,媳妇耽于风情就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作为挚爱儿子的孤独的母亲,当她意识到儿与媳因深爱而危及这个家族的根本也是至高无上的利益且儿子浑然不觉时,怎能不急火攻心?所以仲卿、兰芝越是恩爱,母亲就越是醋意大发,尤其当仲卿说“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时,更让焦母始料不及,难怪她“槌床便大怒”(这种泼辣的性格也是她多年独力支撑家庭练就的)。此时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责怪这位怀着朴素而美好的望子成龙愿望的母亲呢?其实焦母的“大怒”也仅仅是在气头之上的一时失态表现而已,当仲卿“上堂拜阿母”、言明“故作不良计”后,情节倒由原来的子求母戏剧性的变成阿母“零泪应声落”的母求子了。当然,在这场家庭冲突中,对于焦母的歇斯底里,我们甚至不排除有中年妇女的特殊生理现象——更年期行为综合症的可能。
  因此我们认为,焦母从恋子情结及家族观念出发,使用了维系封建固有礼法、不惜棒打鸳鸯鸟的几近苛刻、残酷的做法,但做为用一生去品尝生活酸辛、做梦都渴望爱子能振兴焦家大业的母亲,我们是否能从人性的层面上给予她更多一点的理解呢?就像俗话说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试想,焦母的苦衷、无奈、绝望谁人知晓?
  婆媳矛盾纠葛难以化解,自古至今莫不如此。纵观全篇,我以为,焦母对儿子的要求应该算是本分的,她的心地是善良的,出发点是正当的。后来事情的发展并不是焦母所能左右的,结局“两家求合葬”,这迟来的爱做为白发人送黑发人,于世界那边的人,是对他们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于活着的这位母亲,却是多么悲凉而无奈啊!这份封建礼教、家族制度酿就的孤独苦酒却要焦母自己后半生独自饮尽,这该是多么令人扼腕伤神的悲恸啊!结尾“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正是忠告人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应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多一份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