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析《文心雕龙·章句》的文本观

作者:付国锋




  当前,无论是在文学研究领域还是在语文教学领域,过去那种把文学作品分为“内容/形式”的简单两分法,进而从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征两个方面进行文学文本的分析研究和教学的僵化模式,早已引起人们的自觉反省和摒弃。过去的一个世纪,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现象学文论、结构主义叙事学到文学文体学,这些文学研究者们从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对文学文本的多层次性、多维度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挖掘剖析,这些研究成果,如现象学文论家罗曼·英伽登把文本分为五层,英美新批评家韦勒克把文本分为七层,等等,使得人们对文学文本的复杂构成有了更详细地认识,这种认识直接影响了文学研究和语文教学研究中存在的把文学文本进行简单僵化处理的反省。对文学文本多层次多维度性的研究,无疑会对文学研究和语文教学起到积极作用。它提供了深入领会理解丰富复杂微妙的文学文本意蕴的途径。在语文教学领域,也必然丰富教学效果,有利于实现语文教育的多重目的。现代西方文论家对文学文本多层分析的模式,现在已经为我们所熟悉,那么丰富深厚的中国古代文论思想是否包含有对文学文本多维性的认识呢?本文通过分析阐释被研究者忽视的《文心雕龙·章句》,揭示其篇义,阐释其章旨,阐明以本篇为代表的刘勰的文本观:文本是一个内在有序的多重整体,从而展示出基于汉语文本概括出来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文本观,希望能更适于汉语文本的实际阐释。
  
  文本的横向构成:字——句——章——篇
  
  《章句》篇开篇云:“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就是说:无形的情需要有形化,流动的言需要固定化;章就是把无形的情有形化,句就是把流动的言固定化。这里存在着一个情—言—文的双重转换关系,情与言是一层关系,主观的内在的情与意要外化为有声可闻的言,方能为人所接受;言与文又是一层关系,这涉及信息的口语形态与书写形态的关系,情意的口语形态转化为书写形态,就客体化为字、句、章、篇,这才是“文”。《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引孔子语云:“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正说明随风而逝的“言”如果不被客体化为“文”就无法保证其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持久性。“章句”篇关注的是把情言有形化固定化的“文”:文本构成问题。刘勰首先描述了文本的横向构成:“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集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所有文本都是集字成句、集句成章、集章成篇而成,文本的字——句——章——篇的横向构成是一个常识。中学生语文学习的目的就是认字、造句、作文,大文学家的工作也无非就是造句、作文,文本同样是由字、句、章、篇构成。什么原因使得两者的“文”产生了优劣之别?黄侃先生的经典之作《文心雕龙札记》概括本篇主旨为:定句之术、安章之法,“彦和此篇,言句者‘联字以分疆’。又曰‘因字而生句’。又曰‘句之清英,字不妄也’。又曰‘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其于造句之术,言之皙矣。”又述安章之法:“要于句必比序,义必关联。句必比序,则浮辞无所容;义必关联,则杂意不能羼。章者,合句而成;凡句必须成辞,集数字以成辞,字与字必相比叙也,集数句以成章,则句于句亦必相比叙也。字与字比叙,而一句之义明;句于句比叙,而一章之义明。”所谓定句之术、安章之法,就是造句作文的方法原则,也就是文本的构成原则,同样由字句篇章构成的文本,它们内部组成成分之间构成原则的不同导致了它们质的差异。刘勰在本篇中从文本的多重维度论述这一文本构成原则,我们先来分析文本的纵向构成,再来理解其组合原则。
  
  文本的多重维度:文内——文表——文外
  
  内在无形的“情”“意”被有形化外在化后,一方面保证了它足以“行远”,另一方面是否能保证它原初的丰富性完整性?庞朴先生分析这一中国古典文论聚讼纷纭的问题:“书不尽言吗?‘系辞焉以尽言’!书者,文字,固化的言;它的长处在能使随风飘逝的语言记录保存下来,短处是无力表示语言的音象,从而不能完全记录语言的含义。补救之法是系之以辞。辞者连缀起来的书或文字。文字按语义、语调、语气连缀而成辞,便可以摹拟语言的声色,减少其凝固为文字时的缺点,充分表现出语言之所是了。”文字按语义、语调、语气连缀而成辞,便可以“尽言”,不仅可以通过语义尽言之意,而且可以通过语调语气尽言之态,所以文之“声韵”绝非可有可无的,它正是文的重要维度之一。通常说字有三维:形、声、义,字形诉诸视觉感知,字声诉诸听觉感知,字义诉诸理性认知,所以对文字的掌握不仅是理解它的概念化内涵,还要用视听感官感觉体验它的可视可闻的自然属性。字一旦成句成章成篇,就不仅只有这三个维度。要想表意表得好达意达得妙,还需修辞,“修,饰也。”《说文》文辞经过修饰就会有“采”,所以“采”是对“文”的更高要求。王运熙先生说:“刘勰把作品文辞之美称为采(或文采),对它十分重视。”并指出《情采》《声律》《事类》《练字》《比兴》《夸饰》《隐秀》诸篇,分别从不同层面论述文学语言美:“语言美可分为诉诸听觉的声调美和诉诸视觉的形态色泽美两类,声律属于声调之美,对偶、辞藻、用典等则属于形态色泽之美(典故把历史故事压缩在精练的字句内,也具有形态色泽之美)。”所以文学语言就其“表情达意”的功能而言,应该是一多维度的存在:形声义外,比喻典故修辞象征结构等多层面的统一体。就《章句》篇来说,刘勰就把握住了“文”的纵向构成的多维存在:文内,文表,文外。所谓“文内”,即文义,指文字符号的概念内涵的理性属性;所谓“文表”,即声文,指文本的节奏韵律等富音乐性的听觉属性;所谓“文外”,即语境,指文本意义的生成空间。
  刘勰首先强调“文内”,即文义,文义是“文”作为表情达意的符号系统的最基本功能。故《章句》全篇都予以强调:“明情者,总义以包体”,“章总一义,须意穷而成体”“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故能外文绮交,内义脉注”。这里的“总义”“一义”“中篇之意”“前句之旨”“内义”正是字、句、章、篇的义。对文本来说,作为可视可听的符号构成体,它的概念内涵是实现它的基本功能的首要条件,所以文义是文本基本的首要的构成因素。上文所引黄侃先生“要于句必比序,义必关联”,“字与字比叙,而一句之义明;句于句比叙,而一章之义明”,也正是从“文义”这一维度强调“安章之术”。字义、句义、章义、篇义这一“文义”层面的统一是“安章”即文本构成的基本原则。但这一原则对文学文本抒情文本而言,就远远不够了,文学文本抒情文本不仅要正确准确地传达意义,而且还要传达出某种情致韵味、言外之意、文外之旨,使人一唱三叹,创造出回味无穷的艺术效果,这种艺术效果的获得必须诉诸文本的声韵层和动态的语境空间。
  “文表”,即声文也就是文本的“声韵层”,它可以从两方面体现出来:语调和语气。语调属“言”的声的层面,体现在文本的声律声韵层,属文本的听觉属性。《礼记·乐记》:“(声)变成方,谓之音”“声成文,谓之音。”凡声自有抑扬顿挫之态,成文成方则有疾徐缓速之状,文本正式通过声律声韵层面的巧妙配置把这种状态客观化了。本篇论字数的一段,清人纪昀谓“无所发明,殊无可采”,但这是站在后来者的高度看前人,自然会嫌其“无所发明”;但我们理解了刘勰论句法字数的目的之后,便会明白作者在这里是通过论据发自说来说明文本音节、节奏等声韵层的重要性。其实作者说得清清楚楚:“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密”“促”“格”“缓”作为修饰语强调的是事物对象的什么属性?当然是文本的“节奏”,这是表现在字句层面的声音节奏,这种“音节”的功用是“文义”所不能完全替代的,仰赖“音节”方能展示“情态”,因为声音节奏与情感节奏具有同构性。“二言”“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实际上强调的正是句子内疾徐缓速的节奏。紧接着下段,“若乃改韵从调,所以节文辞气”。韵调是与辞气密切相关的,调显示声音的抑扬顿挫之态,韵同“音节”一样协调声音节奏;不同之处是韵侧重调节句与句之间乃至章与章之间的节奏,所以,这也是文本的一重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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