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我惨痛的穿衣经历

作者:方 方




  上小学的时候,我家的经济条件一直是同班同学中最好的。父亲每月有一笔不错的工资。在猪肉和鸡蛋都只需几毛钱一斤、学费只需要三块多钱的年月,那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尽管如此,我的哥哥们所穿衣服,同别的家庭一样,仍然是小的接捡大的不要的旧衣穿。那时候最值得小孩羡慕的人便是家中老大,因为新衣服总归他(她)们穿。
  但我却比较幸运。我是家中唯一的女孩,没有姐姐穿小的衣服可拣,再加上家里经济条件不错,母亲又有闲情来打扮女孩子,于是我便总有新衣服穿。因为这个,在我的穿衣史上便也有了一些小小的“挫折”。记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因穿一条大花的长裤,被班上男生说是“地主婆”的裤子,气得我哭着回家大闹一场,从此与“地主婆”划清界线。那时的母亲特别喜欢为我做灯芯绒外套。南京路一带有几家裁缝店能在做好的外衣上另外缀上一朵朵的小花,搭配起来特别好看。母亲便常常带我到那里去定做外衣。1965年底,母亲又带我去定做了一件外套,质地依然是灯芯绒,颜色是粉红色的,式样有些像娃娃衫,胸前缀着一排小花,穿出去人人都说漂亮。但只几个月,便开始了文革。人人都说好看的衣服在那个年月里就显得特别刺眼了,一穿出门,就仿佛被无数异样的眼光注视。使我大不自在,于是又对穿此衣采取反抗态度。母亲万般无奈,为了不致浪费,只好把衣服上的小花拆掉,然后拿它到洗染铺,把它染成了一件全黑色的外套。这件外套后来就被我一直穿到高中。现在想来真正是不可思议。几乎同时,母亲还为我做了一件缎面的起着蓝色暗花的丝棉短外套。记得当时我特别喜欢,但不幸的是它也遭遇了文革。过年间,我穿着这件新棉衣去邻居家玩,邻家三哥刚从部队转业回来,纯粹为逗我开心,硬说我这件棉衣是“四旧”,无论我怎样同他辩论都没有用。直到我恼羞成怒,跑出门外,不管天有多冷,脱下这件棉外套,便将它塞进了弃放在走廊上的煤筐里。急得我的父母拿我没办法。
  有过这样的经历后,再加上家里成份不好,一但穿上什么便容易招来非议的客观存在,我对自己所穿衣服是否好看有了一种无所谓的情绪。当我的个头长到与母亲差不多高的时候,就更多地去穿母亲以铁灰、深蓝或咖啡色为主的衣服。以后我参加了工作,当的是装卸工。工作性质颇为脏累,便更是以三件工作服倒来倒去,时间一长,倒也觉得十分省事。女孩爱美和考究的天性仿佛全都被腌了起来。我家对面的一个老工程师曾经几次当人的面大声表扬我,说方方这个女孩子真朴素,从来都只看见她穿工作服!我当时听了,很觉开心,当作了一个天大的表扬。
  说起来现在的女孩恐怕都不相信,文革时我正上着小学,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不穿裙子,非但是我,我的同学也都是如此。不是不想穿,而是因为当时的气氛压抑了我们穿裙子的欲望。直到我大学毕业,分配到电视台工作,有一次应《长江文艺》之邀去鼓浪屿开笔会,会间逛街,才在厦门买下一条深蓝色的短裙。只是那一年我已经28岁了。可以说,从11岁到28岁,一个女人最青春最漂亮的岁月,我却都是穿着长裤过来的。这是整整十七年毫无色彩毫无美感的日子。现在想起来,真有一种惨痛的感觉。
  如今上街,看着满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看着她们明朗的笑容,看着她们尽兴打扮而毫不在意别人说什么的放松状态,我唯有羡慕而已。她们赶上了好时代,而我们的青春年华已与这样的时代擦肩而过。
  (选自《方方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