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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肴”的确切含义

作者:俞玮奇




  苏轼《赤壁赋》有“肴核既尽,杯盘狼藉”一句,某教材注:“[肴核]菜肴和果品。”将“肴”解释为“菜肴”,似不够确切。
  《说文·肉部》:“肴,啖也。”段玉裁注:“谓熟馈可啖之肉。”《楚辞·招魂》有“肴羞未通”,王逸注:“鱼肉为肴。”《文选·枚乘(七发)》有“肴糅错该”“旨酒嘉肴”,张铣注:“肴,肉也。”在古代“肴”多指熟肉食。如:
  (1)饮酒用千钟,用肴宜尽千牛。(《论衡·语增》)
  (2)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后汉书·费长房传》)
  “肴核”最早见于《诗·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曾运乾先生《毛诗说》注曰:“肉曰肴,骨曰核。”
  “肴核”一词在古代文献中也历来习见,其中“肴”是指熟肉食,不包括蔬菜、蛋品等,例如:
  (3)金晷中坐,肴核四陈。(左思《蜀都赋》)
  (4)含咀肴核,括囊流略。(南朝梁·王元礼《昭明太子哀册文》)
  (5)自今鳞介羽毛肴核众品,非时月可采。(《宋书·明帝纪》)
  (6)道人性复知爱客,每日烹茶供肴核。(清·方文《张道人园居歌》)
  而“菜肴”在现代汉语中的意思是“经过烹调供下饭下酒的鱼、肉、蛋品、蔬菜等”。(《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除了指熟肉食外,还指蔬菜、蛋品,因此将“肴”注释为“菜肴”不严密,会让学生误以为“肴”还包括蔬菜等食物。
  一些大型工具书多收录“肴核”一词,如《汉语大词典》《辞源》《古代汉语词典》等,解释多为“肉类和果类食品”,例句就选有“肴核既尽,杯盘狼藉”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