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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在……上”的用法

作者:朱庆祥




  史复明先生2005年在《语文建设》发表《一个关于“在……上”的病句》一文,指出填在“在……上”中间的只能是名词(如“生活”“思想”)、一般的名词性短语(如“这个问题”“思想和感情”)、特殊的名词性短语(如“资金的分配”“住房问题的解决”)。
  实际上,“在……上”中间的插入成分除了名词性成分外,也可以是动词性成分。我们从实际语料调查和理论解释两个方面来论证这个结论,并指出史先生为什么会得出上述错误结论。
  
  一、语料调查:能够进入“在……上”的动词性成分类型
  
  “在……上”中间的插入成分除了名词性成分外,也可以是动词性成分,这个语法特点早被许多学者观察到,如吕叔湘把介词“在”的用法分为表时间、表处所、表范围、表条件、表行为的主体五种,指出“在”表示范围时,可以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主语前。〔1〕李扶乾说:“少数双音动词,习惯上可以放在‘在……上’‘在……中’中间,如‘在学习上’‘在劳动上’。”〔2〕崔希亮指出进入“在……上”中间的词语“可以是一个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也可以是几个名词,还可以是一个动词或动词性短语”。〔3〕通过对大量语料的检索,我们发现能够进入“在……上”的动词性成分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单音节动词,往往局限于“吃、喝、穿、玩”等几个动词。例:
  (1)韩冬生一家在吃上非常节俭。
  (2)不能只在吃上讲究,在穿上讲究,还要讲究艰苦朴素、勤俭奋斗!
  2.双音节动词
  (3)他在学习上很努力。
  (4)要在管理上下工夫。
  (5)金融企业在经营上也难以承受。
  3.动词短语
  (6)把战略重点放在重建双边关系和积极发展区域性合作上
  (7)小金库这笔钱,……用在我爱人调转工作上了。
  (8)民革各级组织继续坚持做好扶贫、办学、义诊、咨询服务,并注意在提高质量、规范管理、拓宽服务渠道上下工夫。
  
  二、两种分析方法
  
  对一个语言单位的分析经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从小到大的方法,即强调大单位是由小单位组合搭配而成的;二是从大到小的分析方法,即从大单位的整体功能看其内部成分。这两种分析方法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地分析一个语言单位。
  史先生分析“在……上”中间的插入成分时采用的是从小到大的分析方法,他认为“在”是介词,“上”是方位词,所以“在……上”中间填入的词或短语必须能和“上”字构成一个名词性短语,只有这样才能和“在”组成一个介宾短语,再来充当句子成分。根据从小到大的组合方法,史先生的分析是合理的。典型的“在……上”结构确实要求插入成分是名词性的,指称性必须很强。
  但是从小到大的分析方法往往忽视结构的整体功能。从哲学角度看,整体并不是部分的零散组合,结构本身还有独立的形式和语义,因此一个结构的意义和功能,并不能只根据组成结构的词语的意义、词语之间的结构关系赋予的意义来推知。也不能从其他已有的结构来推知。结构本身也表示一定的意义,并将影响结构的意义,因此陆俭明提出了“抽象的句式义”。有时,根据从小到大的分析方法,有些结构成分是不能组合的,如“饭吃人”“酒喝人”,实际上,作为完整的结构,“一锅饭吃了十个人”“一瓶酒喝了五个人”是可以搭配的,陆俭明解释说它们是一种表示容纳性的数量结构对应式,动词前后的词语的语义角色性质可以统一为:容纳量—容纳方式—被容纳量。〔4〕
  分析“在……上”结构的中间插入成分,必须走两种分析方法结合的道路。如史先生所说的,“在……上”结构的基本用法是表处所的空间范围,但是当“在……上”使用频率不断提高,“在……上”成为一个相对固定的搭配结构时,它就具有了自身独特的类型意义,中间的插入成分就被泛化了。尽管动词性成分不是表处所的空间范围的,但当它倾向于指称动作行为的某个方面、范围时,也可以进入“在……上”中。
  “在……上”结构要求中间的插入成分的指称性强,指称性是名词的典型特征,而动词的典型特征是述谓性,动词性成分如果可以进入“在……上”结构,仍然受到“指称性”这个条件制约。崔希亮说,如果插入成分是动词,“它所表达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具有动态特征的动作,而是一种概念化了的行为,它的指称性远远超过它的陈述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与抽象的名词没有太大的不同”。〔5〕
  根据认知语法的典型范畴理论,单从指称性角度看,“在……上”结构中间的插入成分指称性越强,结构可接受性就越高,合法度也越高;“在……上”结构中间的插入成分指称性越弱(即述谓性越强),结构的可接受性就越低,合法性也越低。如:
  (9)学校在改善办公条件上,做了不少工作,大大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10)在农业基地建设上,平度市委、市政府明确管理责任。
  (11)在这本书出版上,张三花费了大量的心血。
  (12)特别是在罢工上,由于我们年轻,看问题不全面,往往感情用事。
  在(9)至(12)中,动词性成分的述谓性比较强,因此句子可接受性低。如果强化上述句子中动词性成分的指称性,那么句子的可接受性就会大大提高。强化动词性成分的指称性手段很多,如:
  1.调整语序。对于述宾结构来说,宾语提前有助于增强动词性成分的指称性。如把(9)“改善办公条件”调整为“办公条件改善”。
  2.添加“的”标记。如把(10)的“农业基地建设”改为“农业基地的建设”,把(11)“这本书出版”改为“这本书的出版”。
  3.直接添加抽象名词,指明动词的某个范围或方面。如把(12)的“罢工”改为“罢工问题”。
  总之,“在……上”中间的插入成分除了名词性成分外,也可以是动词性成分。根据认知语言学的典型范畴理论,在同等条件下,插入成分的指称性越强,结构的可接受性就越高,合法度也越高。在分析一个语言结构的时候,如“在……中”“在……下”“爱V不V(如爱理不理)”“为X而X(如为学习而学习)”等结构,都应该走“从大到小”与“从小到大”相结合的分析法,尽可能全面地看问题。
  
  三、余论
  
  史复明老师是一位中学老师,他是从中学语法教学的角度考虑“在……上”的用法的。中学语法教学强调规范性,要接受中考和高考的检验,要求学生辨别正确与错误,因此史复明老师必须告诉学生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不然,学生考试怎么办?因此,如果作为一个中学老师,从教学的可接受性角度看,我也赞同史复明老师的观点。
  而从语法研究的角度出发,我们希望能够用全面的、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来研究一个语言现象,不受中考和高考的约束。但是这种研究的结果却不适合中学教学,中学不可能也没必要向学生灌输什么“句式语法”或“认知语法的典型范畴理论”。
  这种中学教学与大学研究的矛盾实际上由来已久,看来简单的说某人的观点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不合适的,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李扶乾《现代汉语语法》,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
  〔3〕〔5〕崔希亮《空间方位关系及其泛化形式的认知解释》,《语法研究和探索(十)》,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4〕陆俭明《“句式语法”理论与汉语研究》,《中国语文》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