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语文新课程政策活动的理论基础探析

作者:潘冠海 邱福明




  在推行和实施语文新课程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政策活动。探讨这些活动的理论基础,有利于推动活动的开展和语文新课程的实施。
  
  一、语文新课程政策活动的厘定
  
  关于语文新课程政策,从不同角度看会得到不同的认识:从静态的角度看,是指关于语文新课程的准则、计划、法规、方案和措施等,即一种人们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文本;从动态的角度看,是指有目的地进行语文新课程价值分配、处理问题和实现目标的复杂过程;从动静结合的角度看,是指一个既有过程又有结果的众多因素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它包括文本、文本的形成、文本的修正、实际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等要素。
  语文新课程政策活动则指关于语文新课程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监控等的一系列活动,比如制定语文新课程计划、颁布语文新课程标准、推行语文新课程改革和实验、组织语文新课程管理和评价等。首先它是一个活动的动态过程;其次它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要不断地修正和更新;再次它是一种决策主体主动选择和利益主体主动参与的过程。
  
  二、语文新课程政策活动的几个理论基础
  
  1.价值选择是语文新课程的首要出发点
  语文新课程要适应社会要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首先要明确一个价值取向问题。这里既有观念的选择,又有实践活动的选择,代表着语文教育追求的目的与价值。《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也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显然,语文课程做出了价值选择,即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学生语文素养。这是从利益主体出发作出的选择。在课标前言中提到的“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要为造就时代所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从国家的角度作出的宏观上的选择。
  语文课程的这种价值选择其实回答了三个问题:第一,为了什么目的(提高学生语文素养,造就人才);第二,为了谁(首先为了学生,进而上升到为了社会和国家);第三,向公众许诺了什么(规划了一个愿景,即学生素养提高了,造就了社会需要的人才)。
  这几个问题明确了,语文新课程就有了方向,犹如船有了舵一般,这是对语文课程的定位,直接关系到语文课程实施的起点。在多元化的社会里,语文教育受到多元价值冲突的困扰。语文课程究竟该走向何方?我们知道,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的问题,语文新课程的这种价值选择是从语文素养出发,旨在培养未来公民的母语情结、言语交际能力、良好的语文习惯、审美情趣与文化品位等,从而发展人的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人格,提升他们在社会中的生存能力,实现人的自由发展。
  从表面上看,语文新课程作出的以上价值选择比较切合当前的需要。但是仔细审视,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价值取向就完美了吗?笔者认为,由于语文课程本身的特征和局限,它依然存在许多不足:要么是价值取向本身无法克服的局限,要么是在操作和实施中偏离正常轨道。比如价值冲突就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
  (1)语文新课程政策价值主体的多样性使价值选择复杂交错
  首先,外在的语文新课程政策价值主体的多样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个人是三类主要价值主体,每个主体都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其次,由于语文新课程政策价值主体的多样性,语文课程主体价值需要也出现了多样性和复杂性。例如:就语文课程评价来说,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更看重学生的分数和升学率。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学好语文,进入高一级学校,以后能找个好工作。学生则不仅希望拿到深造的“敲门砖”,更希望自己在语文学习中获得快乐。这样一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就容易偏向追求管理目标,放弃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好服务、营造好环境的本职,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就无从谈起,所以在新课程评价活动中,建立学校、学生、家长、管理者和专家共同参与的机制就显得很有必要。
  (2)语文新课程资源开发的艰难与偏差
  语文课程资源包括课堂教学资源和课外学习资源,例如教科书、报刊、自然风景、文物古迹、学生的家庭生活和日常生活等。然而在现实教学中,不少学校的语文课程资源开发还只是局限于语文教科书的利用,有些学校虽然也作出了一些尝试,但所开发的课程资源数量少,或者只是挂在网页上,供评估专家“欣赏”。可以说,语文新课程离“回归生活”的理想尚有距离。
  总之,在语文课程作出价值选择时,冲突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能采取放任的态度,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进行价值平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价值选择上要尊重学生,尊重各类价值主体的利益,让其成员理解和接受,以便成员们以积极的态度来发展自己,体验成功,配合语文新课程的实施。
  
  2.社会转型导致语文新课程权力转移和权力博弈
  中国当代的社会转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高度集中的权力的分化和下移。后现代思潮对权威的消解,影响着新课程的建构,使语文课程的选择权从封闭走向开放,组织权从紧密走向松散,评价权从一元走向多元。在这个背景下,语文新课程活动发生变化是必然的。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对课程管理的国家主导模式进行了改革,在权力变化方面的主要表现:
  一是语文教育体制内部的纵向转移,如从国家到地方再到学校和教师的纵向权力转移,突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并且明确规定了各级管理者的任务。
  (1)语文课程设置权的下移。现在,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语文课程。语文教师和学生也能参与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这种权力的转移试图打破语文课程设置的单一化,赋予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发及管理的权力,让各种力量参与其中,以增加语文课程的实际适应性。
  (2)课程内容选择开始突破单一学科向度。传统的语文课程内容注重“双基”,选文内容过分强调思想教化意图,结果跟不上社会发展,扼杀了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使丰富生动的语文教学变得单调枯燥。新课标力图改变这一点,比如要求教材的选文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时代气息和文化内涵,要求降低难度、适合学生学习;同时,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把语文与其他领域的学习结合起来,有意识地把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整合起来。
  (3)课程组织权的松散化趋向。以往,语文教师在教学中更多的是被动执行已有的课程方案,更多的是对权威的尊重。语文新课程只是给教学提出了实施建议,对具体的方法没作统一规定,这样,学校和语文教师在实施中就有了一定的权力,有了开发、选择的空间。
  二是由传统语文教育体制内部向体制外部转移。如把语文教育推向社区,使之面向社会。比如新课标设置的综合性学习,开展诸如“环保小课题”(语文版八年级上册)的调查研究。这种转移也是为了拓宽语文课程的面,表明语文课程从单一的学科走向社会人文的多元向度。
  
  3.语文新课程政策主体最基本的责任是保障语文教育的社会公平
  作为语文新课程政策主体,国家、地方、学校应承担起责任,力争为公众提供公平的教育服务,使公众对语文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进行自由的、平等的选择和分享,力争在起点、过程和结果上都公平。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面向全体学生,要使学生获得最基本的语文素养;高中阶段的语文课程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性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可以看出,语文新课程在起点和过程上都力求公平,力图解决长期困扰语文教育领域的“个性教育”问题和“共性与个性”和谐统一的问题。语文新课程所提倡的质与量的公平,有利于语文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在实施过程中,新课标也注意到了选择突破点,如义务教育阶段从“全体性”入手,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强调基本的语文素养;高中阶段从“共同基础”入手,让高中学生通过语文课程的学习拥有一个共同基础,然后各个学生在这个平台上朝着适合自己的方向发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公平只能是相对的。语文课程从起点上力求公平,并不能保证学生受语文教育的最终结果绝对公平,所以要客观地审视当前语文课程改革理念上的公平与实际的反差。
  4.有效的制度变迁对语文新课程的实施具有关键作用
  相关制度在语文新课程的实施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可以称之为语文教育中人际交往和发展的“软件”。
  (1)语文新课程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语文评价制度,在语文课程改革中起着导向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是课改成败的一个关键环节。新课标专门列出了评价建议,分项分块作出了详细规定,如识字写字评价建议、阅读评价建议、必修课和选修课评价建议等。
  (2)语文新课程外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语文督导制度,以语文教育督导机构为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语文教育工作作出评估。语文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和原则是什么、由哪些基本点构成、应注意什么问题,都是当前语文新课程实施要考虑的。
  (3)语文新课程分类指导制度的设定。针对语文教育区域性差异和城乡差异,语文新课程在实施中绝不能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必要而可行的。各地区、各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人口状况等条件,确立本地区或本学校的语文教育基准,然后教育主管部门加以分类指导和评估。从目前总的情况来看,我国语文教育基准还不完善,更多的是建立高标准的示范性基准。这种导向不利于语文新课程的实施。
  制度的创立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相反,要坚持新老结合、内外互补的原则,既体现语文课程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又体现与时俱进的思想。所以,在语文新课程的推行过程中我们没有必要过多地批判,关键是建立合理可行的制度,这才是真正的出路。
  
  参考书目:
  (1)钟启泉《现代课程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
  (2)黄书光《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文化使命》,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
  (3)饶杰腾《语文学科教育探索》,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4)斯蒂芬鲍尔著,王玉秋、孙益译《政治与教育政策制定——政策社会学探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5)朱慕菊主编《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6)李定仁、徐继存《教学论研究二十年》,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