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和法院(四)



  于是委托解士辉律师先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初审责令被告到深圳索取我收受别墅的证据,但过了很久再也没有消息。等到再开庭,有没有“豪华别墅”的问题,突然变成了“有没有听到过这种传闻”的问题。有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人作为被告的证人站起来说,听到过。于是,被告胜诉。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是,原告是“公众人物”,这方面的法律保护应该减弱。判决很奇怪,我倒无所谓,最大的遗憾是那个“证人”并不是深圳朱某,我没有把他从黑暗里引出来。


  上诉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终审中引出了一个“惟一证人”,替被告证明,他在深圳“听到过”这种“传闻”,于是,维持原判,仍然是我败诉,被告胜诉。判决书上郑重地写出了这个“惟一证人”的工作单位、职业和名字:“广州《新经济》杂志聘用记者朱××(原件为实名)。”

  果然是他,深圳朱某,终于被我引出来了!但他怎么跑到广州去了?

  广州的资深记者董晓敏先生看到他们胜诉的消息后十分震惊,立即到《新经济》杂志社询问,该杂志的营运总监明确回答:“我们杂志根本没有这个记者!”

  你看,我还是不知道他是谁。

  全国很多报纸都报道了我败诉的消息,却没有一家愿意调查一下,那些“豪华别墅”到底在哪里?

  过了几天,北京的报纸以通栏大字标题刊登,那个胜诉了的被告还要到法院反诉我,理由是,我表示过,“豪华别墅”的说法是“不实之词”,而他则认为连“不实之词”也不能说,因为“没有能力核实或没有条件核实不代表不想核实”。我说“不实”,是篡改了法院判决。因此,可能他要反诉我不理解他的公事繁忙。希望他真的起诉。当然,他们又必然胜诉。

  从此,中国人说话要小心了。不能再莽撞地批判假酒、假药,只能恭恭敬敬地说人家“没有能力不造假或没有条件不造假不代表不想造假”;也不能随便批判盗版了,只能小心翼翼地说人家“没有能力出正版或没有条件出正版不代表不想出正版”。更不能说谁是坏人,只能说人家“没有能力做好人或没有条件做好人不代表不想做好人”。他们太繁忙了,一时顾不过来。

  那位“惟一证人”深圳朱某更是繁忙,看到我敢于与他们打官司,便立即把一直指向巴金老人的矛头移向了我。他一边到法院“作证”,一边在《山西文学》上连续发表谈话,有一期的醒目大标题是《余秋雨肯定是有问题》,据说这话是我的朋友魏明伦先生对他说的,一下子把他们多年来对我的所谓“历史问题”的诬陷责任,全部栽赃到了魏明伦先生一个人头上。

  魏明伦先生立即发表声明表示强烈抗议,朱某不得不发表了一份承认“严重失实”的道歉,但一转身又在《山西文学》上以头版头条“本刊特稿”的隆重方式发表他与北京那个余某的两次对话,这两个人给我做了一系列空前荒诞的政治结论,而且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那两个苍老背影的推崇和依仗。看得出来,他们觉得已经完全能够控制法庭和媒体,因此彻底地有恃无恐了,充分地享受着一次又一次胜利的狂欢。

  他们还在不断炫耀自己的有权势背景。例如那个朱某发表了他与原中共深圳某工业区退休书记的谈话,其中他对那位书记的谄媚、奉承、吹捧、歌颂,很少有怕羞的读者能够读得下去。他又借那位书记之口,歪曲书记的原意,说巴金“不得好死”,并把这四个字用在标题上。那时,正好是巴金老人在病床上度过百岁寿辰。

  聊可宽慰的是,这次他们暂时没有对付巴金老人。我把他们朝我这边引了一引,好让中国读者少看一次鞭挞百岁尊长的凄惨图景。

  我曾请教过两位北京的法学家:我没有收受过所谓“豪华别墅”的寸土片瓦,他们却在国家的官方媒体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造谣诽谤,海外媒体大量转载,结果反而是我败诉,他们胜诉,中国的法律就这样了吗?

  一位法学家说:“这可能是操作上出了问题。你有名,却也只是一个外地的个体文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北京来起诉政府主管的机关公务人员,也不摸一摸水浅水深……”

  另一位法学家打断他,说:“更可能是法学观念上的问题。不少中国法官相信了一种时髦的说法,认为中国名人不够成熟,因此法庭应该故意容忍一些诽谤,促使名人成熟。”

  “百岁老人也不够成熟吗?”我问。

  他们一愣,随即苦笑了。

  我随即正色说了一段话 :“中国名人确实不够成熟,但肯定要比中国法律成熟。因为在名人受难的时代,法律没有出现。法律重新下地走路,还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当然,比名人和法律都成熟的,是那帮人。”

  有人说,不管是为巴金老人还是为了我们自己,都不必反驳那帮人。

  美籍华人陈栎之先生送来一副漂亮的对联:

  清雅之口,何必驳难无稽之谈;


  超世之笔,岂可描画驱鬼之符。

  我回答说:“他们当然不是我们的文化对手,却是我们的生活空间。”

  江汝祺教授在旁听了一笑:“生活空间?你没听说大家都在进入虚拟空间吗?假酒、假药、假文凭、假记者层出不穷,盗版者敢于公开批判反盗版,造谣者敢于以造谣者的身份上电视,全都侃侃而谈、笑容可掬。民众已经适应他们,我们已经斗不过他们。他们中有的人,已经升任一座城市的文艺主管。说不定,他们不久以后还会发表文章,说你的叔叔并没有屈死在‘文革’之中,至今还活着,住在格陵兰岛你的又一套豪华别墅里……”

  “更麻烦的是巴金老人,”我接着他的口气说,“过不了几年,很可能有人把他算作文化大革命的领导者,否则他为什么提出要建‘文革’博物馆?”

  我们边说边摇头,是啊,到那时,真实的历史都已埋进墓地,默然无声。他们现在已经是法庭上的“惟一证人”,传媒间真正的“公众人物”,城市里的“文艺主管”,到那时,更是一言九鼎。

  倒是几天之后的一个电话,稍稍唤回了我的一丝乐观。

  电话里传来年轻的声音 :“余老师,您完全赢了!”

  一问,原来是一群大学生在某省卫星电视里看到我的两个被告在信口放言。学生们在电话里你一言我一语地抢着说 :“他们太掉份了。从衣着、口气、手势、站相、坐相,都没法看,没法听。”

  下一代心中的输赢,在生命形态上。

  这些孩子早就热衷于虚拟空间里的网络游戏,但虚拟空间并不接受一切虚拟,反而能在高速变换的节奏中轻易地唾弃一切恶劣虚拟、低智虚拟、破陋虚拟,直接敏感生命的本体信号。

  “你们听清楚他们说什么了吗?”我问。

  “闻到一股不好的气味就应该立即掉头,哪有心思去品味?”他们说。

  他们竟然觉得,一个人的“气味”比什么都重要。也许,事情就这么简单。

  下一代的这种态度,反倒有可能绕过历史迷魂阵,直问天性、良知和审美直觉,从而留下人类最珍贵的一点东西。或许,这也可以算作历史墓地边的新世纪法庭?

  我们不能对下一代有太高的期许,但可以肯定,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不会有兴趣跟着去做历史的盗墓贼、中国的新纳粹。

  这是我经历多年考察后对中华文明整体路向建立的某种信心,广大读者都知道。

  就在这种一直缥缈而摇曳的“信心”中,我爸爸去世了。

  自从上次摔跤后,他很少外出走动。这天他想走走了,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捧着保温茶杯,自己悄悄地下了楼。看到墙边黑板报上有通知,居民委员会办公室里在开一个老年人的会,他想去听听,便朝那里走去。才几步,又摔跤了。


  这次摔跤是致命的,他再也没有起来。

  对我而言,爸爸走的真不是时候。

  我早就想过,我们做子女的无法决定父母亲走的时间,却可以努力让他们走得放心。这些年见到爸爸身体日渐衰弱,我总把我和妻子的真实处境瞒着他,骗得他放心。现在他一走,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回头一看,全都知道了,心情一定很坏。

  他终于知道,我这些年是在骂声中度过每一天的,年年都成为中国文化界被骂得最多的人。

  那三个字,由祖母构建、由他裁定的我的名字,成了这片土地上什么样的闲夫走卒都能来咬一口、啄几嘴,又都能以此度日的三字诀。

  爸爸一定会在冥冥中焦急地问:“他们究竟是谁?”

  我会告诉他:“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确确实实养育了一个比较有‘人缘’的儿子,竟有那么多人甘愿抹黑了脸为他的生命行为作注解。因此,顺带又养活了那么多人。”

  这是普济众生。那就放心走吧,爸爸!我为你诵经。

  经曰:“菩提萨cuiy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 gui碍,无槃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这就是祖母念了一辈子的《心经》。

  我把这一段的意译为——


  大菩萨,

  大智妙,

  引渡彼岸,

  无所不了:

  了却牵挂滞碍,

  了却恐惧烦恼,

  远离颠倒假想,

  走向清净寂寥。

  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我的意译是——

  去吧,去,

  到彼岸去;

  一起超度,

  大觉大悟!

  好了爸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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