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犯正确”与“紧跟错”

作者:冯东书





  这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对过去的极左路线实行拨乱反正中,我听到的两个怪词。它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悲剧。
  
  可怕的“犯正确”
  有一次,我去看望新华社的一位老领导王康。1954年他从新华社调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1955年5月,他在反胡风运动中任审查胡风集团的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经办具体事务和参加一些领导小组的会议。当年,他在确定胡风问题时因为实事求是了一下,就倒了大霉。主要一条是,他派搞胡风专案的同志到南京敌伪档案馆查阅了蒋介石国民党及其特务系统的机密档案。回来对他说,那里非但没有发现胡风与国民党及其特务组织有什么政治上的勾结和组织上的联系,反而证明胡风是国民党严密监视和千方百计打击的左翼文化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CC系特务头子张道藩还一再密令国民党图书审查委员会严格审查和严厉打击胡风出版的刊物,务必迫使其停刊。另外,他还听到参加审查材料的一位同志说,审查和摘录胡风集团第三批材料的“密信”有片面性,摘录时掐头去尾,不合原意。他心里就对胡风材料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对说胡风集团是个与美蒋集团有密切联系并以反对革命为目标的反革命集团这一结论,产生了动摇。这以后,别人问他胡风问题查证情况,他总是回答“材料还不够”、“反革命的根据还不足”,但不敢细说。1956年的下半年,他听说在一次“三长”(公安部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联席会议上,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领导同志也认为:把胡风集团定为反革命集团法律根据不足。他又把这一情况报告了中央领导小组组长、中宣部长陆定一,说:“党内对胡风问题有不同意见,是否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谈谈。”陆同意了,并确定了开会日期,发出了开会通知。但是会没有开成,原因是有人提醒:“胡风反革命案是毛主席定的,怎么能够讨论?”这个人就是周扬。“文革”时中宣部被毛泽东说成是“阎王殿”,他被打成“二阎王”,一直翻不了身。他被打得觉醒过来,成了反极左战士。
  既然是反革命案,就要公审判决。但是因为各家看法不一,此事就拖得很长,一直到1957年打击知识分子的“反右派”都开始了,还没有定下来。这一年中央领导小组在毛泽东再次催促下不得不开会讨论如何审判的问题。中央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长罗瑞卿在会上说:“把胡风集团作为与美蒋密切联系的反革命集团是勉强一点,但这是毛主席亲自定的,大家看怎么办?”会上又有人说判定为反革命集团根据不足。最后罗瑞卿说:“还是按照毛主席的意见办吧。”这位副组长到“文化大革命”时,也成为最早以“莫须有”罪名被打成“反党集团”的成员,从那以后被打醒,后来也成为破除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的坚定战士。
  所谓“胡风反革命案是毛主席亲自定的”,是指《人民日报》在公开发表第三批胡风集团的材料时,公布了足以给胡风反革命集团定性的“密信”,毛泽东在“密信”前加的编者按语说:“胡风和胡风集团中的许多骨干分子很早以来就是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特务机关的忠实走狗,他们和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机关有密切关系,长期伪装革命,潜藏在进步人士内部,干着反革命勾当。”其中,所谓“密信”中的最重要者,是1946年7月15日在国民党军队里的我方地下情报员阿垅(后来也打成了“胡风分子”),用国民党语言写的一份详细军事情报,寄给了胡风,胡风转给了廖梦醒(廖承志的姐姐,中共党员,宋庆龄的秘书),再由她转给了我有关方面。这件事,1955年廖梦醒和当过中共中央某部的一位副部长都有证明,证明阿垅是我方的地下情报员。
  再有就是绿原(中宣部干部,也被打成“胡风分子”),1944年5月13日写信给胡风,说自己要被调到中美合作所去,他有点畏惧。胡马上告诉他,那些地方去不得。绿原就没有去中美合作所报到,躲到川北岳池县的中学当了中学教员。这样也就不是问题。
  王康在党内研究胡风问题的高层会议上发表了一些希望实事求是的看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在党内会议上不要说发表正确意见,就是发表一些不正确的意见,也是允许的。可是他就是因为这些事,开始倒运。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开展“反右倾”运动,有大字报愤怒责问他:“胡风反革命集团是毛主席亲自定的,你为什么还敢怀疑和反对?”他又书生气十足地在检查中说:“当然毛主席决定的路线和大政方针都是正确的,但个别问题也会有主观主义。”这次运动给了他一个“实际上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翻案”的结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宜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调到一个研究所当副所长,并内定为“控制使用”干部,即不能提拔,不能当一把手,不能出国。他是“三八”式干部,从此一直到改革开放,就再也发不了苗。应该说中宣部、公安部领导都知道他讲的话是有根据的,所以还是手下留情,没有把他一棍子打死。到“文化大革命”,陆定一、罗瑞卿在运动一开始就被打倒,他就更惨了,造反派把他的老材料又翻了出来,愤怒声讨:“三反分子王康,敢于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也有主观主义,砸烂你的狗头!”他的罪行就成了直接攻击毛主席了,当然被打倒。
  毛泽东去世以后,1980年胡风问题平反,组织上给王康重新做了结论,认为他那时的态度是正确的。这时他已经六十多岁了,没有再提拔重用的机会了。
  他的案子平反以后,有人对他说,他这样的干部在历次运动中太多了。他们所以受打击,受处分,当时的理由是说他们犯了错误,或犯了罪,实际正好相反,他们是因为“犯了正确”。当时,上面是伟大领袖要错,你非要实事求是,不整你,整谁?好多人就是因为“犯正确”,戴了“右派分子”、“反党分子”、“反对毛主席”的帽子,成了“反革命”、“阶级敌人”,甚至送了命的。
  
  可悲的“紧跟错”
  1968年10月举行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被打倒的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在被关押的情况下,头上除了已有的“党内第一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最大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帽子以外,又加了“叛徒”、“内奸”、“工贼”三顶更厉害的帽子,被永远开除出共产党。在会上表决永远开除刘少奇的党籍时,全场只有一个人不举手,不同意。她叫陈少敏,1928年的老党员。其他人统统举手同意。到了“文革”以后,刘少奇案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大冤案。事实证明,当时全场皆错,只有一个陈少敏是对的。
  那时那么多人的心里一点不知道刘少奇之冤?不知道罪名是捏造的吗?我看除了少数人是盲目“紧跟”外,多数人是或不信,或有问号的,但怕“犯正确”,出于恐惧和无奈而举手的。因为参加会议的不是一般人,多数人是知道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的。他们是犯了什么性质的错误了吗?人们称之犯了被迫不得已而犯的“紧跟错”。追起根来,责任不在他们。
  “紧跟错”,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近三十年在党员、干部中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其中当然也包括我这个新华社记者。
  这么多的人犯“紧跟错”,就是那些在一次一次运动中、工作中,因为要实事求是而“犯了正确”导致支付了自己的、甚至子女亲属的终身代价而造成的。人们怕实事求是了,怕坚持真理了,怕讲真话了。陈少敏在那种场合敢不举手同意,是决心不要命了。她也确实倒了霉。
  中央一位管意识形态的领导人,在毛泽东征求他对胡风的看法时,他表示:“胡风的文艺思想应该批判,但把胡风集团定为反革命集团,证据不足。”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刚公布,他认为逮捕胡风不妥,影响不好。他发表了正确意见,后来看到对胡风集团那么严厉的打击,他吓坏了,以为自己的政治生命这下可要完了。这以后,他还敢实事求是吗?敢不处处、事事紧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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