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山西分社“清查”厄运追记

作者:马 明





  近日,我在宿舍的书房里,翻阅多年积存的历史资料时,看到30年前打倒“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以后,山西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召见新华社山西分社全体职工,发动清查同“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的讲话复印件,不禁使我想起当年山西分社被列为清查重点单位的那段颠倒是非的史实,今天把它追记下来,为的是作为一面历史镜子,避免日后重复过去类似的错误教训。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阴谋集团,结束了长达十年的动乱。全国人民欢天喜地,奔走相告。“文革”中被打倒的山西省委领导班子恢复了工作,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指示,在全省发动了揭批和清查“四人帮”帮派体系的斗争。
  在这欢庆之际,令我高兴地想到的是,“文革”中强加给我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罪名,该纠正了,停滞10年的正常工作,也该恢复了。但是,出乎预料,事与愿违,不但前期劫难未了,反而又在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中,成了“清查”对象,陷入厄运困境。
  运动一开始,由于当时的山西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捕风捉影,偏听偏信,在未经调查核实的不真实情况下,就在全省不少部门单位发生了清查扩大化的问题。其中,新华社山西分社被列为清查重点单位,深受其害,就是一个例证。当时的省委把山西分社确定为省委直接领导的清查重点单位,把包括我在内的7位领导干部和记者当作清查对象。
  1976年11月14日和12月16日,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兴师动众,亲自发动,先后两次把山西分社全体职工召集到省委常委会议室,他本人在长篇讲话中,点人点事,把分社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情况的《内部参考》稿,说成是“按‘四人帮’的要求另搞一套”,是“利用列席省委常委会的方便,搞特务活动”,指责分社记者“插手社会,为‘四人帮’提供炮弹,以山西的材料打击山西”。并把“反大寨”列为清查的一项内容,还把分社活跃报道思想开展多年的业务民主活动(后叫成“群众议政”),硬说成是“裴多菲俱乐部”、“海德公园”,属“资产阶级的东西”。
  接着,置中央关于新华分社领导体制的规定于不顾,按中央规定:分社由总社和省委对分社实行双重领导,是以总社为主的。分社领导班子一般由总社提出,征求省委意见商定。但是省委没有征求总社意见,就将原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律靠边站,另行指定了临时领导小组主持分社工作,又专门派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新兰(原任大寨人民公社妇联主任——作者注)带领的清查联络组进驻分社指导清查运动,还违背有关规定查阅了一部分“内参”底稿。这样一来,山西分社成为山西省委直接领导的清查重点单位,这在全国省、市和自治区中是独一无二的。
  在被清查的对象中,程度不同地涉及到分社领导干部和记者方言、马明、田培植、刘玉等7人,一次次地逼迫他们说清楚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其中,有的同志是因为采写发往总社的“内参”客观地反映了各种不同意见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而被视为给“四人帮”提供了整省委主要领导人的炮弹;有的是被扣了莫须有的反大寨的帽子。
  追查我的第一件事是,怀疑我给“四人帮”转过来信。事情的真相是,“文革”后期,有一段时间指定我在分社值班室,临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一次从邮局寄来让转给江青的一封来信,信的内容是,看了《沙家浜》等样板戏的观后感。我按照当时的规定,把来信连同信封按照正常渠道,一起转寄总社国内部分社管理组处理。这件事的经过就这么简单,并不复杂。
  当时江青是中央“文革”领导成员,加以“文革”十年我被夺权靠边站,对中央上层复杂多变的内斗情况知之极少,这样处理这封来信,完全是在情理之中,应该是无可挑剔。但是“四人帮”粉碎之后,突然就把这件事硬和清查同“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拉扯在一起问罪!
  追查我的第二件事是,我和所谓的王体诬陷省委事件的关系。实际情况是,有一天,我在省煤管局附近的街上,偶然遇到省地矿局局长白天,相互寒暄之后,他顺便告诉我:王体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向省委和第一书记提了些基层群众的批评意见。因为白天是听说来的,没有说清楚具体内容。我回到分社后,无意中转述了这一情况。
  不料被省委派来的清查联络组和分社临时领导小组召集人知道后,就被抓住不放,要我说清楚与白天、王体的关系和活动。我只能如实地说,白天是抗战后期和我在中共晋西南工委一起工作过的老同志。王体我不认识,只知道他是全国煤矿战线上的劳模和省革委会副主任,至于他的其他情况,我不知道,也就无法说清楚。
  1976年12月16日,省委召见分社全体职工时,讲到“王体他们说(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全面执行了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刮了右倾翻案风,全面复辟资本主义”。这一情况,我是第一次听到的,难怪我无法说清楚。不过这和我听到白天说的情况不一样。今天回想起来,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煤矿劳模,能不能如此高度概括出这样上纲上线的“三条”来?而且我想如果硬说“王体他们”说过这“三条”,也会是“文革”初期说的,不可能是在打倒“四人帮”后才说的。这是不是假借“清查”的机会,对“王体他们”编造算老帐呢?事态的发展正是这样,王体成了“清查”的重点批判对象,被关进看守所近三年。山西省委领导班子调整后,才为王体彻底平反了这次冤案。
  另一件事是,上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把山西分社“群众议政”的好传统,硬说成是“裴多菲俱乐部”、“海德公园”,是“资产阶级的东西”。这是不实事求是的歪曲和误解。实际情况是,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我主持山西分社工作时,为了学习上海分社活跃记者报道思想的经验,在山西分社记者中开展了业务民主活动。实践证明,采取这种办法,曾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加强先进人物典型经验报道等方面,对调动记者的积极性和深化报道主题思想,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文革”期间,我虽然“靠边站”,但是知道记者们为了准确地向上级反映派性武斗等复杂多变的事态发展,仍然通过召开情况分析会,开展业务民主活动,也就是“群众议政”。具体办法是,遇到需要经过总社向中央反映的突发事件,记者们分头深入第一线采访,从多方面调研。回来后,集体汇报,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求得共识。在这个基础上,由掌握情况较多、观点比较明确的一两位记者执笔写出内参,大家补充修改后发出。通过这种办法,采写的100多篇内参和赴京口头的汇报,对中央了解和解决山西多次武斗等事件帮助很大。
  这样为集中大家智慧发扬民主的“群众议政”,和我国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当家作主,是顺理成章,一脉相承的,不应和西方的“裴多菲俱乐部”、“海德公园”相提并论,等量齐观。
  对山西分社颠倒是非的清查,还表现在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听信流言蜚语指责记者。1976年12月4日,在听取分社“清查”情况汇报会上,把总社从辽宁分社正常调到山西分社的记者廖由滨说成是(同“四人帮”有牵连的)“毛远新派来的”。记者冯东书曾在分社研究报道会上说过“不能提永远学大寨”。实践证明这话是正确的。但是,就在这次清查汇报会上,也被翻腾出来,直面问冯东书:“你说过‘不能永远学大寨’,你考虑过吗?为什么说这个话?是不是与不学大寨联系起来。”因为当时山西把对大寨的态度和不照搬大寨“左”的一套经验,列为清查的一个问题,于是冯东书那句正确的话,也就成了问题了。
  尤其是对待社长方言,给他罗列了几条罪状,未经调查落实,也没有与总社联系,就动用公安机关,搜查了他的住宅和办公室,并把方言关进太原市公安局看守所,长达近两年之久。这种情况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是绝无仅有的。当时的总社副社长刘敬之和干部处负责人肖彦专门两次来太原,找省委商谈释放方言(下转第9页)(上接第36页)的问题,没有取得效果。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在中央领导同志打招呼的情况下,于1978年11月21日方言才被释放出来,恢复了分社领导工作,撤销了省委指定的临时领导小组。
  随着中央对山西省委领导的调整,由霍士廉、罗贵波主持省委工作后,根据方言同志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宣传部提出的申诉意见,进行了复查,省委于1981年2月17日,向党中央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呈报了《为方言同志平反的报告》。《报告》中说:“省委认为,方言同志不属于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对方言同志进行隔离审查、关进看守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身心上受到了折磨,清查方言是错误的,应予彻底平反。在省委举办的《‘四人帮’及其伸向山西黑手罪证展览》中和在报刊等批判中,强加给方言同志和新华社山西分社的‘四人帮的御用文人’、‘反动文痞’、‘四人帮’控制的新闻单位、‘搞特务活动’和‘为四人帮提供重型炮弹’等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为方言同志和新华社山西分社以及分社被错误清查、受株连的其他同志恢复名誉。”
  山西省委采用正本清源的这一措施,为方言同志和山西分社以及分社包括我在内被错误清查、受株连的多位同志,解除了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恢复了名誉。
  (责任编辑 杜 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