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论与中国改革

作者:谢 韬 辛子陵





  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宣称公有制、国有化是社会主义的最高原则,隐瞒马克思关于在公有制、国有化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主张。这一理论上的修改,后果极其严重。我们以为,重建个人所有制,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个行之则一言可以兴邦,违之则一言可以丧邦的大问题。
  马克思设想革命胜利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道路分为两步:第一步,把原属于资本家的大公司、大工厂等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由政府控制起来;第二步,政府要寻找一定的形式将社会财富回归社会,回归人民,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个意思见《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力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到写《资本论》第3卷的时候,由于股份公司的出现,使马克思不仅找到了把生产资料“当作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的形式,而且找到了“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所有”,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形式,这就是股票(见《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中文版第502页)。股票这种占有方式,是“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恩格斯《反杜林论》,大字本第6分册第334页)。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小小一张股票,体现了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的统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统一,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统一。重建的这种个人所有制,既包括共同占有、个人有份的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又包括由这个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派生出来的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是一种以个人私有为基础的均富状态。马克思对公有制的定义,就是让自然人拥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这就是社会化,这就是公有制,而不是政府所有制。
  列宁、斯大林,包括我们的毛泽东主席,在革命取得成功后,忽视马克思关于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句最重要的话,把公有制异化为政府所有制,实际上变成对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剥夺,这是前苏联、东欧与改革前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失败的理论根源。他们先把大企业收归国有,然后又对中小企业、手工业和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一切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经济体制,一切归公。
  那么谁代表“公”呢?回答是国家;谁代表国家呢?共产党执政的政府;谁代表政府呢?被委派到企业的干部,以及领导这些企业干部的政府官员。名为公有制、国有制、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一较真,一落实,实际上蜕化成一种“官有制”。把本该回归社会的财富抓在政府手里,由政府控制全部资源,政府包办所有企业,政府成为高度垄断的总资本家,全国人民都成为政府的打工仔。恩格斯早就告诫不要把“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也都是社会主义设施了”(恩格斯《反杜林论》大字本第6分册第332页)。
  长期以来我们所受的政治教育就是公有制、国有化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境界,公有制、国有化的比例越高就越好。这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在所有制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原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只要适合,私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公私合营、中外合资等等所有制形式,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公有制企业主要是必须由国家垄断的企业(如铁路、航空、银行),私人无力兴办的企业(如核电站、石油、天然气),以及公益性企业(如城市公共交通、邮政、自来水)。这些企业带有全民福利性质,不以赢利为主,要靠国家投资和补贴。社会自然演进的结果是混合经济,是所有制多元化。“一大二公”的追求是一种“左”倾愚昧。
  不执行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这一条,实行绝对的国有化,这就注定了这些国家的人民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没有热情,注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永远赶不上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注定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将作为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的生产方式被历史淘汰。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原因可以说出许多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观察,最根本的是没有重建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国家形成定制的那种政府垄断生产资料,名义上属于全民实际上人民没份的占有方式,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从和政治依附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5月第136页),取消“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一条,就割断了人民与“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一切联系。劳动人民欢呼革命之后发现,政府成了“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自己的“社会贫困、精神屈从和政治依附”地位并没有变化,所谓“全民所有”是一种空话。这使人民想起了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的一个著名口号:“一切为了人民,但一切不要人民参与”(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民主史》,社科文献出版社1994年5月版,第35页引)。执政党不仅“代表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而且在经济上“代表人民”掌控全国财富;在舆论上执政党还“代表人民”讴歌这种剥夺了人民一切的制度是“共产主义天堂”。年深日久,官有制企业必然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成为产生特权阶层的土壤。官僚资本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必然会尖锐化起来。前苏共党员、现俄共领导人久加诺夫一语中的地指出:“苏联和苏共垮台的基本原因是对财产、权力和真理的垄断”(1995年8月10日答记者问)。
  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执行马克思的第二步,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可以发展起来,跻身先进国家行列的。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停滞衰退和邓小平时代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证明了这一点。邓小平这一套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判断是非的不是尘封的历史文献,是现实的社会生活,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改善程度。邓小平时代的劳动生产率比毛泽东时代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33倍。劳动生产率归根结底是马克思主义战胜“左”倾主义、正确路线战胜错误路线、真社会主义战胜假社会主义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经过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三代领导人的持续努力,还是这个中国共产党,还是这个中国,还是这些中国人,中国崛起了。2004年5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世界银行全球扶贫大会上宣布: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从1979年到2003年,国民生产总值由3624亿元,增加到11万6900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了8.4倍;同期,全国居民消费水平年均增长7%;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9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2006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了21万亿元。
  毛泽东同志在民主革命时期,提出来的政纲是“打土豪,分田地”。第一步是没收地主的土地,第二步是将土地分给少地、无地的农民。这和马克思主张的第一步没收资本家的财产,第二步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主张是一致的。“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纲具有极大的动员力和号召力。毛泽东等同志领导的中国土地革命和农民的个人利益是一致的。《孙子兵法》说,上下同欲者胜。中共领导的中国革命得到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援。这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根本原因。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共领导的那场全国土地改革是正确的,问题出在立刻搞合作化和公社化,“一大二公”,把分给农民的土地又收回来,打破了农民建立个人所有制,发财致富的梦想,用共产主义的大话和空话教育农民。我们党取消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政纲,也就失掉了农民的支持,遭到了几乎毁掉一切的惨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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