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深化改革是中国的唯一出路

作者:高尚全





  胡锦涛总书记于今年3月6日在参加“两会”上海代表团讨论时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温家宝总理也在今年“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尽管有困难,但不能停顿,倒退没有出路。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重大决策。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各项改革。”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铿锵有力,充分表达了中央的改革意志和改革决心,是在关键时刻采取的明智选择。不仅是对当前改革争论的回应,同时进一步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最近,《人民日报》发表了“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和《求是》杂志刊登“推进改革开放努力实现新突破”的评论文章。我认为《人民日报》和《求是》发表的两篇重要文章,重申了中央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反映了我国广大人民的意愿。
  
  一、历史的经验值得重视
  
  从历史经验看,对改革有不同的看法,有争论,有反复,并不奇怪。不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恐怕也会有。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有争论。1979年11月,小平同志刚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就受到“左”的干扰,主管理论工作的一位领导同志甚至批发了五位同志给他的信。这封信批评一些经济学家关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把企业办成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由市场调节的观点,认为这些主张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势必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1982年9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批评主张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观点是否定计划经济。《红旗》杂志编者的话说,“放弃计划经济,必然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破坏”。
  但我经历的最早的观念之争可以追溯到1956年。那一年我在一机部工作,做了一些调查。1956年10月23日这一天,入住一机部招待所的达1444个人,为什么呢?因为企业没有自主权,计划经济就是审批经济,企业需要设备,要找部里,企业需要原材料也要找到部里。企业没有自主权,没有积极性,一切行动听上级指挥。政府则忙于发文件,靠行政的手段来维持运转。当时我写了一篇文章,叫“企业要有一定的自主权”,发表在1956年12月6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当时有一个画家配了一个漫画,说企业买一个打字机要坐着火车跑到部里审批。当时计划经济的弊病已经暴露出来了,但是人们不敢说计划经济不行,为什么?因为那时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后来,有人就贴大字报批判说,这怎么行呢?企业有了自主权那还了得,那不是南斯拉夫吗?那不是修正主义吗?
  现在回头来看,真正的突破是1984年。农村改革初见成效,农民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产品丰收了,农产品要有市场,要销售出去,同时需要交换城市的生产资料,所以迫切要求城市改革。但城市还是老的体制,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平均主义,严重影响企业的自主权,不改革已经不行了。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有了重大突破,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小平同志对这个决定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参加了这个决定的起草,起草过程中,我主张把商品经济的概念提出来。当时是什么状况呢?——哪个地方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商品交换,哪个地方的经济就发展很快,人们就比较富裕。所以我当时提出来,在“只有社会主义可以救中国”之后,还要加上“只有商品经济才能富中国”。当时的阻力很大,有的同志不赞成,说这怎么行呢?这变成资本主义怎么行呢?后来就找了20个思想比较解放的经济学家过来开座谈会。大家在座谈中都认为应把商品经济提出来。根据座谈会的情况写报告向中央反映。中央根据多方面的反映和呼声,下决心把商品经济的概念写进《决定》。
  不过,1984年提出来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有人片面强调有计划的一面。曾经有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种提法。将计划经济作为社会制度,将市场调节作为手段和方法,是两个不对称的概念,很不协调。所以后来提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或者是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也经过了一番争论。
  其实,关于计划与市场,已在世界范围内争论了近100年。我国理论界的争论也没有停止过。但什么是市场?我曾经在多种场合讲到,哪里有商品交换,哪里就出现了市场,它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它自古就有了,古文中有“日中为市”的提法。一个地方有了市场,就会繁荣起来,市场+城堡,就出现了城市。计划与市场这两个概念是一种手段,一种方法,不是社会制度的特征与属性。但传统观点却认为,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是资本主义。
  1987年3月20日,我在中央党校做了题为“探索和创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报告,提出计划与市场结合的目标模式应该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87年8月20日我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提出三点意见:一、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一种手段和手法,并不是社会制度的属性;二、用国家经济合同逐步替代指令性计划,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改革的必然趋势;三、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展开,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形式会发生变化。从实物性计划向政策性计划转变是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我希望中央十三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时任国家体改委主任的李铁映同志把我的材料转送中央领导。
  1987年10月召开中共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利用市场调节决不等于资本主义”,“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应当通过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按照等价交换原则签订定货合同等多种办法,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社会主义经济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该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然而在1990年,计划经济又回潮了,有同志在《红旗》杂志、《人民日报》上写了好多文章,严厉批评市场化改革,认为改革是执行了资本主义路线。那时,有同志又把计划与市场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把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提高到两条道路的斗争上来。还有一些同志认为,苏联之所以解体,就是市场化改革的结果。有人写文章批判说,“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就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
  那时面临的选择只有两条:一是顶住压力,坚持改革;二是顺着否定改革的回潮走。新上任的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选择了以理服人的做法,通过向中央送了两份材料,影响中央高层决策。我当时是陈锦华的助手,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一篇是对外经济体制司的《外国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争论和实践以及中国的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评论》,江泽民同志看了以后说,“材料很好,我看了两遍”,并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参阅。李鹏同志看了以后,批示要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文件起草小组参考。当时,整理这个材料的一位副司长压力很大,怕犯错误,怕有人批评资产阶级就在对外司。
  另一篇是1992年4月15日召开广东、江苏、山东等五个省的体改委主任座谈会后报送的材料。这个座谈会的议题就是讨论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座谈会很神秘,规定不带助手,不做记录,不得外传。因为在当时对改革的非议没有过去,讨论这个问题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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