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秦家店的郡县制

作者:尹振环





  谈“秦家店”不能不谈“郡县制”。而谈这个问题,又不得不从《人民日报》对郡县制的肯定谈起。
  
  一《人民日报》对郡县制的肯定
  1974年5月毛泽东有首五言诗:“郭老从柳退,不及柳宗元,名曰共产党,崇拜孔二先。”
  固然这里已在“批孔”,但重点在“从柳退”。所谓“退”,显然指从郡县制退向分封制。同年8月5日又传来了毛泽东的《读〈封建论〉——赠郭老》: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坑儒要商量,
  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多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这是流传之诗,究竟是“少骂”还是“莫骂”;“多行”还是“都行”;是“祖龙虽死魂犹在”,还是“祖龙魂死业犹在”;多方比较,看来上述文字比较可靠吧?
  过了两个月即1974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岸苗的文章。它是这样说明和肯定郡县制的:
  “今天我们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从政权组织形式(尹注:还有中央和地方的国家结构形式)方面来说,基本上采取郡县制。可见实行郡县制,维护国家统一,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儒家和任何反动派都改变不了的。”
  这篇文章是揣摩之作,还是承旨写作,不得而知,但《人民日报》显然是同意作者把“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郡县制”基本划等号的,后面又基本上与“马克思主义”划了等号:
  “维护这种统一……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需要,是亿万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郡县制等于国家统一,维护今天的郡县制等于维护统一,等于“亿万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今天行郡县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而且是“任何反动派也改变不了的”。是否如此,我们不得不追溯郡县制的由来及其利弊。
  
  二郡县制的由来与实质
  《辞海》释“郡县制”为:“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政权组织”。这里仅仅视郡县制为一种地方政体。但毛泽东视为“秦政制”,而《人民日报》的文章与《封建论》是把郡县制看成国家政体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吕思勉先生20年代的《中国国体制度小史》,把郡县制看作“国体”:“由部落而至封建,由封建而至郡县”,即三种“国体”的递进程序。他又把郡县制看成一种时代:“我以为国家之成,实经三时代:⑴部落时代;⑵封建时代;⑶郡县制时代”。这种对时代、对政体的概括划分极为简炼而深刻,能发人深思。
  郡县制是由分封制(柳宗元和吕先生谓之封建制)演变而来的。周灭商后,为了统治被征服的广阔疆土,大封诸侯:第一,封“功臣谋士”,如开国大功臣姜太公吕尚被“首封于齐”。第二,封兄弟、同姓五十余人,只要不是疯痴,都被封为诸侯。第三,对助周伐纣的“八百诸侯”,承认其地位和占有的国土。第四,臣服的商纣遗老遗少,如纣庶兄微子启,被封于宋(见《史记·周本纪·殷本纪》)。受封诸侯承认周天子为天之长子,天下之共主。诸侯在分得的国土上,聚族立宗,修建城池,设百官有司,组成宗族的国家机器,也像周天子那样搞分封,将一部分土地分给昆弟子侄、姻亲,任命为卿大夫。因此,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皆“支子母弟甥舅也”。各侯国除了朝觐、互通聘问外,就成了所封国的最高统治者,拥有各方面的自主权。这就是宗法分封制,是我国早期“封国土、建诸侯”的权力分配、政治结构形式。它适应当时生产力低下、经济上缺乏联系的现实。随着一再传后,始初亲密的血缘关系变得如同路人,同时出现了强弱治乱的不同,于是“列侯骄淫,赎货事戎”,大吞小,强食弱,战乱频仍,周天子则由“威分于陪臣之邦”,到“国殄于后封之秦”,西周时的千余诸侯,变为百四十余,再变为十几,后由七雄统一于秦。
  春秋战国时,许多侯国拓地千里,他们如何处理国土、分配权益呢?依然搞分封,允许被封国拥有地盘、都城、武装和宗子世袭吗?数百年大权旁落终遭弑逆篡夺的教训,都告诫君王那样办后患无穷,并且它不利于应付当时残酷的战争。于是由国君直接任免长官的县、郡,首先在灭国、在边疆建立起来,后来又扩展到内地。同时宗族式的中央国家机器,也由于难以适应兼并战争及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被非贵族出身的、甚至出身贱微的、可以随时任免的客卿和官僚所取代。但是,春秋时,县常常被化为私产,战国中后期,也仍有一部分国土属于私封地。全面彻底推行郡县制的是秦始皇。灭六国后,他断然拒绝“请立诸子”的建议,一方面对“诸子、功臣,以公赋税赏之”,尽管封了个别功臣为侯,但不得拥军、不割地、不治民;另方面,“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置守、监、尉”,政、军、监互不统属,互相监督。中央同然:三公九卿,只对皇帝负责。诸子侄“为匹夫”(《史记·秦始皇本纪》)。过去由宗室姻亲组成的国家机器,现在为大批官僚和军功显贵所取代。郡县制、官僚制的政治结构建成了。
  可见始初的、广义的郡县制就是一种国家政体。它的全部含义是:⑴一种处理帝王与宗室、功臣、重臣权力分配的方案。中央及地方大臣、重臣,不得拥有自己的军队,地盘,以成势位。⑵它含有君王掌控大臣、地方重臣的生杀富贫贵贱“六柄”的含义。柳宗元的话叫“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其实何止于“斥”。为秦浴血奋战近四十年,战功显赫一代的名将白起,秦昭王就能轻易赐死。一旦秦二世靠阴谋篡夺帝位,就能不费吹灰之力,“赐公子扶苏、蒙恬死”。继而“行诛大臣及诸公子”(《秦始皇本纪》)。⑶它是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种制度。目的在于中央牢牢控制地方,地方完全听令中央,服从帝王。“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柳宗元语)。总之,郡县制使地方之权集于中央,中央之权受控于帝王,所以“郡县制时代”,用历史教科书的语言来说,乃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之时代的代称。这种政治体制:第一,保证了书同文、行同伦,使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保持了长期的统一;第二,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它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交流,它是古代中国长期居于世界前列的重要政治保证。秦以后有四次违反郡县制的分封,无不招来内乱。所以,人们才肯定它比分封制进步。但也不容否认,它从一开始就同时给中华民族带来无穷的灭难:第一,它不仅使“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而且使全国官吏,无一例外地匍伏于帝王脚下,使之所思所言所趋都是一种模式:“君王圣明,臣罪当诛”,“倾天下为一家”。它成为帝王滥用权力的工具与保证。使帝王在某些时候可以为所欲为。第二,它无法走出一治一乱、恶性循环的圈子,也无法避免“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因为在郡县制下,“国之治乱,在君一人”,而一个朝代世袭之君,十之七八皆为昏、庸、懦、暴、幼之君,很少明君、圣君,加上奸佞之臣,总是将社会推向灾难,天下徒叹奈何。秦王朝与隋王朝就是极好的证明。把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说成是“基本上采取郡县制”,只能说明政治制度出了大问题。但愿不是说,文革时期我们已由“民国”、“人民共和国”时代退到“郡县制时代”。
  
  三孙中山、马克思主义之于郡县制
  照吕先生“原始部落时代,封建时代,郡县时代”的划分,那么辛亥革命后,就可以说是进入“民国时代”了吧?我们先看看孙中山先生的设计,他设想了什么样的方案以取代郡县制。
  人民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不过是被瓜分的物件,他们毫无政治权利可言,交粮、纳税、服役才是他们的“权利”。作为国家主体的农民,除了依靠大自然的恩赐之外,往往要看碰上一个什么样的皇帝。旱涝之后多少还可想点办法,骂几句娘也不关紧要,而碰上一个无所不能的帝王及其触角遍地的统治机构,则只能徒叹奈何,除非逼上梁山。随着生产力、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改变莫奈何的无权状态,终于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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