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7期

从“以人为本”想到的

作者:姚松柳





  “以人为本”、“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体现“以人为本”观念的文字,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内容条款。
  “以人为本”就要尊重和保障人的一切权利,包括对人的选择、尊严、感情的尊重;“以人为本”就要关注人,尤其那些底层、弱势的人的自下而上环境与状况。政治措施,权力关怀,舆论视点、文学和艺术笔墨等,应当更多地给予他们。一言以蔽之,“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和关注人的一切。
  “以人为本”还反映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在逐步走向成熟。因为,民主的本质与核心就是人权。而只有逐步走向成熟的民主政治,才能使人看到民族复兴的曙光。
  确立中国当代的“以人为本”观念,就不能不使人联想起中国古代的“以民为本”思想,以及这一思想的代表人物:晏婴与孟轲,即晏子和孟子。
  晏子和孟子不仅是春秋战国时期“民本”思想的代表人物,而且还是中国古代最具民主色彩的卓越思想家。他们的“民本”思想,集中体现在对“民”的强烈关注和深刻认识上。
  先秦时期,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民”的概念就是指人,是指除了统治阶层以外的各类人群。《诗经·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假乐》“宜民宜人,受禄于天”。此外,古代各类史籍中的“民”,亦被释解为“人民”,或“百姓”。因此,晏子和孟子所说的“民”,就是指当时的人民、百姓,他们的“以民为本”,就是以人民,以百姓为本。
  晏子,春秋末期齐国人。曾任齐国灵公、庄公、景公三朝的辅弼大臣。他不但是一位思想家,还是一位政治家。他的言论和事迹,记载在《晏子春秋》一书中。
  在《晏子春秋》这部史籍中,有很多反映晏子“以民为本”思想的言论和事迹。通过这些言论和事迹可以看到,在晏子的思想中,充满了对“以民为本”的深刻思考。其中,最著名的是在“内篇问下第四”中,晏子和当时的另一位著名人物叔向的一段对话。叔向问晏子:在社会混乱,失去常道,国君和官僚贵族品行坏僻,背离社会道德的状况下,怎样做才能既安定人民,又不要让人民产生不端的行为,而背弃社会道德。晏子答曰:“以民为本也”。他认为:如果能以民为本,把人民当作社会的根基,使人民安定,哪里会有不端的行为和背弃社会道德的现象出现呢?在这段对话里,晏子不仅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同时还在文字上明确使用了“以民为本”这样一个词语概念。这是与晏子同时代的,或此前的任何一位思想家所没有的。
  晏子对“民本”的深刻思考与认识,不但体现在思想上,而且表现在行动上,对处在被统治地位的社会底层群体,尤其是对那些正在遭受灾难和折磨的人们,给予了深切的同情和关注,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如“景公之时,霖雨十有七日。公饮酒,日夜相继。晏子请发粟于民,三请不见许。……遂分家粟于氓,致任器于陌。”就是将自己家中全部财物,散发给“冻寒不得短褐,饥饿不得糟糠”的人们。此举使齐景公翻然醒悟“寡人有罪,……寡人请奉齐国粟米财货,委之百姓。”这实际是晏子在用他无言的身体力行,向齐景公谏诤:作为一个统治者,漠视民众,特别是那些弱势民众的生活和生存状况,就是在犯罪。对于他们,必须拿出实际行动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予以全力关注。而这些,一定要成为统治者治国的着眼点和思想,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就是说,要“以民为本”。
  晏子还看到了政治上的“以民为本”同人的道德之间的关系。“意(德)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意(德)莫下于刻民,行莫贱于害身也。”这说明,晏子清楚地认识到,个人尤其是统治者个人的品行,对他在政治上能否实施“民本”的政策措施,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晏子不但将能否“爱民”,作为衡量和透视一个统治者治政好坏的政治标准,而且还将其作为衡量和透视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每个人道德行为好坏的准则。这就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对“以民为本”的思想给予了人的个性化的观照与提升。
  晏子“以民为本”的思想,反映在对国家与国君之间关系的认识上,首先将国家利益放到了第一位。他认为“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君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孰能任之。”他甚至直面齐景公:“君得罪于民,谁将治之?敢问:桀、纣,君诛乎?民诛乎?”这是何等的胆识与气魄!国为主要,君为次要,而国之基础在于民。这就是人民、国家和统治者在晏子心目中的地位。
  晏子对人民、国家和统治者之间关系的认识,特别是他的“敢问”,以及他的“爱民”观点成为孟子“民本”、“民贵君轻”思想的主要源头。
  孟子是战国中期的邹人。他一生游历过许多国家,曾两次客居齐国,做过齐宣王的客卿,在齐国呆的时间最长。据说,他还参与了当时以学术思想争鸣而闻名遐迩的“稷下学宫”。他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学说,以及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
  孟子的思想学说,集中在他的著作《孟子》一书中。这部典籍,因南宋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儒家思想集大成者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而被立为儒家经籍“四书”之一。
  通过《孟子》可以看到,在孟子的学说体系中,充满了对人和人性的探索和思考,反映了孟子思想中的精华,这在两千多年前是极其了不起的。
  孟子“仁”的学说把对“人”的认识放在第一位,“仁也者,人也”。他强调人对自身价值的自我认识,“人人有贵于己者”,表达了对个人价值、意志、人格的肯定和尊重。孟子“王道”与“仁政”的政治主张,构想和设计了先“富民”而后“教民”的理想王国。虽然“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然而,孟子“以民为本”的心灵世界,表达出对人民深厚的爱。
  孟子“天命”和“天人合一”的观点,在对“天”与“人”的认识上,重视人的地位、作用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强调人的道德和精神境界的高尚。正是在这种理念的基础上,孟子对人性———即便在现代科学研究中也是难点的问题,作了深层次的探究。他以“四心”“四端”说为基础,提出了以“性善”为核心的、系统的人性论,通过强调人性与兽性的区别,强调人性的平等,指出“人皆可以为尧舜”,从而表达了人与人平等的观念。
  孟子进一步发展了晏子“民本”思想,对人民、国家和统治者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地位在历史上首次作了明确的阐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即“民贵君轻”的著名政治论断和主张。认为在人民、国家和统治者这三者之间,“民”是第一位的,是最重要的。虽然“君权天授”,君治理民,但是,“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鲜明地表达出“民”对“社稷”和“君”的决定作用,表达出对“民”的价值的充分肯定,对“民”的尊重。因此,胡适先生认为,在孟子思想中,“有一种平等主义”“很带有民权的意味”(《中国哲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这在先秦时期绝无仅有,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思想文化中,也十分罕见。即便同时期欧洲的思想,也不能与其相比。他犹如一颗在无际的夜空中闪烁着光芒的星。
  但是,民权与君权、民主与专制是截然对立的。尤其对人和人性的摧残与践踏,是封建专制黑暗性和残酷性的一个突出表现。反映在封建意识中,就是对人的人格、感情和尊严的肆意贬毁。这种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影响既深且远。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当代文化的各个层面,看到这种封建意识的种种表现。中国封建社会是君主专制的社会。孟子思想中的“民本”精华部分,显然是与封建专制格格不入的。因此,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孟子及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采取实用主义态度。一方面,在统治集团内部,将“以民为本”、“民贵君轻”引为治政理国的自戒箴言,注意到“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又对其“民本”的内涵,不遗余力地加以消解、湮灭,而“不可使知之”。
  晏子和孟子的“民本”思想,是中国历史处在大转折,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经历巨大变革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大解放———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中华文化进入第一个高峰时期出现的,这一思想,特别是孟子思想,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和文化产生了极大影响。例如,他那“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的至理哲言;他那“舍生取义”的豪情壮语;他那不知鼓舞了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正义和尊严,同封建专制主义进行顽强抗争的,激励人心、发愤图强的“大丈夫”、“大任”的“浩然之气”说,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精神,得到继承和宏扬。这就说明了这一思想所具有的进步性和发展性,以及可资借鉴的现实意义。因此,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宝库中的珍品。这样的思想珍品,在逐步确立“以人为本”观念的今天,如果能够为多元的当代思想、文化很好地吸收、继承和发扬;如果哪怕存在于一小部分“向权看”、“向钱看”的人群中,中国“以人为本”的民主进程前景,就会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