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2期

儒家的音乐治国论

作者:官伟勋





  儒家历来有"以礼乐治国"之说。
  音乐在儒家政治中地位之高,是一般现代人难以想象的。
  "礼乐不兴,则刑法不中;刑法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史记·乐书》)把音乐与"礼"与"政"与"刑"相提并论,看作治国要政,而且持续了三千多年,这在世界各国中是独一无二的。
  
  一
  
  这里说的"乐",虽有泛指所有的音乐之意,但主要指的是"韶乐"。
  韶乐,也叫雅乐,又称郊庙乐,是历代帝王祭祀天地神祗祖先的音乐。
  韶乐的名称来自"舜作大韶"。(《通典》)孔子在齐国听到的韶乐,就是陈完为逃避迫害从陈国带到齐国的。陈完是舜的后裔。这说明韶乐在舜家是一直传下来了。在衰微的周王朝是否还有?没见记载,至少在鲁国是失传了。不然,孔子不会到了齐国才听到。
  这种音乐只准用钟、磬、篪、、、、瑟等古乐器演奏,不准羼杂"夷狄之乐"。演奏时有特定的"乐悬"(悬挂钟、磬等器的专用支架,横曰,竖曰)。乐悬又按主人身份分宫悬、轩悬、判悬、特悬。特有的乐器,特有的音律,特有的演奏方式,奏出一种特有的肃穆、庄重、优雅的神韵,诱发出一种敬畏上天、怀念祖先、祈福未来的平和而又神秘的心境。孔子在齐国听了后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称赞说:"尽善矣,亦尽美矣!"(《论语》)至于怎么个善?怎么个美?原曲无法再现,我们只能凭想象了!
  孔子十分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也非常爱好音乐。他喜欢弹琴,喜欢鼓瑟,喜欢唱歌,而且学起歌来很上心:"与人歌而善,必使人反之,而后和之。"还亲自动手整理歌曲:"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
  
  二
  
  为了继承发扬乐治要政,历代王朝一直在官修史书中专辟章节,郑重详细的论述记载有关乐的方方面面。
  《史记》有"乐书",《汉书》有"礼乐志",《后汉书》与《晋书》有"律历志",《宋书》《南齐书》《魏书》有"乐志",《隋书》《旧唐书》有"音乐",《新唐书》有"礼乐",宋、辽、金、元、明、清也各有"乐志"专卷。元、明各有四卷,清有八卷。宋史竟达十七卷。其重视程度可见。
  为了实施这一要政,历朝历代都设有专职官员与机构。唐虞时由秩宗"兼典乐之任",下属有大司乐等;周朝则由宗伯,即掌邦礼的春官负责;秦有奉常;汉初更奉常曰太常,太常之称延续最久,直到晚清改制才废除(《续通典》)。
  太常为九卿之一,是"欲令国家盛大常存"的意思(《通典》)。可见当时统治者是把音乐看作与国家"盛大常存"有关的事,不是娱乐小事。
  从秦汉到宋,音乐都由太常卿管。元朝"拨归礼部",明、清照元制。
  太常卿下设太乐令及丞并大乐署。署下有各类官员以及歌队、乐队等等。
  明洪武十二年改大乐署为神乐观。清改称神乐署(《续通典》)。
  清朝在神乐署之上礼部之下,增加了一个乐部,设"典乐大臣","典乐官员无限"。不仅由礼部满洲尚书亲自兼任典乐大臣,而且"凡满洲王大臣知音者亦曰管理大臣",其重视程度更胜前朝(《二十五史·清史稿·职官志》)。
  明、清神乐署均设在天坛西南角。据天坛公园正在修复神乐署的朋友讲,清时神乐署有大殿两座,廊房七十间。除执行朝廷任务外,也是全国最高音乐学府。
  历朝历代都设专职官员专职机构负责音乐事宜,即使因战争一时间断也都很快全面恢复,这也是世界史中少见的!
  
  三
  
  历代王朝对乐如此重视,与儒家高度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有关。
  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在《乐论》中说:"乐(音月)者,圣人之所乐(音勒)也。"它"感人深","可以善民心",能"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说:"君臣上下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好的音乐可以使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所以音乐"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使天下太平,人民幸福。
  孔子说的 "兴于诗,立于礼,成与乐"(《论语》),也是这个意思。
  音乐起什么作用?关键在曲调:"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中平、肃庄"的歌曲,不仅可以使人民团结,使士气旺盛,而且可以使敌人敬畏不敢侵犯!
  相反,"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只有"舞韶歌武",才能"使人之心壮"!(荀子《乐论》)
  通过音乐还可以体察国情民心:"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史记·乐书》)可见,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流行什么音乐,决不是无所谓的小事情。
  司马迁对乐与礼的作用,有段集中概括:"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做,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怨,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史记·乐书》)
  司马公以及儒家的各位大师,是不是太夸大礼乐的作用了?可能。但为什么他们一直坚持这种观点?而且像司马迁这样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也始终持有如此执著的看法?是不是还有些我们没有认识到的原因?
  儒家的这种音乐观,从先秦一直贯穿到明清。《明史·乐志》说的:"乐者,心声也。君心和,六合之内无不和矣!是以乐作于上,民化于下。"《清史稿·乐志》说的:"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都说明这种音乐观的影响深度。
  
  四
  
  儒家把音乐作为要政,不仅由于着眼其积极的一面,更由于着眼其消极的一面。
  殷纣为什么灭亡?是由于"纣弃先祖之乐,乃作淫声","作奇伎淫巧,以悦妇人",风气败坏腐化堕落的结果。周武王歌"大韶",舞"大武",通过健康雄壮的歌舞,"和万邦,谐万人,安宾客,悦远人",结果以小胜大推翻了强大的商朝。周朝为什么后来也衰败了?因为"周衰政失,郑卫是兴"。由于它跟殷纣一样,用"郑卫"的靡靡之音取代了"发扬蹈厉之容"的"大韶""大武",结果政权落入"十二诸侯"手中,成了列国夹缝中任人宰割凌辱的小邦,终被秦所灭。(《通典》)
  同样的例子还有西汉。
  汉初到文景的音乐是"本于祖宗之事"的。到汉武帝时变了。这位立过丰功伟绩的皇帝,开始好大喜功贪图享受了。他"立乐府,采诗夜诵","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从晚唱到天明。"内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与朝廷"。靡靡之风愈演愈烈,到成帝的时候,黄门名倡,贵戚五侯,"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汉哀帝深感世风败坏,大局将不可收拾。他批评说:"郑卫之声兴则淫僻之化流",不从根本上解决,"犹浊其源而求其流清"。于是下令"放郑声、罢乐府官"。"然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不创作好音乐以取代),豪富吏民沉湎自若。"(《通典·乐一》)吏民已毒害太深不可挽回了。没几年,西汉亡了。
  以上事例说明,儒家推崇的主要是韶乐,不是任何音乐。官修史书中记载的也基本上都是韶乐,连祭天时的迎神、送神、进俎、撤馔、望燎等用的曲子与歌词都做了详细记载。其他各种音乐,有的不提,有的---如对所谓的"郑卫之音""夷狄之乐"则持严厉的排斥态度。
  所谓"郑卫之音"到底怎么个"淫"法?我们已听不到"原汁原味"的郑卫音了。郭老在《十批判书》里说:"大凡一种新音乐总比旧音乐的调子高","故尔所谓'郑声淫'的'淫',应该是过高的意思"。说孔子喜欢古乐不喜欢新乐,就因为它的调子高。这说法恐怕简单了些。如果仅仅调子高点,儒家大师们恐怕不会像我们今天打击黄色光碟一样严厉了。再说,新乐调子不一定都比旧乐高。如今的许多流行音乐就远不比当年的抗战歌曲调子高。
  儒家排斥郑声,对"胡声"也没有好感。
  北魏"宣武以后,始爱胡声"。胡歌胡乐,风靡朝野。胡鼓、铜钹、打沙锣等,取代了钟、磬、篪、。"胡舞铛铿锵",令人"洪心骇耳,抚筝新靡绝丽,歌声全似吟哭,听之者,无不凄怆"。
  这种音乐在开始的时候还"颇复闲缓",但不一会儿便"曲转急躁"。听众们"感其声音,莫不奢淫躁竞,举止轻飙,或跃或踊,乍动乍息,跷脚弹指,撼头弄目,情发于中,不能自止。"(《通典》)这种神魂颠倒如醉如狂的场面,儒家老先生们当然是不能容忍的。
  这种令人"跷脚弹指,撼头弄目""或跃或踊"的音乐,大约不像"郑卫之音"那么软绵绵的,但同样很危险。杜牧在《通典》中评论说,"亡国之音,亦由浮竞,岂惟哀细"!这种弄得人"奢淫躁竞,举止轻飙"的音乐,会煽动人不肯安分,狂躁轻浮惹是生非,久而久之,同样会导致亡国!
  
  五
  
  对儒家的礼乐治国究竟该怎么看?《史记》里的两个小故事可以给我们以启示:
  一、刘邦当了皇帝与群臣喝酒。这些大臣大将,大都是出身草莽的"屠狗酤酒之徒",喝醉了就争功吵架,狂呼乱叫,拔剑砍柱,闹得刘邦头疼。后来,叔孙通帮他"起礼乐",立朝仪。音乐声中,列队上殿,低头趋进,三跪九叩,山呼万岁。宴会有严格规矩,稍有违犯就赶出去。"竟朝置酒,无敢喧哗者"。昔日的战友,如今见了他就下跪,顶礼膜拜,唯唯诺诺,不敢抬头。刘邦高兴了,说:"我今天才知道当皇帝是这么可贵!"(《叔孙通传》)
  二、刘邦平叛回来,见萧何给他修的宫殿很壮丽,他批评说太过分了!萧何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不但要壮丽,还要后世不能再超过!刘邦愉快地接受了。
  儒家"礼乐治国"的本质是什么?这两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它就是为树立皇权的无上尊贵,为维护统治者的绝对权威服务的。
  司马迁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史记·乐书》)"为异",就是要明确并尊重服从阶级区别。说"乐者为同"就不全面了。乐有为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朝廷郊庙用的歌曲、乐器,不仅民间不能用,统治阶级内部也有严格界定。例如"乐悬",天子用"宫悬",即四面摆设乐队;诸侯(太子)用"轩悬",三面摆放乐队;卿大夫用"判悬",两面摆乐队;士只能用"特悬",一面有乐队。用什么曲,用什么乐器、用几件,都有规定。超过了叫"僭越",是要杀头的。
  在中国,持续了几千年的乐治,还有没有值得借鉴的东西呢?
  正像封建的礼治一样,其维护阶级统治压迫的一套当然是必须革除的,但那些有助于人们互相关爱、彼此尊重、合作共事的礼仪,还是应该继承并根据实践进一步补充完善的。
  把为社会进步所需要的道德观念,规范成可以操作的礼仪形式,从幼少儿时期就进行培养教育,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对音乐也一样。把不良音乐动不动说成可以导致亡国的洪水猛兽,不一定合适。但对某些音乐的消极作用估计不足熟视无睹放任自流,也是很有害的。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们的军队的确是唱着革命的、抗战的歌曲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红军时代我没见过,抗战赶了个尾巴,从打鬼子到解放战争,天天唱,走到哪里唱到哪里,一直唱到全国解放。那时谁要哼哼个不怎么样的小调,例如 "三呀三更月当空!奴在被窝里想郎君。伸腿冷来,蜷腿空呀!我的丈夫去当兵呀!"锄奸干事很快会来找你,当做瓦解军心的内奸给弄起来的。
  不同的音乐会使观众引起不同的情绪是不容置疑的。不久前的《北京晚报》有条题为《非主流音乐节乱中收场》的消息,说压轴的唐朝乐队,刚唱了两首歌,场面变得难以控制,一个歌迷与保安发生"严重冲突,这名歌迷被打得满头是血"。《人民日报》也有人著文说:"别说听得懂歌意,就连歌词也一句听不明白。更兼现场万余歌迷歇斯底里般的呼喊,充塞耳膜的除了尖叫,还是尖叫。"而有些音乐会就不会出现这种场面了。
  把一时出现的某种场面看得多么了不得是不必要的,也不能把战争时期的特殊经验到处搬用,文艺还是百花齐放满足人们多方面需要的好。像"四人帮"时期,动不动禁止这个禁止那个是不可取的。搞的十几亿人的大国,只有八个样板戏,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但音乐对社会风气对人心潜移默化的强力影响不可掉以轻心。不健康的音乐对于心灵的渐进式的腐蚀作用是很可怕很厉害的。滴水可以穿石,一绠可以断干。再硬的石头,再壮的树干,也架不住一滴一绠日久天长持续不断的侵蚀。春雨润物可以细无声,淫声浪语毁人灭国也可以不动刀枪不见硝烟。最近珠海发生的数以百计的日本人集体"买春"事件,有人问:为什么是由外地人举报的?这一问问的尖锐,问的好。一下子就嫖几百人,召之即来,可见非"一日之功"。"百姓渐渍日久",吏民已经"沉湎自若"习以为常了!
  成克杰、胡长清以及数以千计的外逃巨贪,原来不一定都是坏蛋。大都是在这种渐进式的侵蚀中变质的。儒家那么看重音乐对治国的作用,就含有重视一滴一绠,从培育塑造良好心灵做起的真知灼见。
  《后汉书·丁鸿传》里说:"夫坏崖破岩之冰,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青葱。禁微则易,救末者难。"《春秋》里的:"无使滋蔓,蔓难图也。"都是同样意思。如果履霜而不知坚冰之将至,不见微而知著,等我们的多数干部都对三陪之类,由看不惯到看的惯、到"死了算",天天舞回金莲步,歌啭"哎呀呀我那个郎,哎呀呀我那个爱"!还会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还会为老百姓的冤屈愤慨?还会为家贫辍学的少年焦心?不会了!到那时,我们离汉哀帝可就真的不远了!
  这不是耸人听闻。如对这种现象不予以足够重视,常言说的好:殷鉴不远,滑铁卢就在前面!
  关键在观念,在领导。目前不少群众反映:"好听的、爱唱的歌太少!"如何重视前人的经验教训,运用音乐"感人深""善人心""移风易俗"的功能,让音乐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发挥更好的作用,而不是腐蚀破坏作用,还是一个亟待加大力度予以探讨研究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