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关于《康生在土改中把马克思主义烧了》的一点检讨

作者:曾彦修





  7月中旬,承李维民同志将他的《康生、饶漱石在山东土改中大搞极左铁证如山》的长文草稿送给我看,十分感谢。文中说:“曾彦修同志的文章说:‘近20年某些报刊大讲特讲,康生在山东搞土改,是如何极左等,大约都是想当然信笔胡写的’。”李文举出大量事实,证明康生、饶漱石二人,特别是康生于1947年11月5日抵达渤海区党委后,在山东的渤海和胶东两个区,联同饶漱石在上述二区的土改、整党会议上,残酷迫害了渤海区党委书记景晓村、渤海区行政公署主任李人凤,胶东区党委书记林浩、行署主任曹漫之等各级大量干部,确是铁证如山的。土改团成员那时还在西柏坡,康是以钦差大臣身份驰赴山东解决问题的,而且他是从离西柏坡数百里的阜平县出发的,所以我们工作团员一点不知道。
  大体上,李维民一文提出的这些事情,在我们这个以康生为团长的中央土改工作团员们到达渤海区之前,已经由康生一个人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全部完成了。我们全体团员到渤海区阳信县比康生到达该区晚了三个月还多一点,是1948年春节前几天才到的。因此,我们对康生在我们抵达渤海区之前三个多月在山东的行动确实一无所知。
  我现在郑重声明:我上面那几句话全说错了,并郑重向那个时期在山东被康生错误打击过的各级同志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希望他们接受我的道歉。
  我的错误是:我没有看到康生1947年到1948年在山东整党过程中的严重左倾错误,从而也就必然要引起在农村土改过程中的严重左倾错误,而只片面地看到他在土改工作团内部一个时期的言论,从而说了大错特错的话。
  对上述这点,我还要说明几句:土改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就某一时期、某一小段来评其优劣,而必须就其全过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因为,土改的全过程,一般可分作两大阶段。前一阶段,也即准备阶段——大体是在某年的秋收后到来年春播前,在北方习称冬闲时期。这一阶段,由中央局、分局或区党委召开三级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整党和土改政策的学习。事实上是着重在整党,即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一般都很激烈。不少地方是采取大动干戈的方法,对大量高中初级干部作大处分、大查办,从而制造出大量冤假错案的。这样一来,土改中的“左”倾之火就被大燃特燃地点起来了。后阶段——进村后进行土改阶段,难免不按既定方针办。一个村的工作,少则三五个月,多则半年以上。但往往在该年冬闲以后,又要派工作队来“复查”或“补课”。有的一补再补,多半是越补越“左”。
  李维民同志批评我的那几句话,确实是我讲错了。错在哪里呢?
  第一,我没有把土改的前一阶段,即土改三级会议(主要是整党反右)那个决策阶段算在土改过程中。这当然完全错误了。因为没有这一阶段的“左”,就不会有进村后这一阶段的“左”。
  第二,我把康生对我们土改团内部一个较长时期的态度,当成他的全盘工作来评论了,以偏概全,遂成大错。康生在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纠“左”报告后,对我们工作团内部多次讲话时确是没有宣传“左”倾观点。但这是在学习任的报告以后一段时间。在这种时间和场合下,康怎么会再公开坚持他的一套极左观点呢?不可能的。因此,我那两句称康在山东土改中并未搞极左的话,确是说错了。在此,我向那个时期在山东工作的一切党内外同志表示歉意(有些非党员的区、乡、村干部照样被整得很厉害)。同时,我还向指出我这错误的李维民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200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