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9期

内乡县衙的启示

作者:●张天来





  几年前我曾顺路参观了河南内乡的古县衙。
  内乡古县衙始建于1304年,距今已有将近700年的历史,现存的建筑物为清光绪年间营建,也已历时百年上下。和许多参观者一样,我至今仍认为这个古县衙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它就像是一面镜子,能够照出我们今天诸多不足之处。
  让我感触极深的,首先是那一面鸣冤鼓,它陈列在县衙大门旁边的一间小屋内。在旧中国,冤假错案不会少于今日,但老百姓告状却好像不比现在困难,只要到县衙门口用鼓槌敲击那鸣冤大鼓,就有人出来接待,县官就要亲自问案。现在,我们的公检法和信访队伍十分庞大,办事人员如麻,却常常发生诉冤难的反常情况。我自己接触到的,就有不止一起,几年甚至十几年告状,各级各单位把告状者推来推去,连状也告不成。告状者成了办事人员踢来踢去的“皮球”。我想,我们先人使用的击鼓鸣冤的方法,它方便百姓的用心至今似乎仍可借鉴,当然形式不一定雷同得那样原始。
  其次,从内乡古县衙看,我们精简机构大有潜力可挖。旧县官的职责范围比较宽广,至少是集公安、检察、司法、财税、农业等等于一身,帮助他工作的,加上各种差役人等,大约不会超过一两百位。这种精简的情况,在中国大地上似乎是永远地一去不复返了。以县级为例,如今的县长不但不兼管其它,反而要有多少位副职;县长之下,又有多少个局,又有多少个乡镇,上百、几百位的正职、副职,密密麻麻,黑压压地,都是官儿。如压缩一下机构再砍一刀,决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我当然不会主张回到古代内乡县衙政权机构的框架去,因为现在的工作范围毕竟比过去大得多了,但由于公有制的“大锅饭”太香了,太好吃了,所以吃闲饭的人群仍很大,这个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有待时日。
  再其次,我注意到,内乡县衙里面,县官和眷属的住房,加起来只有3-4间,县官出门坐的仅仅是两个夫役抬着的那么一顶小轿。按这个标准来看,我们今天绝大部分县官的住房,可能和当年的省长差不多了。乘车,那当然更是非一顶小轿可比,至少是“桑塔纳2000”之类。贫困县的县官也不一定都贫困,他的“坐驾”更不一定比富裕县的车子差。他们这一大群人,住房、用车尽管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也没有人能够给他们降下来。
  县衙的一角,有一些房屋叫做“寅宾馆”,是专门接待上面来人的,那规模之小、档次之低,现在县城里最差的招待所也比它好得多。
  对比之下,我们今天奢华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我们的祖先,为求少数人的脸面,动辄上亿的开销,一点儿也不心疼,完全忘却了上千万的下岗职工和几千万的农村贫困人口。这样地挥霍人民的血汗,说是犯罪行为,似乎不能算“夸大”。
  再其次,我还注意到,县衙内张贴着的一份材料说,在60位有案可查的县官中,他们的原籍分属全国18个省市,惟独没有原籍河南者在内乡担任县官。我看,这一条措施也很值得借鉴,它说明我们的先人已经懂得“当地人为官”的种种弊病。
  一个小小的内乡古县衙,在我看来仍有着深厚的精神财富。我们共产党人不但不应当拒绝这些闪光的东西,而且应当把它当作一面镜子,用来照一照我们的腐败现象,会大大有益于我们党的思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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