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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陈独秀每月300元生活费的来源

作者:●刘敬坤





  舒芜同志在贵刊2001年第4期《佳人空谷意,烈士暮年心》一文中,引陈独秀1941年8月6日致杨朋升的信云:“弟(陈独秀)生活一向简单,月有北大寄来三百元,差可支持”。舒认为,“这每月三百元,是(北大)学校要致送,而取得国民党政府同意,还是政府所授意?是以什么名义支付的?是作为聘一名教授的薪俸,还是没有正式名义的特别‘津贴’?”皆不详。
  据我所知,浙江大学文学院史地系教授贺昌群抗战爆发后,自杭州迁四川乐山从事著作。教育部仍令浙大每月寄贺先生生活费三百元,一直到贺至三台东北大学任教。由此联系到抗战时期,教育部除设立国立中学以及国立大学对学生实行全公费(后改为贷金)外,又设立多个战区教师服务团(至少有9个),登记收容自各地流亡到后方的中小学教师,按抗战前原薪供给生活费。
  陈独秀当过北京大学教授,教育部以北京大学名义每月供给陈生活费300元,这和浙大每月供给贺昌群生活费300元同一意义。看来这是教育部安置流亡到后方大、中、小学教师的政策。每月300元的薪俸,是抗战前上中级教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