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6期

漫说等级制、宗法制和家长制

作者:●李一蠡





  何谓等级?《辞海》(1999版)的解释是:“按社会政治地位的高低划分并被法律确认的不同社会集团,普遍存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级和阶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阶级按经济地位划分,等级按政治地位划分。”
  等级既然是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专制制度下用以区别人们政治地位的一种排序,那就等于说,等级制无非是支撑少数政治上层人物施行专制的一种层次分明的社会架构。好像一座建筑物的层层砖石,没有底下重重叠叠的铺垫,专制政治就会轰然倒塌。
  如此说来,等级现象无非就是人们的政治权利和社会人格的不平等现象。但它只存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吗?现实生活中是否已经消除了这种古老而陈腐的现象呢?遗憾,答案恐怕应该是:否!
  先让我们看看,人分三六九等这一现象最初是怎么发生的。
  研究古代社会的经典著作如摩尔根的《古代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给予这本书很高评价),恩格斯的《家庭、私有财产和国家的起源》,都曾说明,在母系社会以前,本来是没有等级的。那时生产力低下,人们必须相互依存,公有共济,没有可能使任何人特殊。以血缘关系聚居的公社内,人们自由、平等、博爱,完全出于自然。阶级和等级的出现,是生产力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后,在父系家长制家庭公社出现一个时期后才出现的。从生产生活方式说,这标志着人类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门槛”。(恩格斯语)
  到了现代,除极个别未开化的民族外,全人类已基本上告别了野蛮时代。尽管在迈入“文明时代的门槛”以后,迄今一直有阶级和等级现象存在,但表现为什么样的阶级、等级关系,却又因社会发达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其性质不仅有先进落后之分,也仍有文明野蛮之分。
  这里有两个情况:一是,即使在现代最发达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不仅依然存在,甚至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而出现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现象,但其中所体现的分配原则究竟是越来越不公平,还是越来越相对公平,这个问题暂可留待思考、争论。不过从生产方式或生活方式看,说知识经济社会是一种更文明先进的社会,恐怕争议不多。二是,完善的市场经济必须是公正公开公平的法制经济、文明经济,尽管今天政治不平等现象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表现,但由于市场竞争必须是平等竞争,它只服从法律而排斥政治特权。故市场经济发育的程度,与人们的政治平等程度绝对相关,其间差别仍属文野之分。
  前不久英国《金融时报》有报道说:十年前,欧洲大部分大学毕业生都寻求担任公职;今天大多数毕业生却更想投身私营部门。这个变化说明,即使在欧洲,十年前向官吏阶层“跳龙门”也还是热门。只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轮廓越来越清晰的今天,人们的观念才大大改变了,所寻求的已不是官阶和“铁饭碗”,而是发展个人才能的多样取向,实现自身价值的各种机会。
  这情形也正在中国出现。中国多少年的传统观念是“学而优则仕”,因为“士为四民之首”,一经金榜题名,便为人上之人。解放后,一度流行的职业观也是以争取脱产当干部为首选。干部——官,在现实生活中和人们心目中仍然高人一等。观念作为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不是宣说一下“在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分工不同而无高低贵贱之分”,就可使等级差别在人们观念中的深刻反映轻轻抹去。然而,在我国日益融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特别是知识经济社会骤然到来的新情况下,传统的人生观价值观迅即受到了有力冲击。过去,谋取高人一等职位的有为青年多以从政为第一追求,眼下却正把高学位高知识高技能高收入作为第一追求。宁舍“宦海”,而愿下“商海”,更愿孜孜不倦遨游“学海”,求得学有专长甚至一专多能,走学而优则开发市场开发新生产力富国裕民又能裕己之路,正成为大热门。三“海”地位,忽焉颠倒!
  可见,比起自然经济时代,甚至比起市场经济初期亦即工业革命开始之际,现代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不仅是生产力的急剧变化,还有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及相应社会观念的急剧变化。这个变化意义之深远,甚至非今天所能充分估计。
  在中国,等级制源于历史悠久的宗法社会,这使中国等级制独具特色。
  中国宗法社会历史悠久,可能是又一个“世界之最”,从只有口头传说史的氏族社会晚期开始,截止近现代,历时应以几千年计。至少在周朝,宗法等级制就已臻完善,其后出于历代统治者的需要而日益强化,成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之一。宗法一词,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解释,“宗”是“尊祖庙也”。《礼记》说,“尊奠尊于祖庙”。“宗”字上头的“宀”(音mian),是房屋,可引申为庙;底下的“示”,当神灵讲。中国古代是把祖宗牌位供在庙中,当作神灵祭祀膜拜的。祖宗和祖宗所立的规矩至尊无上,可算为老字号“凡是”!
  为什么大搞祖宗崇拜?个中缘由,说来话长。宗法制度本是古人在宗族中区别嫡庶长幼尊卑亲疏的制度,按等级依次分为大宗、小宗、内宗、外宗;大宗反映嫡长子及其子孙;小宗指次子、庶子及其子孙;内宗指同姓的女儿系列;外宗指姑、舅、姊、妹的女儿以及叔伯兄弟的女儿系列;大宗小宗为男性宗支,内宗外宗为女性宗支。由这样等级分明的排序,形成一个从宗族到社会的复杂系统,规定着每个人在系统中的世袭地位。祖庙牌位(或家谱)的排序,像一棵倒置的树,根在上而枝在下,越老的祖宗位次越高,而重嫡轻庶、重长轻次、重男轻女,是排序的不变原则。同一祖先的人就是同宗,有很强的内聚性和排他性,如此形成许多或大或小的利益集团或命运共同体。中国许多江湖帮和职业行会也大多具有宗法性质。他们尊奉共同的帮主或行头,敬之如父母,各有帮规行规,实行按资排辈等级服从和个人服从团体制。对第一代帮主行头,也一如敬事祖宗般祭祀膜拜。这类帮会,是宗法家庭的变种。
  可见崇古是为隆今,认祖归宗是为利己;强调死人的地位,是为了据以规定后代活人的地位,为了权益的继承、垄断、再分配。
  因此历代帝王无不大建祖庙,“左庙右社”,建在紫禁城前。现在北京故宫左前方的劳动人民文化宫,旧日叫太庙,即清朝皇帝的祖庙;右前方的中山公园即旧日社稷坛。历代皇朝都把祖宗神主与社稷(社:土地,稷:谷物,引申为承载万物的天下、江山)并列祭祀,意味着国家、子孙要时刻不忘家国一体,有责任使家天下世代传承垄断。一千年前那个有文才而不会治国的南唐后主李煜,亡国为虏之日拜别祖庙时写道:“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破阵子》)他最感到愧对的仅仅是祖宗。   中国宗法等级制的历史特别长,与儒家思想的影响特别深远有绝对关系。儒家讲孝道,提倡帝王“以孝治天下”,在人民头脑中树立“父母之命不可违”、“顺者为孝”和家国一体的牢固观念。绝对的“孝”,扩大为绝对的“忠”;“父母之命不可违”延伸为“君命不可违”;即便一个九品芝麻官,也是“民之父母”,人民也应奉之以孝——服从。这么一种把国家家庭化的宗法经济术,使整个中国社会从家庭、宗族,到乡里、府县、国家,所有尊卑地位都按表面上温情脉脉的家庭般“亲亲”关系被严格规定下来。儒家讲“亲亲为仁”,(《论语》)把它罩上“仁”字道德外衣,从而使家长与子孙、帝王与子民、官与百姓之间的关系,是绝对主宰和绝对服从的冷峻关系。这恰恰是宗法规则之要旨。儒家讲“复礼”,就是要求一切按祖宗的既定方针办。违背祖宗之礼——规矩,就是“非礼”。孔子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论语》)违礼被视为“大逆不道”。这就不难看出,儒学不过是长期被奉为经典的宗法政治伦理学;超长期尊孔崇儒的结果,就是宗法制度宗法观念的超长期延续。
  在世袭制下,嫡长子,尤其是家长指定的继承人,都是法定的正统。一经被认定为正统,便具无上权威,须普遍承认接受。这就是为什么皇位继承总要在先帝遗嘱上做文章。这一正统观,强化着一系列大小家长们不受挑战不可动摇的统治权。一座座由君权、官权、父权、夫权、族权,外加乡里耆宿们特权的大大小小家长们形成的权力金字塔,就这样矗立起来,无权的老百姓则在最下层垫底。而权力必须由下而上梯次集中,最后集中到最高家长——皇帝手中,形成了中国传统的世袭等级家长制社会。
  家长制当然是人治,只不过是伦理道德化、法律化、制度化因而天经地义化了的人治。所以中国传统社会只有人治,从来没有过也不可能有什么法治。颠扑不破的逻辑是:人治之下无法治,或者说在人治之下,只有服从和维护人治的法“制”,是有法“制”而无法“治”的君主独裁法制社会。
  我们不是有过法家理论吗?是的。不过,中国古代法家之法恰恰是最强调权力集中的帝王之法。法家提出“辩慧,乱之赞也”,认为人民有智而善辩就会助长动乱,这与儒家的“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理论异曲同工。所以法家主张实行“壹于农”,让国民一律务农,永远固定在分散的土地上,处于信息闭塞、视野狭窄、智识缺乏的条件下,才能达到“弱民”、“使民”。(《商君书》)
  既然宗法制度所维护的是一种靠正统地位继承下来的特权,用以保证正统继承者的既得利益不致旁落,所以一切正统势力总是旧传统的坚决维护者,而成为社会革新的最大阻力。
  既然在宗法社会一个人是出于正统还是支派,是嫡系还是旁出,决定着现实地位,因此,不仅正统出身,甚至具有正统思想者(哪怕打扮成维护正统思想的模样),都属正统一派人物,特别吃香。而敢于挑战祖宗传统的改革创新者,其言行必定动辄得咎;正统派的言行再荒谬再不得人心,以其是出于维护祖制祖法,属于立场正确认识有偏,往往不予追究。
  既然一切是非均依权力金字塔上的位序而定,越往上真理越多,最高的家长有最终的是非裁判权和真理垄断权,人们便只能“唯上”,这个民族便永远不会是一个能够创新的民族。创新如果不是出自于上,或未经上头恩准,便鲜有可能表达,更无从实现,人们便唯有永远匍匐在一言堂下翘首祈望“吾皇圣明”,这个国家便永远不会是一个生气蓬勃的国家。
  所以,创新与宗法家长制,与正统势力的霸权地位,与“唯上”,与“一言堂”,绝难两立。提倡创新,就不能同时又要求绝对的等级服从。
  资产阶级革命比之以前的任何革命的一个重要不同之点,就在于它提出了“人皆生而平等”。这口号最初由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启蒙者洛克提出,由杰弗逊首次把它写入美国《独立宣言》,紧跟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也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从此,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普遍把实现人的权利平等,作为具有法律性的立国原则之一。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十分明确地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一切等级的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
  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革命在消除封建宗法关系特别是等级现象方面所起的历史进步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马、恩认为资产阶级革命最主要的历史贡献就在于把“天然尊长的”、“一切等级的”东西破除掉了,而对于破除的彻底性,不惜用“无情斩断”、“烟消云散”这样的词语来表述。
  马克思还说:“当然,平等趋势是我们这个世纪所特有的。”所谓“我们这个世纪”,指的就是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全面发展的19世纪;所谓“特有的”,指的就是只有到19世纪才会发生而此前不可能发生的事物。这就是说,平等,只有在19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成为历史趋势;也就等于说,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任务或历史成果之一,就是消灭等级现象。
  这就明确了一个问题:等级和阶级,即政治不平等和经济不平等,哪一个应先退出历史?这当然不是由人的意志来决定,而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状况来决定的。固然,今天的世界现实是,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也还存在一定的种族、性别、财产的岐视,存在着世袭的王位和爵位(尽管王室贵族的政治权力已是象征性的)。这当然仍属于政治的不平等现象。但不容置疑的是,这种政治不平等与宗法制下的政治不平等绝不仅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而是有着质的区别。因此尽管经济的不平等甚至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扩大了,但有目共睹的事实是,资产阶级革命虽然没有取消阶级而只是换了新的统治阶级,但却由于在相当程度上破除了政治不平等,就空前地解放生产力,取得了惊人的社会效果。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发达国家现存的诸如种族、性别歧视,乃至王室贵族的特殊待遇等现象,也必将和正在进一步消除。这样,事实已明确回答了上述问题:等级可以而且应该先于阶级退出历史。不首先破除宗法等级制(以及它的变种),就不可能出现健康的新阶级,不可能进入健全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
  中国没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洗礼。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按其性质本来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范畴,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打倒了代表“三座大山”的政权以后,没有通过制度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彻底清除几千年宗法制度特别是宗法观念的深重影响。当初,五四运动先驱们所呼吁的民主与科学(“德、赛二先生”)的制度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任务,与同时提出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战斗任务,是互为目的互为手段而不可互相取代的。仅仅更换政权,而不实现民主与科学的制度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就不能彻底地反帝反封建,尤其是不能在积淀深厚的传统观念上彻底完成反封建任务和消除宗法文化的影响。反过来说,不反帝反封建,也不可能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即社会的全面现代化。两者相伴相生,不可或缺,同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内容。这一点,在我们经历了20世纪下半叶的人类历史,作了横向纵向比较,检点利弊得失,并面对新世纪新形势的挑战的时候,就尤其有十分痛切的感受了。
  我们曾试图通过分配的平均主义,早一点消灭阶级差别,甚至试图通过大面积地批斗和打倒“当官做老爷”的党政领导干部,批斗和打倒“反动学术权威”,甚至把多数知识分子(包括初中生)驱赶到农村从事最简单的体力劳动,把文化不高但出身好的普通劳动者提拔到领导岗位,来消除官民之间、智力体力劳动者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但其结果,却是社会的空前混乱和失控,是封建宗法家长制空前恶性膨胀,是“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来会打洞”和“老子革命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类新式血统门阀等级观念的一度泛滥。
  “文革”既然被确定为一场“政治大革命”,它首先搞乱了政治,并窒息了经济,那么拨乱反正也应该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并行。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对政治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讲得很明确,强调得很到位。二十多年来,我们确实也作过若干政治改革的设计,进行了一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可否认的是,政治改革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官场腐败以及相当程度的干群关系紧张,等等,仍是久治不愈的顽症。我们认识到稳定是发展的前提,但腐败却是破坏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哪里有腐败,哪里的投资环境就不会健全,管理就不会清明,不难设想,如此下去,究竟会不会有助于稳定。
  这些情况,都是古老传统养成的家长制遗风,很不利于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特别是不利于与世界接轨,不利于吸引投资,扩大开放。只有彻底涤荡宗法文化的影响,法律面前实行人人平等,市场经济的大厦才能健全稳固地矗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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