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小学语文学习的主体探讨

作者:欧阳萍




  讨论学习问题,首先涉及的概念是主体。学习的主体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说, 是指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具体来讲就是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人。
  过去,一些教育工作者谈到教育的主体,往往不是把教师当成主体,就是把学生当成主体。单一主体论的最大问题是没有真正把学习当成一种认识活动。如果把学习当成一种认识活动,当然要考虑到活动中的人,所以,不管是教师、学生、家长,还是其他人,只要参加了教学活动或学习活动,都应该被认为是学习的主体。因此,学习活动的主体应当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皮亚杰认为:“认识在当前越来越被看做是一种过程,而不是一种状态。”学习过程就是一种认识过程,一种文化生成、能力生成、素质生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学习活动的其他人等,分别作为教学活动中各个方面活动的主体出现。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和学生是最主要的从事教学或学习活动的人。学习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其过程不能一次性完成。教师是认识活动的第一主体,学习者作为认识活动的第二主体,应积极主动地参与认识的建构、创造。教师的认识带有教师的特点,而每个学生个体有不同的水平、经验、思想感情、态度方法。所以,在教学中要关注学生主体的需要和“现在发展区”,不能以教师的认识代替学生的认识,必须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创造性地学习,要鼓励学生有自己的见解、感受,使学习过程真正成为学生自主探究、活动的过程。在学习活动中,学习者除了和教师一起学习外,还应当和其他主体一起学习,在主体的互动中互相促进,其学习的效果比起单独学习或只跟随教师学习要大得多。多元主体论给我们的启发就是要利用一切可以帮助我们学习的人,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形成合作的格局,在学习者发展的同时,教师、同学、家长以及社会环境中的其他人等也同时得到发展,形成学习的互相生长的良好态势。这样,学习活动的客体也就是学习活动的对象、内容。如果离开了客体和指向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就无所谓主体和主体性。只有在对象性活动中,人作为主体是自己的活动指向客体,并同客体联系,相互作用时,才会显示出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学习的主体性,是指在教与学活动中,人在处理同外部的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功能特征,具体表现为选择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一)选择性
  
  学习的主体均有权选择学习对象,例如,教材、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评价方式等。选择权的使用,能够体现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主体的多元性,教师选择的教材、课文、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和学生选择的教材、课文、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以及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选择的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出现矛盾时怎么办?这就需要互相的理解、沟通和协商了。
  语文教师对所教课文一般是按照教材规定的顺序和篇目进行教学的,那么,如果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是否有权选择教材呢?一般说是不能够。这里涉及国家管理者、教材编写者也是教育主体的选择权问题。国家管理者、教材编写者对教育的要求是有规定的,他们的选择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意志,也往往代表着社会的要求。因此,他们的选择理性成分和成熟度要远远大于学生的选择。教材内容的选择也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比学习者的临时性选择要理性得多。但是,教师和学生可以在某些时候选择某些课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管理方法和评价方法。所以,语文学习的主体性是在规定的教学要求下,在教师引导下,根据学生的现有水平、状态作出选择。
  
  (二)自主性
  
  自主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对自己的活动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和能力。学习的自主性就是指学习主体有权利和能力控制学习的内容、方式、过程、结果。学生的主体性特别要从权利和能力两方面来考虑。首先,学生具有支配和控制学习活动的权利,一切学习活动都是为了发展学生的基本素养而进行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他们的需要才是教学的目标。其次,学生应当具有支配和控制学习活动的能力。只有具备这种能力,才能实施支配和控制权。但是,学生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他们还没有发展到完全具有这种能力的时候,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参与、引导、指导是十分必要的。
  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认为:传统的学科课程以学科为中心,不能照顾儿童的需要和兴趣,学科分得很细,同实际生活距离较远,不利于儿童发展。因此他创立了“活动课程论”,提出“从做中学”等口号。他说:“学科课程中相关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活动。”杜威强调实践活动对儿童发展的重要性,对我国教育改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由于少年儿童的思维处于发展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这既为思维和能力的发展奠定了多向性、多维性前提,也容易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影响学习效率。学习应当有目标,不能一味盲目地活动,那样,难以达到课程标准对学习的要求。而达到目标的手段应当是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用目标的导向性解决活动的盲目性、随意性,用活动的主体性、创造性避免教学中容易出现的僵化性、孤立性、浅薄性,教学才能真正走向成熟。
  
  (三)能动性
  
  能动性是指语文学习主体在对象性关系中,自觉、积极、主动地改造客体,而不是被动、消极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语文学习的主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够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评价等学习对象进行改造,使之更符合学习的需要和学习者的特点、学习的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学习主体都是课程的建设者。学生学习语文的需要、动机、兴趣可以帮助选择学习内容,调整学习方向,激活情感意志,为学习提供无穷的动力。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往往注重的是如何把知识、结论准确地给学生讲清楚,这种重“教”不重“学”的教学模式,明显地带有被动学习的特征,往往使受教育者难以适应新的学习。在知识爆炸的时代,掌握知识的多少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而如何掌握知识才是至关重要的。教学的目的是帮助每一个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教师的教学方式应当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学应更关注和重视学生的学习,教师备课应备“学习”,评价一堂课也应由注重评教师教得如何转为注重评学生学得怎样。
  
  (四)创造性
  
  创造性的实质是对现实的超越,不是对外在事物的超越,而是对自身的超越。学习中的创造性,不同于一般的“首创前所未有的东西”,学习过程的创造是自己获得知识的意识、方法和过程。正像布鲁纳所说的:“发现并不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而应包括用自己头脑获得知识的一切方法。”因此,学习活动“是以简捷、有效的方式继承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创造不仅有学习内容的创造,也有学习方法的创造,学习内容的创造可以是内容的更换、增添或改造,也可以是重组、变序,或以新的角度来审视。学习方法的创造者使用适当的、新颖的、独特的方法来进行学习。
  综上所述,学习主体的多元化体现为在教师引导下主体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的自主选择、建构、创造。多元主体之间是相互作用、互相生长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到多种因素对学习的影响,其中包括正影响和负影响。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体现在尽可能放大这些因素的正影响,抑制这些因素对学习的负影响,尽量促进学习者的发展,提高学习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