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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任免名单和公告

作者:佚名




  (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
  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
  会议认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直接指挥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顽强奋战,各地区各部门紧急行动,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公安民警勇挑重担,医疗卫生人员、新闻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志愿者迅速投身抗震救灾,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不屈不挠、奋起自救,全社会奉献爱心、倾力支援,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踊跃捐助,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抗震救灾斗争。国际社会积极支援,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宝贵帮助。经过顽强努力,最大限度地解救了被困群众,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得到安排,社会秩序保持总体稳定,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显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弘扬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伟大精神。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举全国之力,扎扎实实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抓紧救治伤病人员,着力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全面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工作,严防次生灾害,组织恢复生产,保持灾区社会稳定。要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前期工作,统筹规划、科学评估,抓紧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实施好对口支援,加快恢复重建。受灾地区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重建美好家园。要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为抗震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筹办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
  
  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国务院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所作的说明,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批准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6年12月13日由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同时声明:《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文中关于“迁徙自由”和“国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不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出入境管制和国籍申请的法律的效力。
  
  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8月16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
  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6年11月6日由时任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
  引渡条约》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6年11月6日由时任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乔晓阳
  副主任梁爱诗(女)、李飞
  委员(按姓名笔划排列)王凤超、刘强、张荣顺、张晓明、陈弘毅、饶戈平、莫树联、黄玉山、谭惠珠(女)
  
  免职名单
  
  免去刘家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免名单
  
  一、免去林有海、赵汝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黄璞、胡卫列、李金声、周惠永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一号、第二号)
  
  第一号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天军因病去世,李天军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李天军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6月26日
  第二号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补选吉炳轩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补选姜异康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吉炳轩、姜异康的代表资格有效。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蒋勇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蒋勇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87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6月26日
  (新华社北京讯,6月2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