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美”字的起源及其初义研析

作者:冯海玲 杨 莹




  人人皆知美之为美,但人人皆难以尽言美之何以为美。美是没有终极的,人作为审美主体,只能在一个偶尔的美的契机里,用自身偶尔的主观情感来感受美的点滴,通过这种对快感的体验来感知美的意义。那么从文字学和音韵学的角度来考察作为个体审美体验的美到底是什么呢?
  
  一、对于当前几种“美”字起源说的质疑
  
  当前对于“美”字起源的看法主要有三种:羊人为美、羊大为美和羊生殖崇拜。前两种将“美”字上下相拆,提供了研究“美”字的一个范式。当把“大”解释为部落酋长等地位和威望都很高的“大人”时,“大”和“人”实际上是相通的,共同体现了原始人在造字时“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1](p7)的自我意识。但简单的将“美”释为“羊”的说法是有局限性的,这里主要从音韵学的角度考察这个问题。
  在查阅资料时笔者发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以“羊”为构件的汉字一般都有声旁。如:羌(qiang)、恙(yang)、姜(jiang)、痒(yang)等,它们的声旁是“羊”,皆发“ang”韵;另一些如:羡(xian)、羑(you)等虽音不从“羊”,但也有声旁,羡的声旁是(xian),羑的声旁是久(jiu)。据查证以“羊”为构件的字只有三个似乎没有明显的声旁:美(mei)、義(yi)、羲(xi)。就前两则例子来看,我们可以说以“羊”为构件的汉字必然有自己的声旁。从汉字是音形义的结合体这点上可以推论美、義、羲三个字的字形必然与它们的发音有关。在《中国上古音韵表》中,美、義、羲三字韵部皆为脂部,“美”上古音调是“mri”,“m”是声母,“i”是韵母,“r”是介音。在以后的发展中“i”发生了元音流变,一部分“i”音继续保留下来,另一部分“i”音就与前面的介音“r”合并为“ei”韵,《韵会》中注“美”字“音眯”[2](p242)可证明这一点。所以笔者大胆地猜测:“美”字没有所谓的构件,它本身即是一个会意字,“義”、“羲”二字中的构件“”是“美”字的省形,所以二字的发音皆从“美”,发“i”韵。如果这一猜测成立,那么“美”字上面的“ ”就当不为“羊”。因为“美”的读音既不从“ang”(“羊”韵),也不从“a”(“大”韵)或“en”(“人”韵)。
  从上面这个基点出发,本文分别对“美”字四种起源说逐一推敲:
  1、羊人为美
  这在萧兵的《楚辞审美观琐记》和康殷的《文字源流浅说》中都有论及,说明“美”字起源于原始的图腾崇拜和祭祀活动。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先民们对自然万物有一种本能的恐惧,这使他们对祭祀活动有一种公认的心理,这一点是合理的。有岩画作证明:先民围绕篝火进行祭祀活动[3](p32);云南沧源岩画中的巫祝祭祀场面[3](p28)。但这种理解还有下面两处值得商榷:
  1.1 为何以“羊”为图腾?由伏羲造字说[3](p87)和仓颉造字说[3](p89)可以看出,汉字造字时间应在黄帝统治前后,这时华夏族正处于统一成型中或者已经成型。而我们知道华夏族的图腾是以蛇为原型的龙和以鸟为原型的凤,只有正统之外的西夷有一支以羊为图腾的羌族。文字的形成虽是偶然,但必须有高度的认同度才能加以推广和流传。所以华夏族以羊为图腾,用头顶羊头来进行祭祀的说法是有问题的。
  1.2“美”字是否起源于部落酋长的崇高?现在普遍认为优美和崇高是审美的两种不同形态。根据审美经验,优美是一种很直接的快感,“人惟于静中得之”[1](p10)。崇高的审美往往要经历一个由痛感向快感的转换,“于由动之静时得之”[1](p10)。崇高所引发的痛感经过人们主观的反思成了一种“特别能给的快感”[4](p110),从而给审美主体带来审美愉悦,所以痛感只有转化为快感才能成为美的。[5](p8-9)
  由此可见,崇高美应该是滞后于优美的,它必须在人类已经具备相当高的判断能力和自我反思能力后产生,在先民审美意识还未自觉的发生期,他们对审美标准的感念应当是相对直接的。
  况且据考证,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崇高美始于《易传》。《易传》云:“乾始能以关利天下,不言所列。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止,纯粹精也。”到《孟子》的“浩然之气”时,主体的崇高美才被进一步地高扬。至此这种“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崇高的牺牲精神才真正确立下来,并逐渐成为历代士人的人格典范。所以说“美”字起源于部落酋长的崇高也是有局限性的。
  2、羊大为美
  许慎《说文解字》说:“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6](p239)徐铉谓大羊的肉肥而鲜美[1](p382)。味美虽是现代中国美意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嵇康曾说过“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不同于美。”[7](p347-348);《韩非子·扬权》曰“味美香脆。”),但这不足以说明美的本初意义就是味美,原因如下:
  2.1距造字之初最近的《诗经》中,没有一处用“美”字指味美。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卫风·硕人》)“彼美淑姬,可与晤歌。”(《陈风·东门之地》)等,“美”字基本上都是指人尤其是女子的容饰之美。而涉及味觉美感时,《诗经》中多用“甘”“旨”二字表示。如:“谁谓荼苦?其甘如荠。”(《邶风·谷风》)“旨酒欣欣”(《大雅·凫翳》)。可见“美”解释为“味美”应当在《诗经》成书之后。
  2.2 味觉作为审美感官的自觉是滞后于视觉和听觉的,这是由人的审美经验得出的:“美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国语·周语下》)。不仅如此,汉字构形的基本方法是象形,造字时不可能故意地绕过最直接的视觉感官而进入相对间接的味觉感官领域。同时,字的推广流传必须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并不是所有人对大羊的味美都是赞同的。
  3、羊生殖崇拜
  羊生殖崇拜是由于母羊生小羊的时候包衣不破,生产时容易。这种解释表面上看是有一定道理的,细究起来也是有一定问题的。《诗经·生民》云:“诞弥厥月,先生如逹。”郑玄将“達”注为“生之易也”,段玉裁反驳他说“兽之生也,无不易也”。但从下文看,后稷被他的母亲姜嫄抛弃了,所以后稷名“弃”。如果是生产顺利并且后稷是个健康的孩子的话,姜嫄是不可能抛弃后稷的。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后稷生下来时有奇异的事情发生并且这种奇异还让姜嫄受到了极度的惊吓。而“達”可以指小羊。那么我们就可以猜测后稷生下来时身上长满毛。这可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的记载相佐证。宋平公的夫人出生时“赤而毛”,所以被“弃之于堤下”。所以把“達”当作如小羊般长毛讲,而非指生之易。因此将其当作羊生殖崇拜的证据是有问题的。同时结合段玉裁的说法,兽之生皆易,不必单单指羊这一种。
  退一步讲,如果“美”字是作“羊生殖崇拜”讲,那么“羊”字下面当有典型的女性或者是母性特征,如“女”、“母”或“孕”等,但不论是“大”还是“人”都显然是一男性(陈良运根据《易》卦阴阳交合之说认为“羊”为女性之征,而“大”为男性之征。[8](p20-23)),所以以羊生殖崇拜为“美”本义的说法也有局限性。
  以上三种“美”字起源说虽都有其偏颇处,但都为扩张美字含义提供了独特的审美角度,这对我们研究审美的历史是很有意义的。
  
  二、对“美”字初义的猜想
  
  笔者对“美”字初义的猜想是建立在原始人装饰自身欲望的基础之上的。“所谓装饰是加上一些适合的东西”[4](p230),达到美化自身的目的,从而刺激主体的感官,使主体心理上产生愉悦,所以主体就直接把装饰物作为美的象征。《礼记》曰:“去饰,去美也。”《荀子·富国》中说“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都肯定装饰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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