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新课程视阈中的作文教学观

作者:谢 东




  一、关于写作教学的性质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表达、交流和认识,是写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写作的基本功能。写作教学,就是指导学生运用语言文字来进行表达、交流和认识,使他们掌握这方面的基本知识、养成习惯、提高能力。这种写作和写作教学的性质观,有两个方面的涵义。
  
  (一)、写作不是一种与学生的生活无关的孤立的技能,而是在生活中用书面文字来阐述思想、表达情感、促进认识、进行社会交际的重要手段。因此,写作教学就应该贴近学生的生活,通过写作促使学生去探索、去认识、去表达,把写作作为一种有用的工具,用来观察生活、感受生活、思考生活、表达思想、交流信息、训练思维,让写作像说话一样,成为一种在生活中随时随地都要用到的语言行为。使学生在需要的推动下去写作,在写作中去追求和发展技能。
  以往形式主义的写作教学的一大弊端就是,把写作当成一种单纯的技术训练,作文课的重点是传授写作知识、训练写作技能,主要关注的“怎么写”,而不是“写什么”。写作教学不太关心学生是否有话可说、是否有表达的需要和愿望,而以写作技能的掌握为目的,强制学生写作。学生为了练习某种技能而去拼凑写作内容。写作不是一种在内在动机的驱使下而进行的有意义的活动,而是一种外在的、强加的要求。
  在自然的写作程序中,是人在生活中有所积蓄、有所感发,不吐不快,或者遇到必须运用写作来解决的真实的任务,才产生写作的动机,然后为了达到某种表达效果,才去考虑如何谋篇定体、组材用笔、遣词造句、修改润色。是先有积蓄,后有写作的动机,然后才有表达形式的问题。这是作为表达、交流和认识的工具的写作活动的特点,写作教学也应该符合或尽量接近写作的自然程序。而形式主义的写作教学恰恰违反了写作的自然程序,写作练习脱离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写作与学生的生活无关,没有需要的推动,缺乏内在的动机,导致学生写作兴趣低落,普遍存在动力性困难,作文中无话可说,写作质量低下。
  
  (二)、既然写作是一种表达和交流的方式,那么它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有话必说,无话不说”、“心口如一”,是“修辞立其诚”。写作教学就应该放开种种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强调写真情实感。
  在中小学作文教学中,学生觉得“无话可说”已成为一个非常普遍而严重的问题,成为学生写作的最大困难。叶圣陶先生曾说:“学生胸中有积蓄吗?那是不必问的问题。只要衡量的标准不太高,不说二十将近的青年,就是刚有一点知识的幼童,也有他的积蓄。幼童看见猫儿圆圆的脸,眯着眼睛抿着嘴,觉得它在那里笑:这就是一种积蓄。”学生时刻都在生活,随时都有对生活的观察、感受、体验和认识,但为什么作文中却空洞无物、内容枯涩,觉得“没什么好说”呢?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强烈的应试思想的影响,使学生不能说真话、抒真情。
  
  二、关于写作取向
  
  (一)、淡化写作的功利倾向。以往的作文教学,十分强调文章的思想性。而《标准》只从语言的角度,对学生提出“表述自己的意思”的要求,而不做“思想性”方面的硬性规定,这对初中生的写作给予了正确的导向。因为初中生还是少年,他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会遇到酸、甜、苦、辣等种种,不同的人生经历,会有各种各样的生活感受和体验,会产生喜、怒、哀、乐等许多丰富的感情。这些感情,很难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加以衡量,我们不能因为某一个学生抒发了某种情绪就认定他思想不健康,或者没有高尚的情操。实践证明,过于追求写作的功利倾向,规定学生要在自己的作文中表达伟大的理想、积极的意义、高尚的情操等,反而会扭曲写作本应具有的作为个人表情达意的功能,容易造成学生说假话、大话、空话的现象。
  
  (二)、强调个人的自由表达。《标准》关于写作的基本理念是“写作是运用书面语言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基于此,《标准》在“写作”(或“写话”、“习作”)阶段目标中提出:“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第一学段);“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第二学段);“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此外,《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更是明确地提出:“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可以说,“强调个人的自由表达”将成为作文教学的首要原则。
  
  (三)、关注学生的写作态度。长期以来,繁、难、偏、旧的语文课程内容,使中小学生对学习的态度显得比较冷漠。也就是说,大多数学生仅把学习看作是一种任务,没有乐趣可言;具体到写作,多数学生的情绪恐怕还得加上“害怕”两个字。针对这种状况,《标准》十分关注学生的写作态度。《标准》在“写作”(或称写话、习作)“阶段目标”的陈述中提出:“对写话有兴趣”(第一学段);“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第二学段);“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第三学段);“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沟通见解”(第四学段)。这里的“兴趣、自信心、分享快乐、感情真挚、相互沟通”等表述显然已大大拓展了之前教学大纲“感情真实健康”的内涵,注重了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
  
  三、关于写作内容
  
  (一)、突出“生活作文”的价值取向。相对于过去教学大纲“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像写出来”、“感情真实、内容具体、中心明确”等笼统提法,《标准》强调写作要“根据日常生活需要”,“重在从学生的生活视野和感性经验中取题立意、引发真情实感,以求得写作的个性化和独特性的导向更加鲜明突出。”《标准》将写作与生活紧紧联系起来,突出了“生活作文”的价值取向,可以说这使写作教学获得了本质上的返璞归真。这对克服以前学生作文“假、大、空”的弊病,对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都极有帮助。
  
  (二)、扩大实用性文章写作范围。培养学生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写作能力”是我国语文教学大纲在写作上的一个取向,然而联系教学实际,我们发现中小学应用文的教学一向注重的是“日常”应用文,这显然是不够的,和“适应实际需要”的目标也有一定的距离。我国作文教学特别是实用文教学的范围是需要拓展的。因而我们认为《标准》在写作取向上扩大了实用性文章写作的范围。
  
  四、关于写作过程
  
  (一)、全面关注写作过程。长期以来,我国写作教学中,只讲结果,不重过程。为了纠正这种偏向,《标准》涉及了写作过程中搜集资料、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各个环节。对于写作前、写作中和写作后,学生应该运用何种方法去做,《标准》都有明确要求。“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这是写作前“搜集素材”最有效的办法;“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不仅讲明了观察和体验的范围,而且强调了写作与生活的联系,这是写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这是写作后如何保证自己文章质量的一环。
  
  (二)、关注新的学习方式。《标准》在强调写作是一种个体行为的同时,也十分强调写作过程中学生间的互动:“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这里强调的是合作学习。《标准》对作文修改的态度、方法以及修改中的合作意识等极为重视。《标准》第二学段要求“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第三学段要求“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第四学段要求“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
  
  (三)、强调学生的自我修改。叶圣陶先生在谈到作文修改时说:“‘改’与‘作’关系密切,‘改’的优先权应该属于作文的本人,所以我想,作文教学要着重在培养学生自己改的能力。……‘养成了自己改的能力,这是终身受用的。”所以,学生自改作文是作文教学对学生进行全程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2000年大纲的“多(修)改”,《标准》的“要注意考查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内容和方法”无疑有了很大的拓展,这种拓展是《标准》为切实提高学生写作水平而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
  
  谢东,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讲师,湖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