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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道家 作者:李申
第三节 《淮南子》和《文子》




  《淮南子》又叫《淮南鸿烈》,是淮南王刘安(公元前179—前122年)和他的一些门客共同完成的著作。刘安是汉武帝刘彻的堂叔,比刘彻大20多岁。《淮南子》大约是在汉景帝时完成的。

  刘安著书的目的,是想以道家哲学为基础,总结历史上的治乱兴亡,成败得失,提出一套系统的治国纲领,献给朝廷。

  《淮南子》第一篇就讲道,它说道盖住了天,承载着地,高不可攀,深不可测,它包容着一切,无边无际。打开,它扩展到四面八方;卷起,不够一只手握的。它节制四时,调和五行,抚育着万物,但不自以为有功,也不支配它们。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泥里爬的,都由于道而得以生存,但并不因此而感恩;也由于道而死,但并不抱怨;得了好处的,无法赞美它;遭到挫败的,无法非难它。掌握了道的要领,就获得了自由。他知道天下的事情不可以有为,应因任它们的自然。无为,是得道者的归宿。

  《淮南子》说,无为,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根据事物的自然本性,因势利导。比如水向低处流,你开沟挖渠,让水流过来,这不算有为;又比如春天种庄稼,你必须整地播种,锄草中耕,这也不叫有为,而是无为。

  我们看到,《淮南子》的无为,不同于老子,也不同于韩非,和《黄老帛书》的思想相近。不过《淮南子》不主张用法令治国,而主张用仁义治国。

  《黄老帛书》有的说产生于战国末年,有的说在秦汉之际,它还是道家和法家相结合的产物。思想的发展有个继承性,汉朝初年还不可能脱离道家和法家相结合的格局。

  秦朝用法家,法令非常多,刑罚非常残酷,刘邦占领秦国都城咸阳之后,宣布废除这些烦琐而苛刻的法令,得到百姓们的拥护。但是,统治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必要的法令是不行的,刚刚建立的汉朝没有别的榜样,只能在秦朝的基础上略加修改。所以,有些法律仍然很残酷,比如割鼻子,砍脚趾。有个叫淳于意的医生犯了罪要到京城西安去受刑。他有五个女儿,围着他哭。他骂道:“没个儿子,要你们有什么用!”小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决心随父进京。她向汉文帝上书说:“犯了罪就毁坏人的身体,连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没有了。”汉文帝受了感动,废除了这类刑罚。

  严酷的法律早已引起了人们的不安,所以《淮南子》认为,依靠严峻的法律刑罚,建不了大的功业。这是抛弃了大道而依靠小聪明。依靠小聪明,就像用螃蟹抓老鼠、用蛤蟆捉跳蚤,不仅抓不到坏人,反而会引起大乱。大禹的父亲修了坚固的城池,诸侯们却背叛了他。大禹毁了城池,销毁了兵器,反而天下归服。

  所以,《淮南子》得出结论说,仁义才是治国的根本。法律,只是辅助手段。重法律而轻仁义,就好像爱护帽子和鞋而不顾头和脚。秦朝的失败,就是因为不行仁义。在这个问题上,《淮南子》得出了和贾谊一样的结论。道家的哲学又要和儒家的政治学说结合了。

  《淮南子》说,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国家要太平,必须让人民安宁;人民安宁的基础,是有吃有穿; 有吃有穿的条件,在于让人民安心生产;安心生产的条件,是君主要节制欲望,不要生事扰民。这些主张,又是汉初以来黄老政治的继续。

  一般说来,中国古代和《淮南子》同类的“子”书,都不仅是一部哲学著作,而且还是政治、社会学说的著作。哲学,往往是政治主张的理论根据。不过这些“子”书多是一家之言,其政治学说也往往只是针对某一类问题。从《吕氏春秋》开始,自觉地把自己的著作作为治国安民的一部纲领性著作,因而力求全面。《淮南子》继承了《吕氏春秋》的做法,把制订一套全面的治国纲领作为自己的目的。为此,它广泛采纳各家学说,同时根据现实的情况,提出自己的主张。因此,它和《吕氏春秋》一样,几乎是包罗万象,所以被人们称为“杂家”。

  《淮南子》在《原道》篇以后,就从天地生成、天地结构开始,一直讲到社会、政治以及处事做人的种种问题。从虚无中产生了气,元气剖分,轻清者上升成为天,重浊者下降成为地,这样一种宇宙生成模式,是《淮南子》的首创。天地生成以后,就是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的出现,是各种动植物以至人类的诞生。《淮南子》描述了天地之间的这些事物,介绍了许多有关的科学知识。这些内容,老子、庄子是不关心的。《庄子》书中曾经提到,有人问天地为什么不坠不陷?风雨雷霆是怎么回事?在《庄子》看来,这些都是没有用的知识,因而也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讲完天地万物,就讲人事。《淮南子》也向往上古,认为那是个治理得非常好的时代:治世。以后就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但是,从物质文明这一面说,《淮南子》又看到了不容否认的进步:古人住洞穴,后来修建了房屋。古人因山川阻隔,不通往来;肩扛手提,货物不易互相交换。后来有了舟船车辆,便利了交通运输。古代没有衣服,后来人们可以织布穿衣。古人用木棍耕地,蚌壳作锄头,木钩子打柴,抱着罐子到河里取水,野兽经常侵袭他们。后世人们冶炼金属,发明了犁锄,用斧头砍柴,桔槔取水,制造了金属武器来防御野兽。对于这一切,《淮南子》是欢迎的。它不像《庄子》那样反对机械,有了桔槔还要抱着罐子取水;也不像《老子》那样,主张不用那些十倍、百倍于人力的工具。这样,《淮南子》就能够随着时势的发展,来确定自己的社会主张,而不是像老子、庄子一样,一味地崇尚古代。

  因此,《淮南子》也不像老子、庄子那样反对礼仪制度,但认为礼仪制度要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说:“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淮南子·氾论训》)

  作为一部为治理国家而提供理论原则的著作,《淮南子》也以较多的篇幅论述了天人关系,即人神交通的问题。当时,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以外,《淮南子》谈论天人感应的内容最多。《淮南子》认为:“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泰族训》)。特别是君主,他的行为善恶可以立即得到上天的反应。办了好事,天上就出现景星,地上就涌出醴(li里)泉;国家危亡,天文就发生变异。因此,人们应该行善积德,以求得到上天好的反应。这些思想,是《黄老帛书》思想的延伸,但距离老子、庄子,就非常遥远了。而《淮南子》这一套思想,正是汉初黄老思想的表现,甚至可说是黄老思想的集大成者。

  刘安将自己的著作献给皇帝,但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汉武帝已准备独尊儒术,刘安却仍旧主张黄老治国。思想上的分歧已埋下了君臣不和的种子。而且刘安还主张君主应拆掉城池,销毁兵器,有意无意地使人想起平定七国之乱的战争,而刘安把责任归于中央政权的不施恩惠、猜忌太多。班固还说,刘安也企图治好他封地内的百姓,自己留个好名声。这也是招祸的根子。那时候,好名声只能归于皇帝一人。因此,刘安和汉武帝的矛盾也加深了。刘安的父亲刘长就因为谋反罪死在流放的路上,刘安也因谋反罪被迫自杀。

  刘安和许多道家人物一样,不信鬼神。他说,有些人有功于人民,人民就把他尊成神;有些物对人有用,人民也把它尊成神;有些事,不过是借鬼神来劝人,比如说不能睡在门口,那样鬼神会踩他的头,不过是因为那样容易感冒头疼罢了。

  刘安收罗了许多方士,据说他有一本讲炼金的书。后人又传说他当了神仙,上了天。“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是关于他的故事。人民对他的印象还不坏,大约他生前办过一些好事。

  《淮南子》以外,有部书叫《文子》。关于文子其人其事,今天已难以察考。有人说他是东周初年人,有人说是战国时代楚国人。但《文子》一书的内容,许多和《淮南子》相仿,所以有人认为《文子》抄袭《淮南子》,也有人说是《淮南子》抄袭《文子》。从《文子》一书的内容看,说它是汉朝初年的著作是对的。至于它和《淮南子》的关系,对我们并不重要。

  今存《文子》有12卷,和汉初许多著作一样,《文子》第一篇也是讲道,名为《道原》。“道原”也就是“原道”,和《淮南子》是一样的。其他篇有《道德》、《上德》、《自然》,顾名思义,和老子的主张一脉相承;也有《上仁》、《上义》、《上礼》。上,就是尚。推崇、崇尚的意思。推崇仁义和礼,显然是儒家的主张。《文子》12篇中,用三个专篇阐述儒家的主张,这一方面,显然比《淮南子》走得更远。

  但是《文子》一书,几乎把每一句话都说成是老子的教导,仁义礼,也是老子所崇尚的。《上仁》篇说:“故乱国之主,务于地广,而不务于仁义。”反过来说,务于仁义,就可以做到政治清明。《上义》篇说:“治之本,仁义也;其末,法度也。”在这些话前面,都有“老子曰”三个字。也就是说,这些乃是老子自己的主张。这样,老子思想就不仅是和其他思想互相融合,而且其本来面貌也被重塑了。《上礼》篇说:“老子曰,昔者之圣王……中受人事,以制礼乐;行仁义之道,以治人伦。”当陆贾借谈论《诗》、《书》讲无为的时候,就预示了老子哲学的振兴。当借老子之口谈论仁义礼乐的时候,离儒家独尊也就不远了。

  依《文子》的主张,治国的纲领共有六条:“老子曰……古之为君者,深行之谓之道德,浅行之谓之仁义,薄行之谓之礼智,此六者国家之纲维也。”也就是说,仁义礼乐(或礼智)是在老子“道德”指导下的仁义礼智,老子的“道德”是以仁义礼乐为内容的“道德”。这里说的“道德”,是老子哲学的代名词,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仁义道德。这样一种治国纲领,正是汉初黄老学说的格局,不过没能维持多久。

  《文子·精诚》篇,是讲天人感应的专篇。那里说道,内心精诚,就“景星见”,“醴泉出”;逆天暴物,就日月食,五星失行。其中许多语言,和《淮南子》几乎一字不差。但在《文子》中,这些也都照例冠以“老子曰”三字。

  《文子》的思想,应属于汉初黄老学的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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