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键:(←)上页,(→)下页,(del)目录
中国古代服饰 作者:戴钦祥·陆钦·李亚麟
第八章 明代服饰




  公元1368年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吸取元末农民起义的教训,对农民作出让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社会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由于政府大力提倡种植棉花,强制性地规定种植桑、麻及木棉等经济作物,推动了纺织生产。当时,江南地区的农村妇女普遍参与纺绩劳动,由此带动了棉纺织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明朝初年,松江(今上海市松江县)已成为出产棉布的中心,其布质精密细丽,畅销四方,直至清朝,一直享有“衣被天下”的美誉。明代中叶以后,棉布的使用范围越广,甚至皇帝的“近体衣”“俱松江三梭布所制”,“太庙红纻丝拜裀[yin因,垫],立脚处乃红布”(陆容《菽园杂记》卷一)。棉花和棉布已普遍成为人们制衣御寒的服装材料。以往人们所穿用旧丝麻絮装的缊袍,已为木棉装的胖袄所代替,过去人们所说的“布衣”,也由麻布转指棉布了。

  明初,朱元璋极力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种种措施,加强全国的集中统一,服饰制度的制定是其中的一项。

  朱元璋一做皇帝,即实行他“复汉官之威仪”的主张,下诏将元代遗留的辫发、椎髻、深襜、胡帽,男子的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的窄袖短衣、裙裳等一律禁止。又上采周汉、下取唐宋,对服饰制度作了大的调整。这套服制先后用了20多年时间,直至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才基本定型。永乐、嘉靖时又作了些更改,使各项规定更加具体。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应天故事汇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