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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作者:朱筱新
第一节 学校——习礼的场所




  中国的学校作为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最早的学校相传始建于夏代。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曾使用过不同的名称,如序、庠、校、学等。“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孟子·滕文公上》)自西周以后,学校分为官学、私学两大类。官学为官府所办,又分为京师官学和地方官学(又称为乡学)两种。京师官学,又称国学,最早是指设在天子都城和诸侯国都的学校,又有小学、太学之分,“古者,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太)学”(《大戴礼记·保傅注》)。太学,亦作大学,是古代贵族子弟读书学习的场所,它也曾有过许多名称,“有虞氏大学为上庠,小学为小庠;夏后氏大学为东序,小学为西序;殷制,大学为右学,小学为左学,又曰瞽〔gu古〕宗;周制,大学为东胶,小学为虞庠,又云天庠,天子曰辟雍”(《通典·礼十三》)。太学生在太学主要学习礼仪、音乐、射箭、驭车、尚书、数算六门课程,合称为“六艺”,其中以礼、乐为重。西汉以后,改为学习儒家的经典著作:《诗经》、《尚书》、《周易》、《礼记》、《春秋》,合称“五经”。

  太学最初曾设“师”负责教学,有大师、小师、太师、乐师之分,分别教授各门课程。西汉时,改授五经博士为教官,还有一位博士祭酒,为博士之长。祭酒之名源于飨宴礼。古时举行飨宴时,要在赴宴的众人中,推举一位年高有德者举酒,以行祭礼,故曰祭酒,意为首推、首席之义。以后历代皆以博士为各级学校的学官。太学沿袭至元朝,明朝以后不再设置。国子学与太学同为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它始建于西晋,也曾经作为全国最高的教育管理机构。国子学有时简称国子、国学。它所收学生往往都是达官贵人子弟,如西晋曾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子弟许入国子学就读,余则入太学,因此,国子学实际比太学更受统治阶级的重视。从隋朝以后,国子学又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替代国子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府。它源于北齐始建的国子寺,隋文帝时正式设置,以祭酒(称国子祭酒)为教育长官。隋炀帝于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寺为监,增设司业为副长官,与祭酒同为教官。唐代以后,国子监之下,分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六馆,即六种专门的学校。教官一般设博士、助教、直讲、学正、学录等。所学课程除专门的业务课之外,各类学校还都要讲习经学。明代以后,只设国子监,国子学遂并入监中。

  乡学,因其办于地方“乡”中而得名。据《周礼》记载,乡学也有不同的名称,“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汉代是地方学校大发展的时期,汉平帝曾令天下兴办学校,郡国建立的学校称“学”,县、道、邑、侯国的学校称“校”,乡学称“庠”,聚(即村落)学称“序”。唐代则将地方学校整齐划一,各都督府、州、县都建立学校,称为府学、州学、县学。学生就地入学,除学习儒家经典外,还要学习吉、凶二礼。到元代,又于县学之下,建立社(50家为一社)学。明代乡村设乡学,规定15岁以下儿童入学,除学习律令及皇帝的诰令之外,更重要的是专习冠、婚、丧、祭之礼。

  私学兴起于春秋时期。孔子作为私学的倡导者和兴办者,对我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相传,孔子有弟子3000人,其中精通“六艺”的有72人。自孔子以后,私学便成为古代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学除启蒙教育外,也多以儒家经典为教材,同时也兼习礼仪。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学校一般都有礼仪的教育内容,即学礼、知礼、懂礼、讲礼、行礼,这对礼仪的传播和普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学校自身也是以礼仪治学,从而形成了学校的礼仪制度。远在西周时期,太学就已把礼仪的学习和实际应用的情况,作为考核太学生的标准之一。“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学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礼记·学记》)礼仪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除与学习的内容有关,也与学校的礼仪制度有一定的关系,因为这些礼仪制度本身就含有教育和实践的成分。中国古代的史书都把学校列入《礼志》之中,作为吉礼的一项内容,正是基于此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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