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作者:周振鹤


引言



  除非疆域特别狭小,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将领土划分成有层次的区域,这一过程叫作行政区划,这些区域称为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也可通用,简称为行政区或政区。

  政区由国家立法所创置或撤废,具有可变性的特点,因此叙述政区的实况必定要和一定的时期或年代相联系。截至1995年底,中国一共设有31个省级政区,334个地级政区和2143个县级政区①。

  政区还有承继性、延续性的特点,中国政区的现状是历史上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例如省的创置自元代以来已有700年,而某些政区的边界至今已经沿用千年之久,更有许多县的名称和治所甚至长达2000年没有变化。政区的长期稳定对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对于文化的地域差异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理解这种影响,我们必须了解历史政区的演变过程。

  行政区划得当与否,与国家的巩固、民族的团结以及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政区必须适时地进行调整改革,以适应社会不断进步的需要。鉴往知来,为了认识现在,规划未来,我们必须分析历史政区的演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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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地、县级政区不包括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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